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8月25日下午13:00,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洪雷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66)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
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6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监事田洪雷先生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关联方对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公司战略需要及资金使用规划,有利于降低资金成本,支持上市公司发展。该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关联方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