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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控股: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9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行使其所赋予的权力,忠实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0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人出席公司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
张金隆550021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在任期内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中的作用,就报告期内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对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1. 2020年6月23日,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20年8月3日,对公司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关于收购东莞南山轻型建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 2020年8月27日,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对调整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中开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 2020年10月29日,对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 2020年12月4日,对公司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签订《赤湾二路以北场地使用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0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历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

议,并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切实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工作情况

1.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公司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会前事先认真审核有关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情况,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2.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切实维护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3.深入公司一线现场调研及提出建议。报告期内,本人深入到公司的一线,对成渝地区部分项目进行现场考察调研,考察范围涵盖公司三大业务板块,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及财务状况。平时本人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日常还通过邮件、电话等途径向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以及决议执行情况等,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4.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事项

1.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 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E-mail: jlzhang@mail.hust.edu.cn

2020年,公司经营稳健,各方面运作规范。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的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合作,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年希望公司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加规范、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持续、稳定、健康的向前发展,用更加优秀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最后,本人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2020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张金隆2021年4月7日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行使其所赋予的权力,忠实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0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人出席公司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
西小虹880033

就报告期内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对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1. 2020年3月30日,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合同》、《赤湾庙东北地块场地使用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 2020年4月28日,对公司2019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中开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 2020年6月2日,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 2020年6月23日,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 2020年8月3日,对公司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关于收购东莞南山轻型建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6. 2020年8月27日,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对调整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中开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7. 2020年10月29日,对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8. 2020年12月4日,对公司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签订《赤湾二路以北场地使用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0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历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切实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公司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会前事先认真审核有关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情况,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2.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切实维护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3.深入公司一线现场调研及提出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深入到公司的一线,对成渝地区部分项目进行现场考察调研,考察范围涵盖公司三大业务板块,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及财务状况。平时本人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日常还通过邮件、电话等途径向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以及决议执行情况等,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4.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E-mail:ranger9168@126.com

2020年,公司经营稳健,各方面运作规范。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的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合作,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年希望公司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加规范、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持续、稳定、健康的向前发展,用更加优秀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最后,本人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2020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西小虹

2021年4月7日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行使其所赋予的权力,忠实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0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人出席公司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
余明桂550021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在任期内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中的作用,就报告期内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对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1. 2020年6月23日,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20年8月3日,对公司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关于收购东莞南山轻型建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 2020年8月27日,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对调整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中开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 2020年10月29日,对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 2020年12月4日,对公司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签订《赤湾二路以北场地使用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0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历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

出意见,切实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工作情况

1.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公司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会前事先认真审核有关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情况,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2.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切实维护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3.深入公司一线现场调研及提出建议。报告期内,本人深入到公司的一线,对成渝地区部分项目进行现场考察调研,考察范围涵盖公司三大业务板块,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及财务状况。平时本人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日常还通过邮件、电话等途径向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以及决议执行情况等,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4.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事项

1.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 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E-mail:ymgyz@163.com

2020年,公司经营稳健,各方面运作规范。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的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合作,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年希望公司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加规范、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持续、稳定、健康的向前发展,用更加优秀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最后,本人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2020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余明桂

2021年4月7日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行使其所赋予的权力,忠实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0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人出席公司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
袁宇辉550022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在任期内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中的作用,就报告期内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对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1. 2020年6月23日,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20年8月3日,对公司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关于收购东莞南山轻型建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 2020年8月27日,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对调整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中开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 2020年10月29日,对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 2020年12月4日,对公司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签订《赤湾二路以北场地使用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0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历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门委员会

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切实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工作情况

1.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公司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会前事先认真审核有关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情况,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2.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切实维护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3.深入公司一线现场调研及提出建议。报告期内,本人深入到公司的一线,对成渝地区部分项目进行现场考察调研,考察范围涵盖公司三大业务板块,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及财务状况。平时本人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日常还通过邮件、电话等途径向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以及决议执行情况等,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4.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事项

1.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 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E-mail:yuanyuhui@cndi.com

2020年,公司经营稳健,各方面运作规范。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的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合作,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年希望公司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加规范、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持续、稳定、健康的向前发展,用更加优秀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最后,本人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2020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袁宇辉2021年4月7日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时任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行使其所赋予的权力,忠实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初至2020年6月23日离任期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
崔忠付330010
张阜生330010
夏新平330011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独立董事在任期内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中的作用,就报告期内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对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1. 2020年3月30日,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合同》、《赤湾庙东北地块场地使用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 2020年4月28日,对公司2019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中开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 2020年6月2日,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崔忠付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张阜生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独立夏新平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0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历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切实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公司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会前事先认真审核有关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情况,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2.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切实维护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3.提出建议情况。报告期内,独立董事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日常还通过邮件、电话等途径向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以及决议执行情况等,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4.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履职能力。独立董事一直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独立董事:崔忠付、张阜生、夏新平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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