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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亚联:关于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3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ST亚联 公告编号:2022-106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2年12月1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大连永利商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利发展”)发出的《关于向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截至2022年12月12日,永利发展持有公司52,26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2937%。永利发展提议将《关于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受赠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12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因此,鉴于控股股东永利发展提出的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受赠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临时议案外,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刊登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列明的其他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相关事项均保持不变。

现将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2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12号大连良运大酒店七楼7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关于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00《关于受赠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第2-3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上述议案第1项已于2022年12月6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第2-3项已于2022年12月12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2022年12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资格并希望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请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

4、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将相应材料发送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

5、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7、会议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六道8号航盛科技大厦1105-1106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王思邈、董丹彤

联系电话:0755-26551650

联系传真:0755-26635033

联系邮箱:asialink@asialink.com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6;投票简称:亚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关于向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12月13日

附件: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明确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 不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关于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00《关于受赠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说明:

1、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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