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黄来兴先生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黄来兴先生于2021年8月27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162,78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78%)。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黄来兴 | ||||
住所 | 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黄家章村路平6组16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8月27日 | ||||
股票简称 | 亚太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284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A股 | 1316.28 | 1.78 | |||
合 计 | 1316.28 | 1.78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黄来兴 | 合计持有股份 | 5,265.11 | 7.14 | 3,948.84 | 5.3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16.28 | 1.78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948.84 | 5.35 | 3948.84 | 5.35 | ||
黄伟中 | 合计持有股份 | 921.6 | 1.25 | 921.6 | 1.2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0.4 | 0.31 | 230.4 | 0.3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91.2 | 0.94 | 691.2 | 0.94 | ||
亚太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28,949.33 | 39.24 | 28,949.33 | 39.2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8,949.33 | 39.24 | 28,949.33 | 39.2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备查文件 |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减持不属于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3、黄来兴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根据有关规定,黄来兴先生本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合计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本次大宗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公司股份。
三、备查文件
1、黄来兴先生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