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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1,524,392,046.58元。为推动落实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本着既保证公司长远发展,又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经董事会决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506,445,074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6.6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7,020,034,044.84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0.09%。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次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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