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2 |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 公告编号:2021-006 |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4,079,187.3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280,127,406.40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8,012,740.64元后,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52,114,665.7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96,357,536.84元,减去2019年度已分配利润130,251,789.50元和2019年半年度已分配利润93,036,992.5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525,183,420.60元。
公司拟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24,514,235股后的总股本372,147,9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6.5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241,896,180.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2020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分配政策,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在该公告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预案尚需待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完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维护了股东权益,积极回报投资者。同意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