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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电气: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1-07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50,453,8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中恒电气股票代码002364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蔡祝平方能杰
办公地址杭州市高新区之江科技工业园东信大道69号杭州市高新区之江科技工业园东信大道69号
电话0571-866998380571-86699838
电子信箱zhengquan@hzzh.comzhengquan@hzzh.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中恒电气秉承“让能源更智慧”的企业使命,致力于为数据中心、新能源车充换电、通信/电力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高效、节能、可靠的电气设备,为能源数字化/精细化管理、新能源开发利用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全力推动能源高效、低碳利用和能源互联共享网络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产品技术和应用领域特点将主营业务分为电力电子智能制造和能源互联网两大板块。公司围绕做精做深电力电子智能制造业务、做大做强能源互联网业务持续投入,在我国快速推进“新

基建”、明确“碳中和”发展目标的大背景下,公司各业务板块有望迎来重要发展机遇。公司各业务板块产品/技术解决方案基本情况如下:

业务 板块细分业务业务简介
电 力 电 子 智 能 制 造数据中心 HVDC电源面向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提供高压直流(HVDC)供电系统解决方案。公司是数据中心HVDC供电领域领先企业,牵头制定了国家标准,并连续多年保持销售额和市占率行业领先,主要服务于大型云计算互联网公司、colo行业、通信运营商、政企等行业数据中心。
新能源车充换电面向新能源车充换电场景提供交/直流充电桩、充电站解决方案、充电运营/运维服务、两轮电动车智能充换电系统。主要合作客户包含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小桔充电、国网恒大、BP(英国石油)、壳牌等知名企业。
通信电源面向通信网络建设提供能源保障,公司面向5G通信网络核心机房、标准宏基站、室外机柜、室内分布、微基站建设提供全栈式5G通信电源解决方案,主要服务于5G公网和专网建设。
电力电源面向电力网络建设提供电力电源保障,主要应用于电网、发电厂、新能源发电、轨道交通等领域。
能 源 互 联 网智能电网面向电网侧能源互联网建设提供“数字电网”专业软件技术服务,涵盖调度交易、运行安全、能效治理等领域,具备电网全业务信息化能力。
综合能源服务面向用户侧能源互联网建设提供“智能微网”、数字化、大数据分析、节能提效等综合能源服务,通过解决用户的能源精细化管理、优化配置、梯级利用和设备管控需求,实现高效低碳用能和绿色用能。主要服务于智慧城市、分布式能源、企业/园区、能源数字化运维、绿色交通等领域。
储能公司独创的组串式储能逆变器结合电动汽车退役动力电池搭建的梯次锂电储能系统实现储能经济投资价值和大规模推广基础。推出了集装箱式储能系统、分布式储能系统、通信基站储能系统,主要应用于工商业企业、通信基站、储充一体化充电站、新能源消纳等领域。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年2019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8年
营业收入1,433,495,165.201,173,602,079.6122.14%984,082,514.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042,531.5376,714,387.0910.86%76,624,164.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6,063,683.9869,652,917.97-33.87%59,413,580.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29,327.5719,265,350.78-122.47%93,963,394.5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60.1414.29%0.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60.1414.29%0.1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92%3.59%0.33%3.38%
2020年末2019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8年末
资产总额3,448,246,791.162,646,920,909.9930.27%2,547,002,439.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23,948,974.882,144,998,562.603.68%2,212,824,178.76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66,038,660.68340,449,292.56394,135,286.37632,871,925.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50,847.8056,598,023.5163,814,730.57-11,119,374.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118,783.2745,212,463.2446,228,114.97-16,258,110.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590,364.74-92,849,352.3310,726,391.82142,383,997.68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2,40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2,386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5.56%200,389,724质押88,000,000
朱国锭境内自然人4.56%25,696,30525,696,237
周庆捷境内自然人2.83%15,954,16511,965,624质押6,752,764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他1.92%10,807,579
包晓茹境内自然人1.28%7,210,700
张永浩境内自然人1.18%6,665,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00%5,658,06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00%5,635,500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90%5,083,400
浙商汇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72%4,032,258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股东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朱国锭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包晓茹女士与朱国锭先生系夫妻关系。股东周庆捷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且为公司子公司中恒博瑞董事长,张永浩先生为公司子公司中恒博瑞董事。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8,500,000股,所持公司股份未变动;张永浩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000,000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以5G基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和工业互联网等七大领域为主题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推进。面对数据中心、通信电源产品订单呈倍式增长,以及疫情影响带来的产能不足问题,公司发出 “全员ALL IN”动员,全力推动产能恢复并在地方政府全力支持下实现快速扩产,出色完成了“全员聚焦拿单交付,全员聚焦降本增效”任务。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33,495,165.20元,同比增长22.14%,主要是数据中心电源产品收入大幅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5,042,531.53元,同比增长10.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6,063,683.98元,同比下降33.87%,下降的主要原因为:能源互联网板块以软件开发实施及服务业务为主,业务开展受疫情影较大,成本上升,毛利率下降,利润同比较大幅度下降;另一方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本期摊销2483万元,较上年增加1619万元;由于备货增加等原因导致财务费用增加1026万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通信电源系统241,977,597.9357,593,864.9823.80%10.09%27.05%3.18%
数据中心电源系统409,020,836.2490,839,308.8122.21%157.41%127.84%-2.88%
电力操作电源系统263,557,008.0586,248,288.8632.72%-15.09%-12.91%0.82%
软件开发、销售及服务461,962,809.73178,669,444.5038.68%13.45%-4.38%-7.21%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次变更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注1]

[注1]原收入准则下,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商品销售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2)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公司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

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新收入准则的实施未引起本公司收入确认具体原则的实质性变化,仅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中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2. 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本期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以直接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增加的子公司(指通过新设、派生分立等非合并收购方式增加的子公司)2020年6月,子公司上海煦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李剑铎共同出资设立江苏煦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上海煦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8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苏煦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净资产为481,362.76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181,362.76元。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国锭

2021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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