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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威腾: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辛然)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9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辛然)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广大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2023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辛然,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河南大学法学院学士学位,具有律师资格证。曾就职于广东恒和律师事务所、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现为北京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在执业过程中,先后担任过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深圳市坪山区政府、深圳市总工会、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80余家机关、团体、企业法律顾问。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次数
12003

本人认真审核公司提交的董事会文件,将疑问和建议及时在会中提出。报告期内,本人在董事会上对买方信贷担保事项提出疑问,公司给出了详细解释。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专门委员会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300
战略委员会2200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总结、工作方向、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成就等事项进行审核。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对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总结、工作计划、全资子公司签订战略协议书等事项进行审核。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年度,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规定,组织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审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认真审核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表决意见。

3、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5)以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就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买方信贷担保、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及行权条件成就、股票期权注销、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按照《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分别在审计进场前、审计过程中、审计完成后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会,与年度审计会计师进行多次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了解并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和进度,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每次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独立、客观、公正地解答中小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认真审阅公司相关会议资料,对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6、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时机,对公司光明区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及时与公司证券部了解治理情况,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地了解,结合自身法律专业知识,对董事会议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地配合和支持,对本人提出的疑问,公司能够及时解答,并提供详细的文件供本人查阅,为本人有效履职提供了保证。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度,公司召开4次董事会审议5项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认真审核每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如下:

日期董事会届次关联交易议案
2023年4月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驱动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3年5月1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其控股子公司部分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3年6月1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驱动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3年8月1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其控股子公司部分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前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3、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1)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认真审核议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表决意见。

4、变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本人认真审核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核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发表了同意的表决意见。

2023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发表了同意的表决意见。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核各项议案,就相关问题与公司进行充分的沟通,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点,在企业管理和法律工作方面加强同公司高管层沟通与交流,为公司出谋划策,积极保护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独立董事:辛然2024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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