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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亚联: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报告期内,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监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工作。通过依法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对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具体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通过的议案披露媒体名称披露日期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年1月26日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袁训明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1月27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2年2月18日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2022年2月19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4月29日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7.《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0.《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4月30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7月7日1.《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2年7月8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8月30日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3.《监事会对<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2022年8月31日
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9月23日1.《关于公司申请银团贷款并接受控股股东担保的议案》2022年9月27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10月24日1.《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制度规定,免于披露。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12月6日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12月8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12月12日1.《关于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受赠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2年12月13日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决策科学、合法,逐步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比较合理的内控机制,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诚信勤勉、尽职尽责,在执行职务时以公司利益为重,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有重大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认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三)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过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较完善且运行有效。同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和管理要求的提高,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将进一步得到修订、补充和完善,使之不断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五)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意见公司已经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及子公司均认真执行相关制度,公司能按要求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建立并保存了较为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六)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已经建立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存在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等情形。

三、监事会工作展望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公司规范运作。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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