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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恒电气: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25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 年 10 月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国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广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虞亚凤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603,671,621.25                1,636,435,441.42                         59.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304,071,587.54                1,183,320,409.58                         94.71%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89,859,847.87                     -4.26%          576,278,853.56                11.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700,316.39                    -7.44%          131,897,446.49                30.85%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3,032,982.52                    -6.62%          129,880,135.35                37.70%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8,054,272.47               54.96%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14.29%                    0.25                31.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14.29%                    0.25                31.5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9%                   -1.31%                  9.75%                 -0.17%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029.3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488,139.51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729.86
减:所得税影响额                                                                  422,508.4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1,020.47
合计                                                                             2,017,311.14                 --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6,006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杭州中恒科技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35.56%        200,389,724        35,689,724 质押                  51,720,000
资有限公司
朱国锭             境内自然人             8.07%         45,497,250        35,131,001
周庆捷             境内自然人             3.77%         21,272,220        15,954,165 质押                   5,600,000
包晓茹             境内自然人             2.66%         15,000,000
张永浩             境内自然人             1.56%          8,805,720         6,604,290
安信基金-招商
银行-华润深国
投信托-华润信 其他                       1.43%          8,064,517         8,064,517
托安盈 8 号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民生证券股份有
                   其他                   1.21%          6,845,060
限公司
长安基金公司-
农行-长安国际
                   其他                   0.99%          5,600,000
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
申万菱信资产-
工商银行-远策
                   其他                   0.97%          5,461,877         5,461,877
定向增发 17 号资
产管理计划
安信基金-浦发
银行-中广核资 其他                       0.79%          4,435,483         4,435,483
本控股有限公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64,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4,700,000
包晓茹                                                                    1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000,000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朱国锭                                                                 10,366,249 人民币普通股      10,366,24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845,060 人民币普通股       6,845,060
长安基金公司-农行-长安国际
                                                                        5,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600,000
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周庆捷                                                                  5,318,055 人民币普通股       5,318,055
蒋庆云                                                                  4,148,000 人民币普通股       4,148,00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
                                                                        4,020,350 人民币普通股       4,020,350
红-个人分红-005L-FH002 深
蒋巍                                                                    4,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0
北京中融鼎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鼎金价值 1 号稳健型证券投资基                                         3,822,461 人民币普通股       3,822,461
金
                                  股东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朱国锭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包晓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茹女士与朱国锭先生系夫妻关系。股东周庆捷、张永浩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且分别为公司
说明
                                  子公司中恒博瑞董事长和管理层成员。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及说明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收到的募
  货币资金            986,965,348.01    160,766,152.79     513.91%
                                                                     集资金所致
 应收票据              18,957,635.72      8,629,140.50     119.69%   主要系公司收到的承兑汇票同比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              37,901,429.84     15,799,116.92     139.90%   主要系本报告期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投标保证金和职工业务借
 其他应收款            59,257,502.13     36,653,581.60      61.67%
                                                                     款同比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1,199,626.44      2,846,280.23     -57.85%   主要系本报告期预缴所得税退回所致
 短期借款              15,000,000.00     90,000,000.00     -83.33%   主要系本报告期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主要系本报告期增加银行承兑汇票形式结算规
 应付票据              23,000,000.00      7,797,232.50     194.98%
                                                                     模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1,309,398.53     17,037,700.24     -92.31%   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了去年预提的工资所致
 预收款项              19,551,889.35     11,282,915.53      73.29%   主要系本报告期预收货款同比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               8,734,566.78     22,760,032.14     -61.62%   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了去年预提的税金所致
                                                                     主要系本报告期股权激励解锁,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            31,036,231.93     62,583,010.35     -50.41%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转入库存股
 资本公积           1,062,863,831.29    117,403,408.42     805.31%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利润表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经营规模扩大,并购公司增
 管理费用              87,433,360.94     65,627,353.13      33.23%
                                                                     加,管理人员人工成本及费用相应增加
                                                                     主要系本报告期短期借款增加而支付的利息支
 财务费用               4,023,659.91       -585,185.45     787.59%
                                                                     出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             6,145,981.39     10,311,092.52     -40.39%   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同比下降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
                       -8,054,272.47    -17,882,679.52      54.96%   主要是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                                                      主要是上年公司向参股公司增资及支付收购子
                      -56,169,636.02   -136,315,025.89      58.79%
 现金流量净额                                                        公司股权转让款
 筹资活动产生的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收到的募
                      889,526,876.05     54,270,294.30    1539.07%
 现金流量净额                                                        集资金所致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无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2016 年 09 月 14 日
上市公告                                                                        (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 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2016 年 09 月 27 日
第二个解锁期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http://www.cninfo.com.cn)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对于中恒电
                                                               气向中恒博
                                                               瑞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取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中恒投资、朱 股份限售承                        2012 年 05 月
                                                               得的对价股                     36 个月        履行完毕
作承诺                          国锭           诺                             16 日
                                                               份,自本次发
                                                               行结束之日
                                                               起 36 个月内
                                                               不得转让。
                                                               在 2012 年发
                                                               行股份购买                     至中恒电气
                                                               中恒博瑞                       在盈利补偿
                                                               100%股权时                     承诺年度中
                                中恒投资、朱 股份限售承        承诺:对于交 2012 年 05 月 最后一个会
                                                                                                             履行完毕
                                国锭           诺              易取得的对     16 日           计年度出具
                                                               价股份,自发                   专项审核报
                                                               行结束之日                     告后 10 个工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起 36 个月内                   作日止
                                                               不得转让。
                                                               在 2012 年发                   至中恒电气
                                中博软通、恒                   行股份购买                     在盈利补偿
                                博达瑞、周庆                   中恒博瑞                       承诺年度中
                                               股份限售承                     2012 年 05 月
                                捷、张永浩、                   100%股权时                     最后一个会     履行完毕
                                               诺                             16 日
                                杨景欣、胡淼                   承诺:对于中                   计年度出具
                                龙                             恒电气向中                     专项审核报
                                                               恒博瑞发行                     告后 10 个工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股份购买资                     作日止
                                                             产取得的对
                                                             价股份,自发
                                                             行结束之日
                                                             起 12 个月内
                                                             不得转让。
                                                                                            至中恒电气
                                 中恒投资、朱                对标的资产                     在盈利补偿
                                 国锭、中博软                未来三年的                     承诺年度中
                                 通、恒博达     业绩承诺及   盈利进行承     2012 年 05 月 最后一个会
                                                                                                           履行完毕
                                 瑞、周庆捷、 补偿安排       诺并作出可     16 日           计年度出具
                                 张永浩、杨景                行的补偿安                     专项审核报
                                 欣、胡淼龙                  排                             告后 10 个工
                                                                                            作日止
                                                             在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
                                                             其所持有发
                                                             行人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离职
                                                             后半年内,不
                                                             转让其所持
                                 公司董事、监
                                                股份限售承   有的发行人     2010 年 01 月
                                 事、高级管理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诺           股份,离职六 15 日
                                 人员
                                                             个月后的十
                                                             二个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所挂牌出售
                                                             公司股份不
                                                             超过本人持
                                                             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
                                                             之五十。
                                                             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根据中国证
                                                             监会相关规
                                 公司董事、高                               2016 年 01 月
                                                其他承诺     定对公司填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级管理人员                                 04 日
                                                             补即期回报
                                                             措施能够得
                                                             到切实履行
                                                             作出承诺如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1、不得
                      无偿或以不
                      公平条件向
                      其他单位或
                      者个人输送
                      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
                      损害公司利
                      益;2、对董
                      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职
                      务消费行为
                      进行约束;3、
                      不动用公司
                      资产从事与
                      履行职责无
                      关的投资、消
                      费活动;4、
                      由董事会或
                      薪酬委员会
                      制订的薪酬
                      制度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5、
                      未来拟公布
                      的公司股权
                      激励的行权
                      条件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朱国锭承诺:
                      至中恒电气
                      非公开发行
                      股票完成后
                      六个月内不                  公司非公开
         股份减持承   减持中恒电     2016 年 01 月 发行股票完
朱国锭                                                           严格履行
         诺           气股票或发     04 日        成后六个月
                      出减持计划。                内(一年期)
                      如本人违反
                      上述承诺,将
                      自愿承担相
                      关的法律责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任,赔偿相关
                                                           方遭受的损
                                                           失,并接受监
                                                           管部门的处
                                                           罚。
                                                           公司实际控
                                                           制人朱国锭
                                                           承诺其所认
                                                           购的本次发
                                                           行的股票自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得转让;其他
                                                           6 家发行对象
                                                           (安信基金
                                                           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申万
                                                           菱信(上海)
                                 朱国锭及非                资产管理有
                                 公开发行股   股份限售承   限公司、天弘 2016 年 09 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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