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洋河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聂尧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的工作中,本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要求,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谨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聂尧,博士研究生。历任美国罗格斯大学(新泽西州立大学)高级生物技术与医学中心访问学者、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副教授、金徽酒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副院长、教授。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及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性自查报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亲自出席6次董事会会议与1次股东大会,与会期间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将自身专业知识与公司运营实际相结合,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专门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召集并主持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报告公司董事会,确保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合规。报告期内,参加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管理团队2022年度履职情况及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股份回购等事项发表了事前审查意见或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目前公司已经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制度。本人在2024年将积极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未对董事会、董事会专委会审议事项提出异议,未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投票权等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就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确保了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通过网络等方式,密切关注股东及投资者关注内容,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等时机,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细致了解,从而加强对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的了解,尽职尽责的做好独立董事监督和指导的职能。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联系,与本人保持着密切沟通,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为本人高效履职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与《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3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季报,同时披露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的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的预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聘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事前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所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我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尽责履职,主动获取决策所需信息,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2024年,我将继续保持更加认真、谨慎的态度,通过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平台积极履行独董职责,重点关注关联交易、高管聘任、权益分派等事项,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与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公司决策提供更为科学合理的依据,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与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聂尧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