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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要求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相关准则及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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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列报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追溯调整。首次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2020年期初留存收益。因此本次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公司当年和以前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造成影响。

本次调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新租赁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2020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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