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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宏基:红塔证券关于潮宏基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作为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宏基”或“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对潮宏基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83号”《关于核准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17年7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301,507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

9.95元,共募集资金599,999,994.6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8,861,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81,138,994.6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7月7日全部到账,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广会验字【2017】G16042570205”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599,999,994.65
减: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18,861,000.00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81,138,994.65
减:珠宝云平台创新营销项目投入302,566,157.41
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13,615,501.4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47,938,540.44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12,895,876.28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制度于2008年2月1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主体

开户主体开户银行账户性质银行账号金额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汕头分行募集资金专用户72246877948530,345.12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募集资金专用户695888990461,620.31
潮宏基珠宝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募集资金专用户631147876112,403,910.85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汕头分行理财产品【注1】-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理财产品【注1】-
潮宏基珠宝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理财产品【注1】-
合计112,895,876.28

【注1】:公司于2017年7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明确意见,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一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银行理财产品。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起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公司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设了两个募集资金专用户,分别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账号为722468779485的专用账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账号为695888990的专用账户。2017年7月26日,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月13日,公司变更保荐机构为红塔证券,并于2021年1月29日与红塔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监管。

鉴于公司对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并将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潮宏基珠宝有限公司,调整后节余募集资金及其孳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潮宏基珠宝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631147876。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潮宏基珠宝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与原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1月13日,公司变更保荐机构为红塔证券,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潮宏基珠宝有限公司并于2021年1月29日与红塔证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监管。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0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相关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在该6个月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为5,000.00万元,截至2020年5月31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00万元全部归还募集资金账户。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珠宝云平台创新营销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对珠宝云平台创新营销项目建设内容及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同时将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潮宏基珠宝有限公司,并将本次调整后节余募集资金及其孳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已经2019年6月6日召开的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17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在不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一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截至2020年12月31日,珠宝云平台创新营销项目已累计投入30,256.62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累计支出节余募集资金17,159.48万元及孳息4,202.07万元,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共11,289.59万元,其中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因此上述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均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于公司珠宝云平台创新营销项目,原项目投资总额为123,499.88万元。鉴于项目从立项到实施过程中,国内、外经济环境以及行业情况发生了变化,为顺利实施公司珠宝云平台创新营销项目,经充分论证,公司将大数据系统建设、个性化订制平台两部分建设内容由自主开发调整为以获得授权使用方式;另外,考虑到原计划进行改造的部分体验店网点其商业业态和客户流量自项目立项以来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已无法满足作为实施募投项目的网点要求,且未来公司将逐渐加大加盟店的拓展力度,为保证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公司决定缩减体验店改造数量;同时调整顾问式网点、互联网销售模式的

投入,相关建设内容不再纳入珠宝云平台创新营销项目。调整后,项目预计投资总额由123,499.88万元调减为48,298.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40,954.41万元),同时将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潮宏基珠宝有限公司,并将本次调整后节余募集资金及其孳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原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同意或无异议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0年度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义务,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华兴专字[2021]21003600041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潮宏基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2020年,公司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及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其它损害股东利益的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马能 王琪

保荐机构公章: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2020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58,113.9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931.1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7,159.48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7,416.1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9.53%
承诺投资项目与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累计实现的效益 【注1】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珠宝云平台创新营销项目58,113.9040,954.417,931.1330,256.6273.88%2021年7月1,569.35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注2】17,159.490.0017,159.4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58,113.9058,113.907,931.1347,416.1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由于珠宝云平台选型耗费时间较长,以及开发进度安排调整,平台原设计功能仍未全部上线应用,各网点整体运营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鉴于项目从立项到实施过程中,国内、外经济环境以及行业情况发生了变化,为顺利实施公司珠宝云平台创新营销项目,经充分论证,公司将大数据系统建设、个性化订制平台两部分建设内容由自主开发调整为以获得授权使用方式;另外,考虑到原计划进行改造的部分体验店网点其商业业态和客户流量自项目立项以来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已无法满足作为实施募投项目的网点要求,且未来公司将逐渐加大加盟店的拓展力度,为保证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公司决定缩减体验店改造数量;同时调整顾问式网点、互联网销售模式的投入,相关建设内容不再纳入珠宝云平台创新营销项目。调整后,项目预计投资总额由123,499.88万元调减为48,298.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40,954.41万元),同时将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潮宏基珠宝有限公司,并将本次调整后节余募集资金及其孳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珠宝云平台创新营销项目的募集资金均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截至2020年5月31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归还募集资金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2017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在不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一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珠宝云平台创新营销项目已累计投入30,256.62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累计支出节余募集资金17,159.48万元及孳息4,202.07万元,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共11,289.59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 2020年募集资金项目效益人民币1,569.35万,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华兴专字[2021]21003600041号鉴证报告。

【注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将珠宝云平台创新营销项目投资总额调整后节余募集资金及其孳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17,159.48万元及孳息4,202.07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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