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8 证券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21-025债券代码:128046 债券简称:利尔转债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2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即2021年4月12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截至 2021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524,643,263 股,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利尔转债”正处于转股期,若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至股权登记日)“利尔转债”发生转股,每股分配比例不发生变化,对转股新增股份亦按照每 10 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实施分配。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4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年4月1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4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4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908 | 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 | 08*****540 |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1年4月1日至登记日:
2021年4月1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利尔转债,债券代码:128046)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利尔转债”转股价格:18.62 元/股,调整后“利尔转债”转股价格:18.42元/股,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1年4月13日。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利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绵州大道南段327号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靳永恒
咨询电话:028-67575627或0816-2841069
传真电话:028-67575657或0816-284514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