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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兴发: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6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1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瞿洪桂先生主持。

一、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证监许可[2020]899号文《关于核准安徽中电兴发与

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5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新股48,604,986股,发行价格为6.8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30,999,954.6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6,651,328.9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4,348,625.7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 年4月27日到账,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271号验资报告。新增股份登记上市申请完成后,已于2021年5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由691,505,915.00股增加至740,110,901.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91,505,915.00元增加至人民币740,110,901.00元。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其他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章程》第七十九条规定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根据新《证券法》中对征集股东投票权的征集范围主体相关规定的要求,拟将该条款中征集投票权的主体范围中增加投资者保护机构,故拟将该条款修订为:董事会、独立董事、投资者保护机构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具体详见于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六)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鉴于上述三、四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于2021年9月16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7号院5号楼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2)

二、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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