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东数控: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等方式对公司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切实维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规范健康发展。现将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内容刊载于2020年4月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内容刊载于2020年4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7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停产的议案》、《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内容刊载于2020年7月1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

5、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7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0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内容刊载于2020年7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

6、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内容刊载于2020年8月1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

7、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8、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0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认为:公司正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并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

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各项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开拓进取,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2020年度,每季度审核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但偿债压力、资金链趋紧。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财务报告能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3、检查公司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关联交易情况做了全面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定价公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的进行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资金被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形。

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4、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基本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无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故此项未进行审核。

6、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定期报告等情况下均对未披露信息知情者做登记备案。经核查,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以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