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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标的资产公允价值测算所涉及的CBCHII股东全部权益公允价值估值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标的资产公允价值测算所涉及的CBCH II

股东全部权益公允价值估值报告

万隆评咨字(2021)第2021-60047号

(共壹册 第壹册)

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标的资产公允价值测算涉及的CBCH II股东全部权益公允价值

估值报告目录

声明 ...... 3

摘要 ...... 4

估值报告 ...... 5

一、委托人、标的企业和估值委托合同约定的的其他估值报告使用人 ...... 5

二、估值目的 ...... 23

三、估值对象和估值范围 ...... 24

四、价值类型 ...... 35

五、估值基准日 ...... 35

六、估值依据 ...... 36

七、估值方法 ...... 37

八、估值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40

九、估值假设 ...... 46

十、 估值结论 ...... 48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50

十二、估值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56

十三、估值报告日 ...... 57

附件: ...... 58

声明

本机构在本次估值中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估值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估值结论的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估值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未来经营预测由标的企业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对估值对象在估值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估值人员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估值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我们与估值报告中的估值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应当对所提供估值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估值人员执行资产估值业务的目的是对估值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估值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估值人员执业范围。本估值报告不对估值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任何保证。

就报告中所涉及的公开信息,本报告不构成对其准确性、完整性或适当性的任何保证。

在形成本估值报告的过程中,我们并没有考虑任何特定投资者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纳税状况、风险偏好或个体情况,以及协同效应等。

我们出具的估值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估值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估值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估值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估值结论的影响。

我们出具的估值报告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定义的资产评估报告,特此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标的资产公允价值测算涉及的CBCH II股东全部权益公允价值

估值报告摘要

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对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在补偿期限届满对标的资产实施公允价值测算所涉及的CBCH II股东全部权益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估值目的: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在补偿期限届满对标的资产实施公允价值测算,提供CBCH II股东全部权益公允价值的参考意见。估值对象:估值对象为CBCH II股东全部权益的公允价值。估值范围:估值范围为CBCH II于估值基准日的全部资产与负债。价值类型:公允价值估值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估值方法:收益法、市场法估值结论及其使用有效期:

采用收益法估值,CBCH II于本次估值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公允价值为大写人民币陆拾玖亿陆仟万元(RMB 696,000.00万元)。

上述估值结论自估值基准日起壹年内使用有效,即至2021年12月30日止,逾期使用无效。

对估值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

详见估值报告正文“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4-

特别提示:以上内容摘自【万隆评咨字(2021)第 号】估值报告正文,欲了解本估值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估值结论,应认真阅读估值报告全文,本摘要不得单独使用。

万隆评咨字(2021)第2021-60047号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标的资产公允价值测算涉及的CBCH II股东全部权益公允价值

估值报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遵守中国政府相关法律,本着独立、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收益法,对贵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在补偿期限届满时需对标的资产实施公允价值测算所涉及的CBCH II在2020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进行了估算。现将估值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标的企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的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

名称: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44521618L

注册资本:96,403.108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文静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02日

经营期限:2002年12月02日至无固定期限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齐鲁化学工业区清田路21号经营业务范围:生产加工PVC手套、丁腈手套、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其他塑料制品、粒料,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丁腈手套、乳胶手套、纸浆模塑制品、一类、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批发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二)标的企业

1、标的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CB Cardio Holdings II Limited(以下简称:“CBCH II”)成立日期:2015年6月19日注册地:开曼群岛注册号:301093注册地址:Maples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 of PO Box 309,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主营业务:控股公司,未实际开展经营。

2、企业历史沿革

2015年6月19日,CBCH II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成立时股东为Mapcal Limited。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6-

序号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Mapcal Limited1100%
合计1100%

2015年6月19日,Mapcal Limited将其持有的CBCH II的1股股份转让给了CB Medical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BVI I”)。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7-

序号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BVI I1100%
合计1100%

2015年6月24日,CBCH II向BVI I发行了330,456,083股股份。本次增资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BVI I330,456,084100%
合计330,456,084100%

2015年10月8日,CBCH II分别与Marine Trade HoldingsLimited、Wealth Summit Venture Limited、Fu Mao Holdings Limited、CB Cardio Holdings III Limited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并于2016年4月5日根据上述《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向Marine Trade HoldingsLimited、Wealth Summit Venture Limited、Fu Mao Holdings Limited分别发行了24,132,143股、87,184,847股、8,044,048股股份,并于2016年4月15日向CB Cardio Holdings III Limited发行了137,604,915股股份。

2015年11月2日,柏盛国际届时管理层成员Jose Calle Gordo、Li Bing YungBing、Yung、Yang Fan、Frederick D Hrkac、David Chin、Qian Keqiang、Eizo Nisihmura、Thomas Kenneth Graham、Seow HockSiew、Alexander Andrew Budiman、Wang Dan、Hans-Peter Stoll和Pascal Vincent Cabanal与CBCH I、CBCH II签订了《股份限制认购协议》,与CBCH II签订了《股份限制协议》、《限制性股份认购

协议》。上述协议签订后,Eizo Nisihmura和Hans-Peter Stoll 放弃认购CBCH II的股份(包括限制性股份),其各自相应的份额由其他部分管理层成员增持。CBCH I于2016年4月5日向参与认购CBCHII股份的届时管理层成员总计发行了16,088,097股普通股,并同时发行了共24,132,142股限制性股份。

2016年4月,CBCH II、CBCH I、CBCH III在百慕大群岛的全资子公司CB Medical Holdings Limited (以下简称"Bidco")与同于百慕大群岛设立并在新加坡上市的公司柏盛国际签署了《合并协议》并进行了合并,合并过程中柏盛国际有207名股东未选择接受现金对价,而是选择了将其持有的柏盛国际股份转化为CBCH II股份,由CBCH II向其发行新股。因此,柏盛国际与Bidco合并后,上述原柏盛国际的股东即持有了CBCH II股份(该等股东以下简称“原柏盛国际股东”)。

根据CBCH II于2016年4月15日的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8-

序号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BVI I330,456,084.0039.32%
2CBCH III137,604,915.0016.37%
3WealthSummit87,184,847.0010.37%
4MarineTrade24,132,143.002.87%
5JoseCalleGordo15,066,071.001.79%
6LiBingYung9,544,048.001.14%
7FuMao8,044,048.000.96%
8FrederickDHrkac6,636,339.000.79%
9YangFan6,033,036.000.72%
10QianKeqiang2,011,012.000.24%
11AlexanderAndreBudiman1,609,810.000.19%
12DavidChin1,608,810.000.19%
13ThomasKennethGraham804,405.000.10%
14WangDan603,304.000.07%
15SeowHockSiew402,202.000.05%

-9-

16PascalVincentCabanel402,202.000.05%
17207名原柏盛国际股东208,304,785.0024.78%
合计840,448,061.00100.00%

CBCH II于2016年7月22日召开董事会,批准未选择接受现金对价的207名原柏盛国际股东中的部分履行股份托管职能的银行或证券公司将其直接持有的CBCH II股份转让予该等股份的实益持有人,或转让给新的履行股份托管职能的银行或证券公司。

此外,CBCH II的董事会于2016年7月22日作出决议,批准CBCH II以每股0.00001美元的价格回购Qian Keqiang持有的1,206,607股CBCH II限制性股份。

CBCH II于2016年7月22日就上述股份转让和回购更新了其股东名册,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BVI I330,456,084.0039.38%
2CBCH III137,604,915.0016.40%
3Wealth Summit87,184,847.0010.39%
4Marine Trade24,132,143.002.88%
5Jose Calle Gordo16,146,071.001.92%
6Li Bing Yung10,074,048.001.20%
7Fu Mao8,044,048.000.96%
8Frederick D Hrkac6,636,339.000.79%
9Yang Fan6,033,036.000.72%
10Alexander Andre Budiman1,609,810.000.19%
11David Chin1,608,810.000.19%
12Qian Keqiang804,405.000.10%
13Thomas Kenneth Graham804.405.000.10%
14Wang Dan603,304.000.07%
15Seow Hock Siew402,202.000.05%
16Pascal Vincent Cabanel402,202.000.05%
17210名原柏盛国际股东206,694,785.0024.63%
合计839,241,454.00100.00%

2017年1月24日,CBCH II董事会作出决议,CBCH II以每股

0.00001美元的价格回购Seow Hock Siew持有的CBCH II 241,321股CBCH II限制性股份。此次股权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10-

序号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BVI I330,456,084.0039.39%
2CBCH III137,604,915.0016.40%
3Wealth Summit87,184,847.0010.39%
4Marine Trade24,132,143.002.88%
5Jose Calle Gordo16,146,071.001.92%
6Li Bing Yung10,074,048.001.20%
7Fu Mao8,044,048.000.96%
8Frederick D Hrkac6,636,339.000.79%
9Yang Fan6,033,036.000.72%
10Alexander Andre Budiman1,609,810.000.19%
11David Chin1,608,810.000.19%
12Qian Keqiang804,405.000.10%
13Thomas Kenneth Graham804,405.000.10%
14Wang Dan603,304.000.07%
15Seow Hock Siew402,202.000.05%
16Pascal Vincent Cabanel160,881.000.02%
17210名原柏盛国际股东206,694,785.0024.64%
合计839,000,133.00100.00%

2017年5月19日,经CBCH II董事会批准,原柏盛国际股东中的Raflee Nominees (Pte) Ltd.将其持有的44,656,100股 CBCH II股份转让给Autumn Eagle Limited。该次股份转让后,CBCH II各股东的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化。

CBCH II的股东中原柏盛国际股东系柏盛国际与Bidco合并前柏盛国际的公众股东。根据CBCH II书面确认,该等公众股东中的部分股东向柏盛国际表示其在合并时误选股份而非现金对价,希望CBCH II为向上述股东提供退出路径。

根据CBCH II书面确认,BVI I向上述股东统一发送股份购买要约,按照合并现金对价(每股0.84新加坡元)购买其所持的CBCH II股份。根据CBCH II书面确认,多位自然人和机构接受了要约,同意向BVI I出售其持有的总计3,369,458股CBCH II股份。BVI I购买前述股份后,尚有76名原柏盛国际股 东或其实益持有人持有CBCH II的股份。

鉴于David Chin和Alexander Andrew Budiman从柏盛国际离职,CBCH II董事会作出决议,批准David Chin和Alexander AndrewBudiman将其持有的643,524股和644,525股CBCHII股份分别以540,560新加坡元和541,401新加坡元的价格出售给BVI l, 批准CBCH II 按照每股.0001美元的票面价格回购David Chin、AlexanderAndrew Buidman分别持有的965,286股和965,285股CBCH II限制性股份。CBCH II的董事会同时批准按照每股0.00001美元的票面价格回购SeowHockSiew持有的剩余160,881股CBCH II股份。

CBCH Il于2017年7月6日就上述股份转让和回购更新了其股东名册,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11-

序号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BVI I35,113,591.0040.04%
2CBCH III137,604,915.0016.44%
3Wealth Summit87,184,847.0010.42%
4Marine Trade24,132,143.002.88%
5Jose Calle Gordo16,146,071.001.93%
6Li Bing Yung10,074,048.001.20%
7Fu Mao8,044,048.000.96%
8Frederick D Hrkac6,636,339.000.79%
9Yang Fan6,033,036.000.72%
10Qian Keqiang804,405.000.10%
11Thomas Kenneth Graham804,405.000.10%
12Wang Dan603,304.000.07%
13Pascal Vincent Cabanel402,202.000.05%
1476名原柏盛国际股东203,325,327.0024.29%
合计836,908,681.00100.00%

2017年7月,上述76名原柏盛国际股东或其 实益持有人中的Ace Elect Holdings Limited和Autumn Eagle Limited与BVI I、北京中信签订了《关于CB Cardio Holdings II Limited之股份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所持有的CBCH II股份转让给BVI I。根据该协议的约定,

Autumn Eagle Limited将其持有的159,656,100股CBCH II股份转让给BVII, 转让价格为136,775,130 美元; Ace Elet Holdigs Limited 将其持有的39,543,916股CBCH II股份转让给BVI I,转让价格为33,876,715美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12-

序号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BVI I534,313,607.0063.84%
2CBCH III137,604,915.0016.44%
3Wealth Summit87,184,847.0010.42%
4Marine Trade24,132,143.002.88%
5Jose Calle Gordo16,146,071.001.93%
6Li Bing Yung10,074,048.001.20%
7Fu Mao8,044,048.000.96%
8Frederick D Hrkac6,636,339.000.79%
9Yang Fan6,033,036.000.72%
10Qian Keqiang804,405.000.10%
11Thomas Kenneth Graham804,405.000.10%
12Wang Dan603,304.000.07%
13Pascal Vincent Cabanel402,202.000.05%
1474名原柏盛国际股东4,125,311.000.49%
合计836,908,681.00100.00%

2017年8月30日,BVI I董事会作出决议,批准BVI I将其持有的114,927,718股CBCH II股份,以实物分红的方式向其唯一的股东CB Medical Investment II Limited (以下简称“BVI II”)进行分配。

同日,BVI I的董事会作出决议,批准对于上述BVI I向BVI II分配的CBCH II股份,BVI II进一步按照其除北京中信外的各股东在BVI II 的持股比例,向各股东继续分配该等CBCH II股份(北京中信明确声明放弃本次实物分红、不参与分配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BVI I419,385,889.0050.11%

-13-

2CBCH III137,604,915.0016.44%
3Wealth Summit87,184,847.0010.42%
4V-Sciences47,392,762.005.66%
5CDBI29,620,476.003.54%
6Marine Trade24,132,143.002.88%
7Jose Calle Gordo16,146,071.001.93%
8Cinda Sino-Rock11,255,781.001.34%
9Tongo Investment11,255,781.001.34%
10Li Bing Yung10,074,048.001.20%
11FuMao8,044,048.000.96%
12Frederick Hrkac6,636,339.000.79%
13Yang Fan6,033,036.000.72%
14Wang Chicheng Jack5,704,793.000.68%
15Yoh Chie Lu5,704,793.000.68%
16Jiang Qiang3,422,876.000.41%
17Qian Keqiang804,405.000.10%
18Thomas Kenneth Graham804,405.000.10%
19Wang Dan603,304.000.07%
20David Chin570,456.000.07%
21Pascal Vincent Cabanel402,202.000.05%
2274名原柏盛国际股东4,125,311.000.49%
合计836,908,681.00100.00%

2017年10月16日,CBCH II董事会作出决议,批准CBCH II重新以每股0.00001美元的价格,向Qian Keqiang发行了1,206,607股限制性股份。

2017年10月25日CBCH III、CB Cardio Holdings IV Limited (以下简称“CBCH IV”、CBCH V分别召开董事会批准如下事项: CBCHIII 将其持有的53,997,711股CBCH II股份以实物分红的形式向CBCH IV分配,CBCH IV将CBCH III向其分配的CBCH II股份同样以实物分红的形式向 CBCH V分配,CBCH V 继续将CBCH IV向其分配的上述股份以实物分红的形式分配予CPBL,CPBL放弃在CBCH V的股份。北京中信明确声明放弃本次实物分红、不参与分配股份。最终CPBL因上述分红而成为CBCH II的直接股东。

根据柏盛国际届时相关管理层成员于2015年11月2日与CBCHII签署的《股份限制协议》,其持有的限制性股份尚未解除限制,仍受制于CBCH II的回购权。经CBCH II与仍持有CBCH II限制性股份的各股东商议,一致同意对该些股份进行如下处理: (1)按照CBCH II此前与Jose Calle Gordo签署的《顾问协议》,向Jose CalleGordo增发1,666,786股CBCH II无限制股份,并同时解除对JoseCalle Gordo 持有的7,239,643股CBCH II限制性股份的限制,JoseCalle Gordo无需为柏盛国际继续提供服务,CBCH II对该等限制性股份也不再享有按票面价值回购的权利; CBCH II同时允许JoseCalle Gordo将其持有的8,906,428股CBCH II 股份转让给其家族信托The Calle Moreno FamilyTrust;(2)CBCH II按照每股0.00001美元的票面价格回购FrederickD Hrkac、Pascal Vincent Cabanal, QianKeqiang分别持有的CBCH II 1,327,268 股、80.440股、402,202股限制性股份; (3)解除对Li Bing Yung、YangFan、Frederick D Hrkac、Qian Keqiang Thomas Kenneth Graham、Wang Dan、Pascal VincentCabanel分别持有的4,826,429股、3,619,821 股、2,654,536 股、804,405股、482,643股、361,982股、160,881股CBCH II限制性股份的限制,即不论《股份限制协议》中规定的条件是否达成、该些人士是否继续为柏盛集团提供服务,上述股份均不再受限于《股份限制协议》项下CBCH II按票面价格回购的权利。CBCH II于2017年10月25日通过董事会决议批准了前述处理安排。

本次事项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15-

序号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BVI I419,385,889.0050.05%
2Wealth Summit87,184,847.0010.40%
3CBCH III83,607,204.009.98%
4CPBL539,711.000.06%
5V-Sciences47,392,762.005.66%
6CDBI29,620,476.003.53%
7Marine Trade24,132,143.002.88%
8Cinda Sino-Rock11,255,781.001.34%
9Tongo Investment11,255,781.001.34%
10Li Bing Yung10,074,048.001.20%
11Jose Calle Gordo8,906,429.001.06%
12The Calle Moreno Family Trust8,906,428.001.06%
13FuMao8,044,048.000.96%
14Yang Fan6,033,036.000.72%
15Wang Chicheng Jack5,704,793.000.68%
16Yoh Chie Lu5,704,793.000.68%
17Frederick D Hrkac5,309,071.000.63%
18Jiang Qiang3,422,876.000.41%
19Qian Keqiang1,608,810.000.19%
20Thomas Kenneth Graham804,405.000.10%
21Wang Dan603,304.000.07%
22David Chin570,456.000.07%
23Pascal Vincent Cabanel321,762.000.04%
2474名原柏盛国际股东4,125,311.000.49%
合计837,972,164.00100.00%

2017年8月16日,BVI I与蓝帆投资、蓝帆集团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BVI I将其持有的252,381,624股CBCH II股份以291,273,632美元的对价转让给蓝帆投资。

2017年10月30日,CBCH II董事会的股权转让委员会通过决议,批准了上述股份转让。此外,股权转让委员会同时批准了BVI I将其 持有的剩余167,004,265股CBCH II股份全部转让予其关联方CBCH III。

本次事项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蓝帆投资252,381,624.0030.12%
2CBCH III250,611,469.0029.91%

-16-

3Wealth Summit87,184,847.0010.40%
4CPBL53,997,711.006.44%
5V-Sciences47,392,762.005.66%
6CDBI29,620,476.003.53%
7Marine Trade24,132,143.002.88%
8Cinda Sino-Rock11,255,781.001.34%
9Tongo Investment11,255,781.001.34%
10Li Bing Yung10,074,048.001.20%
11Jose Calle Gordo8,906,429.001.06%
12The Calle Moreno Family Trust8,906,428.001.06%
13Fu Mao8,044,048.000.96%
14Yang Fan6,033,036.000.72%
15Wang Chicheng Jack5,704,793.000.68%
16Yoh Chie Lu5,704,793.000.68%
17Frederick D Hrkac5,309,071.000.63%
18Jiang Qiang3,422,876.000.41%
19Qian Keqiang1,608,810.000.19%
20Thomas Kenneth Graham804,405.000.10%
21Wang Dan603,304.000.07%
22David Chin570,456.000.07%
23Pascal Vincent Cabanel321,762.000.04%
2474名原柏盛国际股东4,125,311.000.49%
合计837,972,164.00100.00%

2017年12月20日,CBCH II的董事会作出决议,依据CBCH II公司章程批准CBCH II按照1.11美元/股回购78名股东持有的23,234,081股CBCH II股份。本次事项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蓝帆投资252,381,624.0030.98%
2CBCH III250,611,469.0030.76%
3Wealth Summit87,184,847.0010.70%
4CPBL53,997,711.006.63%
5V-Sciences47,392,762.005.82%
6CDBI29,620,476.003.64%
7Marine Trade24,132,143.002.96%
8Cinda Sino-Rock11,255,781.001.38%
9Tongo Investment11,255,781.001.38%
10Li Bing Yung10,074,048.001.24%
11Jose Calle Gordo8,906,429.001.09%
12The Calle Moreno Family Trust8,906,428.001.09%
13Wang Chicheng Jack5,704,793.000.70%
14Yoh Chie Lu5,704,793.000.70%
15Frederick D Hrkac5,309,071.000.65%

-17-

16Thomas Kenneth Graham804,405.000.10%
17Wang Dan603,304.000.07%
18David Chin570,456.000.07%
19Pascal Vincent Cabanel321,762.000.04%
合计814,738,083.00100.00%

2017年12月19日,CBCH II的股份转让委员会作出决议,批准持有CBCH II股份的交易对方将其持有的CBCH II股份转让给蓝帆医疗;CBCH V的董事会作出决议,批准北京中信将其持有的CBCH V股份转让给蓝帆医疗。

根据Maples于2018年5月14日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书,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完成交割,蓝帆医疗已直接持有510,128,903股CBCH II股份(约占CBCH II总股份(即814,738,083股)的62.61%),并通过直接持有CBCH V100%股份间接持有250,611,469股CBCH II股份(约占CBCH II总股份的30.76%),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760,740,372股CBCHII股份(约占CBCH II总股份的93.37%)。

本次事项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蓝帆医疗510,128,903.0062.61%
2CBCH III250,611,469.0030.76%
3CPBL53,997,711.006.63%
合计814,738,083.00100.00%

2020年7月,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蓝帆医疗向CPBL全额支付了交易价款6,353.17万美元收购CBCH II 6.63%的少数股权。截至2020年7月23日,公司已收到CPBL Limited就确认《股权转让协议》项下全部合同义务已全面、充分和适当地履行而出具的《确认函》,并取得了CBCH II更新后的《股东名册(Register of Members)》。

本次事项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18-

序号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蓝帆医疗564,126,614.0069.24%
2CBCH III250,611,469.0030.76%
合计814,738,083.00100.00%

至此,蓝帆医疗直接持有CBCH II公司69.24%股份,并通过CBCHV间接持有CBCH II公司30.76%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CBCH II公司100%股份。

截止估值基准日,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3、公司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介绍

CBCH II为控股公司,未实际开展经营,主要通过下属子公司开展心脏支架及介入性心脏手术相关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新加坡、瑞士、中国、中国香港、法国、德国、西班牙、日本、美国、荷兰等国家均设有运营主体,共销往全球9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下属核心运营主体柏盛国际是全球知名的心脏支架制造商,专注于心脏支架及介入性心脏手术相关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CBCH II集团内心脏支架及介入性心脏手术相关器械业务板块涉及的所有公司及业务性质如下: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
CB CardioHoldings II Limited开曼群岛开曼群岛控股投资
CB CardioHoldings I Limited英属维尔京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控股投资
Biosensors International Group, Ltd.百慕大百慕大控股投资
Biosensors Interventional Technologies Pte.Ltd.新加坡新加坡开发、生产、组装及销售医疗器械
Biosensors Investment Limited英属维尔京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控股投资
Biosensors Europe SA瑞士瑞士市场营销及销

-19-

售、医疗器械、转让医疗技术专利使用权

售、医疗器械、转让医疗技术专利使用权Biosensors InterventionalTechnologies (Malaysia) Sdn.Bhd

Biosensors Interventional Technologies (Malaysia) Sdn.Bhd马来西亚马来西亚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Biosensors Korea Limited韩国韩国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Wellgo Medical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中国香港中国香港控股投资
山东吉威医疗制品有限公司山东山东开发、生产、分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Biosensors BV.荷兰荷兰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Biosensors Iberia, S.L.西班牙西班牙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Biosensors Japan Co.,Ltd.日本日本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Biosensors France S.A.S法国法国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Biosensors Deutschland GmbH德国德国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Biosensors International USA Inc.美国美国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柏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山东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PT Biosensors Intervensional Teknologi印度尼西亚印度尼西亚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Biosensors International UK Ltd英国英国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Biosensors Medica India Private Limited印度印度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Biosensors Interventional Technologies HK Limited香港香港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2)近年的财务状况

(合并报表口径)单位:千美元

-20-

项目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351,960.15385,863.50365,604.40
非流动资产793,488.47717,859.40671,824.50
资产总计1,145,448.611,103,722.901,037,428.90
流动负债361,927.59252,727.26229,985.70
非流动负债258,328.46370,701.93393,642.63
负债合计620,256.05623,429.19623,628.32
所有者权益525,192.56480,293.70413,800.58

(3)近年的经营成果

(合并报表口径)单位:千美元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一、营业收入163,522.89252,440.99251,626.38
减:营业成本39,050.1556,136.9164,288.73
营业税金及附加833.711,867.161,924.88
销售费用48,616.2370,802.4170,910.44
管理费用11,297.1816,246.1217,926.57
研发费用16,705.1620,568.2320,084.22
财务费用5,379.959,296.8120,229.45
加:其他收益1,818.361,842.55311.21
信用减值损失-1,446.37
资产减值损失-1,628.87-917.06-2,043.05
投资损益-193.71-1.36
资产处置收益625.25-264.67-336.24
二、营业利润40,815.1678,182.8154,194.01
加:营业外收入0.0017.54
减:营业外支出300.98437.85116.85
三、利润总额40,514.1877,762.5054,077.16
减:所得税费用-9,305.4312,000.064,523.61
四、净利润49,819.6165,762.4549,553.55

2018年、2019年及估值基准日财务数据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

4、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及主要税种、税率

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各国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

日止,以美元为记账本位币,子公司主要的记账本位币包括欧元、新加坡元、人民币和美元。

主要子公司所得税率如下:

-21-

纳税主体名称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CB Cardio Holdings II Limited
Biosensors International Group,Ltd25%
Biosensors Interventional Technologies Pte. Ltd.5%、17%
Biosensors Europe SA13.74%
山东吉威医疗制品有限公司15%

其他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目纳税基础税率
增值税销售额、采购额5%-21%
城建税应交流转税额5%、7%
教育费附加应交流转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交流转税额2%

税收优惠情况:

1)CB Cardio Holdings II Limited系设立在开曼群岛的离岸公司,不需向政府缴纳任何税项。

2)根据百慕大1966年受豁免税负保护法案,BiosensorsInternational Group,Ltd属于受豁免企业,无需缴纳所得税,该法案有效期至2035年3月31日。2020年8月26日,Biosensors InternationalGroup,Ltd取得中国居民企业认定,自2020年度开始按照中国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规定及《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有关税收事项。

3)2014年度,Biosensors Interventional Technologies Pte. Ltd.取得了新加坡一项政府推出的企业发展与扩展奖励计划(DEI资格),根据该奖励计划,Biosensors Interventional Technologies Pte. Ltd.的部

分业务活动自2015年1月1日起,享受所得税5%的优惠税率,有效期为2015年至2024年。

4)子公司山东吉威医疗制品有限公司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037002991,有效期为2020年12月8至2023年12月7日,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5、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22-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
CB Cardio Holdings I Limited英属维尔京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控股投资
Biosensors International Group, Ltd.百慕大百慕大控股投资
Biosensors Interventional Technologies Pte.Ltd.新加坡新加坡开发、生产、组装及销售医疗器械
Biosensors Investment Limited英属维尔京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控股投资
Biosensors Europe SA瑞士瑞士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转让医疗技术专利使用权
Biosensors Interventional Technologies (Malaysia) Sdn.Bhd马来西亚马来西亚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Biosensors Korea Limited韩国韩国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Wellgo Medical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中国香港中国香港控股投资
山东吉威医疗制品有限公司山东山东开发、生产、分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Biosensors BV.荷兰荷兰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Biosensors Iberia, S.L西班牙西班牙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Biosensors Japan Co.,Ltd.日本日本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Biosensors France S.A.S法国法国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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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osensors Deutschland GmbH

Biosensors Deutschland GmbH德国德国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Biosensors International USA Inc.美国美国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柏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山东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PT Biosensors Intervensional Teknologi印度尼西亚印度尼西亚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Biosensors International UK Ltd英国英国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Biosensors Medica India Private Limited印度印度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Biosensors Interventional Technologies HK Limited香港香港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三)委托人、其他估值报告使用者与标的企业关系本项目的委托人直接持有标的企业69.24%股份,并通过CBCHV间接持有标的企业30.76%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标的企业100%股份。

(四)估值业务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估值报告使用人委托人以外的其他估值报告使用人为与本估值目的相关的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估值目的

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在补偿期限届满时需对标的资产实施公允价值测算,提供CBCH II股东全部权益公允价值的参考意见。

三、估值对象和估值范围

(一)估值对象为CBCH II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公允价值。

(二)估值范围为CBCH II的于估值基准日的全部资产与负债。

1、经审计的合并口径表内资产、负债具体内容如下表:

金额单位:美元

-24-

科目名称

科目名称账面金额科目名称账面金额
一、流动资产合计351,960,145.37四、流动负债合计361,927,589.26
货币资金263,263,731.01应付账款3,748,840.58
交易性金融资产11,405,594.00应付职工薪酬6,918,224.56
应收账款42,091,559.87预收账款801,534.63
应收利息1,001,729.78应交税费4,352,444.17
预付账款2,891,764.78其他应付款60,679,285.26
其他应收款5,162,384.51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285,427,260.06
存货26,143,381.42
二、非流动资产合计793,488,467.54五、非流动负债合计258,328,461.98
长期股权投资34,043,673.55长期借款72,448,000.77
长期应收款112,832,820.00长期应付款183,101,413.57
固定资产66,279,647.0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580,932.72
无形资产94,976,132.10预计负债1,162,185.77
开发支出48,421,064.72递延收益35,929.15
商誉433,635,888.40
递延所得税资产2,246,509.99
其他非流动资产1,052,731.69六、负债合计620,256,051.24
三、资产总计1,145,448,612.91七、所有者权益合计525,192,562.05

本次纳入估值范围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与经济行为涉及的估值对象和估值范围一致,估值基准日数据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和数量

无。

(二)估值范围内主要资产概况

1、流动资产(不含存货)

流动资产(不含存货)账面值325,816,763.95美元。其中:货币资金账面值263,263,731.01美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74.80%。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值11,405,594.00美元,为公司持有的苏州同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7.1731%的股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3.24%。应收账款账面原值47,241,305.37美元,坏账准备5,149,745.50美元,应收账款账面净值42,091,559.87美元,主要为应收货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11.96%。预付账款账面值2,891,764.78美元,为预付采购款等,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0.82%。其他应收款账面原值5,162,384.51美元,无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账面净值5,162,384.51美元,主要为土地补偿款、押金、应收代垫款项等,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1.47%。应收利息账面值1,001,729.78美元,为集团外关联方借款应收利息,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0.28%。

2、存货

存货账面余额28,826,736.76美元,存货跌价准备2,683,355.34美元,存货账面价值26,143,381.42美元。其中:原材料账面余额5,852,100.87美元,跌价准备1,043,907.92美元,原材料账面价值4,808,192.95美元。半成品及在产品账面余额7,810,753.23美元,跌价准备38,566.71美元,半成品及在产品账面价值7,772,186.53美元。库存商品账面余额15,118,681.04美元,跌价准备1,600,880.71美元,库存商品账面价值13,517,800.33美元。低值易耗品账面余额45,201.62美元,无跌价准备,低值易耗品账面价值45,201.62美元。

3、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值34,043,673.55美元,主要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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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持股比例账面金额(美元)
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8.05%11,473,287.30
珠海蓝帆巨擎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87.50%22,570,386.25
合计34,043,673.55

4、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账面值112,832,820.00美元,为关联方资金拆出。主要拆借金额明细如下:

关联方拆借金额(美元)起始日到期日
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28,284,650.002020年9月23日2024年9月22日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84,548,170.002020年9月25日2024年9月24日
合计112,832,820.00

5、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账面原值74,557,786.19美元,账面净值57,987,832.51美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账面原值为71,610,267.65美元,账面净值为56,807,756.17美元,主要为公司位于新加坡、山东威海及荷兰希勒霍姆的三处厂房。构筑物账面原值为2,947,518.54美元,账面净值为1,180,076.33美元,主要为各地厂房办公室改造工程、装修、停车场等。所有房屋建筑物均正常使用。

估值基准日,山东吉威医疗制品有限公司加建厂房共3,485.00平方米尚未取得房产证。

新加坡房屋面积为11,938平方米的6层独栋工业建筑在其向JurongTown Corporation租赁的位于新加坡惹兰都康路36号土地上建造,土地租赁面积为12,0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2年4月1日至2042年3月31日。根据新加坡相关法律,房屋的权属依附于土地,房屋无单独的权属,故Biosensors Interventional Technologies Pte.Ltd.不享有对该建筑的所有权,仅享有该建筑30年租赁权限。

6、固定资产—设备

固定资产—设备类账面原值为39,071,129.87美元,账面净值为8,291,814.59美元。其中:机器设备账面原值为33,004,714.96美元,账面净值为6,888,967.21美元,共计2032台/套,主要为激光切割机、球囊成型机等生产线用设备;运输设备账面原值为690,041.83美元,账面净值为106,560.48美元,共计10台/套,主要为8辆轿车商务车及2辆电动车;电子设备账面值为5,376,373.09美元,账面净值为1,296,286.90美元,共计2376台/套,主要为办公电脑、空调、家具等。所有设备均正常使用。电子设备中账面净值为125,662.47美元的设备为融资租赁租入的设备。

7、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值为3,323,404.04美元,为向JurongTown Corporation租赁的位于新加坡惹兰都康路36号土地上建造,土地租赁面积为12,0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2年4月1日至2042年3月31日。

8、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91,652,728.06美元,主要为软件ERP、专利、商标等。软件、专利及商标均正常使用。专利及商标明细如下:

境内专利8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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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授权日期有效期限
山东吉威医疗制品有限公司(76项)
1可膨胀支架发明专利ZL02820957.528/04/201004/09/2022

-28-

序号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授权日期有效期限
2可膨胀支架发明专利ZL201010118638.726/10/201104/09/2022
3一种治疗冠心病的血管支架发明专利ZL200810103524.804/08/201007/04/2028
4用于在安置过程中控制可扩张假体的装置发明专利ZL200880100150.202/04/201420/04/2028
5用于在安置过程中控制可扩张假体的装置发明专利ZL201410172503.724/08/201620/04/2028
6一种节约心血管支架管材尾料的切割方法发明专利ZL201510780866.314/09/201612/11/2035
7一种可使球囊成型过程连续自动运行的设备及方法发明专利ZL201610023921.908/03/201713/01/2036
8一种介入治疗导管导丝出口设计方法发明专利ZL201610124297.120/06/201719/06/2036
9一种真空充气连续封口机发明专利ZL201610496386.923/02/201828/06/2036
10一种金属支架捆绑机发明专利ZL201610751514.X31/07/201828/08/2036
11一种电阻检测切割装置及方法发明专利ZL201710213541.626/06/201831/03/2037
12一种用于分支血管开口处病变的支架发明专利ZL201710153455.002/11/201814/03/2037
13一种心血管支架的切割工艺发明专利ZL201710153848.114/12/201814/03/2037
14一种氮气不间断稳压系统实用新型ZL201520989136.X13/04/201602/12/2025
15一种导管尖端成型模具实用新型ZL201620669062.623/11/201628/06/2026
16一种多通道测漏装置实用新型ZL201620974922.715/02/201728/08/2026
17一种多组线圈同步缠绕机实用新型ZL201520464619.804/11/201530/06/2025
18一种结合柄注塑模具实用新型ZL201620441475.907/12/201613/05/2026
19一种介入治疗导管导丝出口结构实用新型ZL201620167714.617/08/201603/03/2026
20一种金属支架捆绑机实用新型ZL201620972445.008/03/201728/08/2026
21一种新型多功能电化学抛光端头实用新型ZL201620535579.618/12/201601/06/2026
22一种新型支架抛光夹具实用新型ZL201620137223.727/07/201623/02/2026
23一种用于动脉取血栓的新型导管实用新型ZL201520463172.209/12/201530/06/2025
24一种用于监测中心静脉压的新型导管实用新型ZL201520653135.816/12/201526/08/2025
25一种用于球囊导管输送系统的新型手柄实用新型ZL201620303055.423/11/201611/04/2026
26一种用于在心血管支架上进行涂层或涂膜制备的设备实用新型ZL201520687148.727/01/201606/09/2025
27一种预防支架往前推送脱载的球囊实用新型ZL201620076307.429/06/201625/01/2026
28一种真空充气连续封口机实用新型ZL201620661653.930/11/201628/06/2026
29一种注射器打孔机实用新型ZL201620438427.402/11/201613/05/2026
30一种球囊检验用移动平台实用新型ZL201720030430.728/07/201710/01/2027
31一种球囊导管的近端管冲洗设备实用新型ZL201720031985.329/09/201720/01/2027
32一种开放式激光切割心血管支架的轴套实用新型ZL201720254247.508/12/201714/03/2027
33一种密闭式激光切割心血管支架的轴套结构实用新型ZL201720253974.X08/12/201714/03/2027
34一种球囊清洗设备实用新型ZL201720778609.016/01/201828/06/2027
35一种激光切割心血管支架用的可调式轴套结构实用新型ZL201720767615.616/01/201827/06/2027
36一种球囊管两端预处理设备实用新型ZL201720764860.127/04/201827/06/2027
37一种支架输送系统紫外固化夹具实用新型ZL201721492984.518/05/201809/11/2027
38一种球囊导管硅胶管的浸泡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1781909.024/07/201818/12/2027
39一种球囊成型机用的多模具开合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1728778.X24/07/201812/12/2027
40一种球囊导管出口成型设备实用新型ZL201820077950.817/08/201816/01/2028
41一种可分离式球囊模具固定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1731798.224/07/201812/12/2027
42一种用于分叉血管开口处病变的新型支架实用新型ZL201720777895.917/08/201828/06/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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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授权日期有效期限
43一种生化用快速振荡溶解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1728813.817/08/201812/12/2027
44一种球囊导管检测移动平台实用新型ZL201721728523.317/08/201812/12/2027
45一种心血管支架电化学抛光工装实用新型ZL201820339290.602/10/201812/03/2028
46一种心血管支架的检验工装实用新型ZL201820563140.326/10/201818/04/2028
47一种高效的切管装置实用新型ZL201820453809.330/10/201801/04/2028
48一种球囊导管自动热固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1780811.302/11/201818/12/2027
49一种外周静脉输液导管实用新型ZL201721532325.X09/04/201915/11/2027
50一种肺动脉球囊导管实用新型ZL201820548275.221/05/201917/04/2028
51一种不透射标记预压设备实用新型ZL201821439966.521/05/201903/09/2028
52一种电阻检测切割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0344840.908/12/201731/03/2027
53一种球囊导管半自动预成型机实用新型ZL201821939209.425/6/201922/11/2028
54一种心脏支架管材的平直度检验台实用新型ZL201822100238.825/6/201913/12/2028
55一种无聚合物涂层药物支架系统实用新型ZL201821936119.X02/08/201921/11/2028
56一种心脏支架切割机的保护镜模组实用新型ZL201822100239.202/08/201913/12/2028
57一种球囊折叠装置实用新型ZL201821675481.617/09/201915/10/2028
58雷帕霉素衍生物的纯化发明专利ZL201480013252.612/10/201817/03/2034
59雷帕霉素衍生物的低温合成发明专利ZL201480005663.031/5/201721/01/2034
60药物释放型血管内支架及其使用方法发明专利ZL200780046686.607/01/201518/10/2027
61表面有纹理的移植物发明专利ZL200980153273.708/06/201603/11/2029
62一种用于球囊长度测量的固定工装实用新型ZL201920234162.X1/10/201924/2/2029
63一种盲孔载药的心血管支架实用新型ZL201721485986.118/10/20198/11/2027
64一种球囊导管拉力测试用固定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0279304.419/11/20195/3/2029
65一种新型远端管预切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0202204.66/12/201926/3/2029
66一种液体分散浸泡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0234161.510/12/201924/2/2029
67一种球囊保护套用热缩管的扩口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0402237.014/1/202026/3/2029
68一种球囊成型机用球囊管腿固定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0402207.X14/1/202026/3/2029
69一种球囊导管导丝出口的返工方法发明专利ZL201711324679.X1/5/202012/12/2037
70一种新型球囊管拔头机实用新型ZL201921167554.59/6/202022/7/2029
71一种球囊导管粘结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1681332.59/6/20208/10/2029
72一种激光切割冠状动脉支架接取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2380073.94/8/202025/12/2029
73一种用于水压测漏的检验工装实用新型ZL202020361050.316/10/202019/3/2030
74一种金属支架自动抛光设备实用新型ZL202020444187.516/10/202030/3/2030
75一种紫外固化固定装置实用新型ZL202020330963.915/12/202016/3/2030
76一种用于Co-Cr合金支架的电化学抛光液及其抛光方法发明专利ZL201910226867.115/12/202024/3/2039
Biosensors International Group, Ltd.
77药物释放型血管内支架和治疗再狭窄的方法发明专利ZL201010200321.805/09/201223/04/2023
78药物洗脱支架的生产方法发明专利ZL200810190543.915/08/201223/04/2023
79递送药物的血管内支架和用于治疗再狭窄的方法发明专利ZL200580032367.010/08/201122/09/2025
80递送药物的血管内支架发明专利ZL201110162925.211/02/201522/09/2025
81药物递送型血管内支架及其使用方法发明专利ZL200780046647.607/08/201318/10/2027
82临时性管腔内支架及其制备和使用方法发明专利ZL200780046519.109/01/201323/10/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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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别专利号授权日期有效期限
83临时性管腔内支架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ZL201210288671.311/03/201523/10/2027
84自动化涂覆设备和方法发明专利ZL200880124445.321/08/201313/11/2028
85自动化涂覆设备和方法发明专利ZL201310308571.718/02/201513/11/2028
86支架系统发明专利ZL200780051382.919/09/201213/12/2027
87利用电解释放的植入物输送装置和方法发明专利ZL201080037495.502/09/201516/06/2030
88扭绞变小的植入体输送技术发明专利ZL200680041236.326/09/201228/08/2026
89药物释放型血管内支架发明专利ZL03809311.111/08/201024/04/2023

境外专利188项: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别国家专利号授权日期
Biosensors International Group, Ltd.
1导丝较少的支架输送方法发明专利美国801686913/09/2011
2植入物输送技术发明专利欧洲专利局160829912/05/2010
3递送药物的血管内支架发明专利欧洲专利局150593030/07/2014
4递送药物的血管内支架发明专利美国693937606/09/2005
5递送药物的血管内支架发明专利澳大利亚200920165507/07/2011
6药物递送型血管内支架发明专利欧洲专利局151851709/12/2009
7递送药物的血管内支架和用于治疗再狭窄的方法发明专利中国香港HK115022921/12/2012
8递送药物的血管内支架发明专利欧洲专利局231637705/11/2014
9药物递送型血管内支架发明专利中国香港HK115649420/03/2015
10递送药物的血管内支架和用于治疗再狭窄的方法发明专利欧洲专利局241794327/08/2014
11递送药物的血管内支架和用于治疗再狭窄的方法发明专利欧洲专利局257818623/07/2014
12递送药物的血管内支架和用于治疗再狭窄的方法发明专利中国香港HK117788230/01/2015
13递送药物的血管内支架和用于治疗再狭窄的方法发明专利美国768238723/03/2010
14含大环三烯化合物的聚合物组合物发明专利日本511366719/10/2012
15含大环三烯化合物的聚合物组合物发明专利日本572677710/04/2015
16含大环三烯化合物的聚合物组合物发明专利日本546162424/01/2014
17含大环三烯化合物的聚合物组合物发明专利日本582735523/10/2015
18药物递送型血管内支架及相同形成的方法发明专利美国772727501/06/2010
19递送药物的血管内支架和用于治疗再狭窄的方法发明专利美国825204628/08/2012
20药物递送型血管内支架及相同形成的方法发明专利美国830879513/11/2012
21递送药物的血管内支架和用于治疗再狭窄的方法发明专利美国854555001/10/2013
22药物递送型血管内支架及相同形成的方法发明专利美国871534106/05/2014
2342-o-(杂烷氧基烷基)雷帕霉素衍生物及其化合物发明专利欧洲专利局168975408/08/2007
2442-o-(杂烷氧基烷基)雷帕霉素衍生物及其化合物发明专利中国香港109782828/03/2008
2542-o-(杂烷氧基烷基)雷帕霉素衍生物及其化合物发明专利美国722075522/05/2007
2642-o-(杂烷氧基烷基)雷帕霉素衍生物及其化合物发明专利欧洲专利局185243717/09/2014
27递送药物的血管内支架和用于治疗再狭窄的方法发明专利澳大利亚200528974115/09/2014
28递送药物的血管内支架和用于治疗再狭窄的方法发明专利欧洲专利局179675428/10/2009
29递送药物的血管内支架和用于治疗再狭窄的方法发明专利中国香港HK110555429/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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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别国家专利号授权日期
30递送药物的血管内支架和用于治疗再狭窄的方法发明专利美国790145108/03/2011
31递送药物的血管内支架和用于治疗再狭窄的方法发明专利欧洲专利局212331125/04/2012
32递送药物的血管内支架和用于治疗再狭窄的方法发明专利中国香港HK113698005/10/2012
33递送药物的血管内支架和用于治疗再狭窄的方法发明专利日本489247122/12/2011
34递送药物的血管内支架和用于治疗再狭窄的方法发明专利美国825204728/08/2012
35递送药物的血管内支架和用于治疗再狭窄的方法发明专利美国887129228/10/2014
36药物递送型血管内支架及其使用方法发明专利澳大利亚200731316011/10/2012
37使用掩模以防止至少一部分支架被磨损的制备支架的方法发明专利加拿大266708325/06/2013
38药物递送型血管内支架及其使用方法发明专利欧洲专利局210183921/11/2012
39药物递送型血管内支架及其使用方法发明专利中国香港HK113479203/05/2013
40径向膨胀的血管内支架的生产方法发明专利以色列19820930/05/2016
41径向膨胀的血管内支架的生产方法发明专利印度28109807/03/2017
42药物递送型血管内支架及其使用方法发明专利韩国10-136155305/02/2014
43药物递送型血管内支架及其使用方法发明专利美国806705529/11/2011
44药物递送型血管内支架及其使用方法发明专利澳大利亚200730952225/07/2013
45药物递送型血管内支架及其使用方法发明专利加拿大266706109/12/2014
46药物递送型血管内支架及其使用方法发明专利中国香港HK113360420/06/2014
47药物递送型血管内支架及相同形成的方法发明专利以色列19820701/12/2015
48药物递送型血管内支架及其使用方法发明专利日本513943822/11/2012
49药物递送型血管内支架及其使用方法发明专利韩国10-139277030/04/2014
50药物递送型血管内支架及其使用方法发明专利日本536787920/09/2013
51药物递送型血管内支架及其使用方法发明专利美国957942428/02/2017
52临时性管腔内支架及其制备和使用方法发明专利澳大利亚201126547405/12/2013
53临时性管腔内支架及其制备和使用方法发明专利日本563240117/10/2014
54临时性管腔内支架及其制备和使用方法发明专利韩国10-145885031/10/2014
55临时性管腔内支架及其制备和使用方法发明专利美国841481409/04/2013
56自动涂覆的设备和方法发明专利澳大利亚200832246905/06/2014
57自动涂覆的设备和方法发明专利加拿大270576402/08/2016
58自动涂层设备,如一个支架发明专利以色列20576701/05/2016
59自动涂覆的设备和方法发明专利日本569322813/02/2015
60自动涂覆的设备和方法发明专利韩国10-158752215/01/2016
61自动涂覆的设备和方法发明专利美国857315005/11/2013
62自动涂覆的设备和方法发明专利美国951138506/12/2016
63表面纹理化植入物发明专利日本566163712/12/2014
64表面纹理化植入物发明专利韩国166888918/10/2016
65表面纹理化植入物发明专利中国台湾I48998001/07/2015
66表面纹理化植入物发明专利美国916815927/10/2015
67用于治疗血管分叉的内假体部署系统发明专利加拿大249523404/10/2011
68用于治疗血管分叉的内假体部署系统发明专利日本561970326/09/2014
69分叉支架和体腔内定位方法发明专利日本586383808/01/2016
70植入物输送装置和电解质释放方法发明专利美国865787025/0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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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别国家专利号授权日期
71植入物输送装置和电解质释放方法发明专利新加坡17811324/09/2014
72植入物输送装置和电解质释放方法发明专利日本579764528/08/2015
73间接释放电解植入物递送系统发明专利欧洲专利局234079006/07/2016
74间接释放电解植入物递送系统发明专利美国786260204/01/2011
75非扭转约束式植入物输送系统发明专利美国857995412/11/2013
76O-烷基化雷帕霉素衍生物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日本500494101/06/2012
77雷帕霉素衍生物的低温合成发明专利美国943474406/09/2016
78使用温度诱致分离的方法以纯化雷帕霉素衍生物发明专利美国959843921/03/2017
79带有固定的远端支架扩展的芯线致动输送系统发明专利美国765152126/01/2010
80载药血管内支架及治疗再狭窄的方法发明专利澳大利亚200323175921/05/2009
81含大环三烯化合物的聚合物组合物发明专利澳大利亚200323175722/10/2009
82载药血管内支架及治疗再狭窄的方法发明专利澳大利亚200528974115/09/2011
83自动涂层装置和方法发明专利巴西PI 0819816-024/07/2018
84载药血管内支架及使用方法发明专利巴西PI 0717438-105/06/2018
85载药血管内支架及使用方法发明专利巴西PI 0717442-022/05/2018
86载药血管内支架及使用方法发明专利欧洲专利局208660612/03/2014
87雷帕霉素衍生物的低温合成发明专利中国香港HK121811815/06/2018
88低温合成40-o-(杂烷氧基烷基)雷帕霉素衍生物发明专利印度31328628/05/2019
89载药血管内支架及治疗再狭窄的方法发明专利日本423108912/12/2008
90O-烷基化雷帕霉素衍生物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日本426705327/02/2009
91含大环三烯化合物的聚合物组合物发明专利日本431581729/05/2009
92O-烷基化雷帕霉素衍生物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日本471628006/07/2011
93载药血管内支架及治疗再狭窄的方法发明专利欧洲专利局257818623/07/2014
94一种混合结构的血管支架发明专利新加坡11201510447P25/06/2018
95雷帕霉素衍生物的低温合成发明专利新加坡11201505719T17/11/2017
96表面纹理化植入物发明专利新加坡19618126/05/2017
97载药血管内支架及治疗再狭窄的方法发明专利欧洲专利局241794327/08/2014
98O-烷基化雷帕霉素衍生物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美国719307820/03/2007
99治疗血管分叉的非圆柱形药物洗脱支架发明专利美国734455618/03/2008
100分叉血管植入物发明专利美国823166731/07/2012
101治疗血管分叉的非圆柱形支架输送系统发明专利美国823604107/08/2012
102间接释放电解植入物输送系统发明专利美国827311625/09/2012
103治疗血管分叉的固定方法发明专利美国860315710/12/2013
104自动支架涂层装置和方法发明专利美国980221631/10/2017
105可调节长度血管成形术球囊鞘的弹性顶端发明专利美国1016637301/01/2019
106温度诱导分离纯化雷帕霉素衍生物发明专利美国1020240212/02/2019
107一种混合结构的血管支架发明专利欧洲专利局301045201/08/2018
108表面纹理化植入物发明专利欧洲专利局235246002/01/2019
109扭转植入技术发明专利日本522509522/03/2013
110雷帕霉素衍生物的低温合成发明专利日本640171314/09/2018
111雷帕霉素衍生物的低温合成发明专利欧洲专利局294846019/07/2017

-33-

序号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别国家专利号授权日期
112间接释放电解植入物递送系统发明专利日本529076313/06/2013
113一种混合结构的血管支架发明专利中国香港1611034802/08/2019
114可调节长度血管成形术球囊鞘的弹性顶端发明专利新加坡11201703485X23/08/2019
115一种混合结构的血管支架发明专利日本660229318/10/2019
116载药血管内支架及其使用方法发明专利美国1045650829/10/2019
117血管支架与混合装置的连接器发明专利美国1054874904/02/2020
118表面纹理化植入物发明专利印度33280625/02/2020
119双腔导管支撑系统发明专利美国1057624203/03/2020
120自动涂层装置和方法发明专利印度33537320/03/2020
121温度诱导分离纯化雷帕霉素衍生物发明专利美国1059740624/3/2020
122可调节长度血管成形术球囊鞘的弹性尖端发明专利美国1083572217/11/2020
123可调节长度血管成形术球囊鞘的弹性尖端发明专利欧洲专利局321227316/12/2020
山东吉威医疗制品有限公司(65项)
124用于输送多个分段式支架的装置和方法发明专利美国713799321/11/2006
125编制假体的输送装置和方法发明专利美国714765612/12/2006
126用于从导管上展开假体的定位装置和方法发明专利美国718277927/02/2007
127可植入支架输送装置和方法发明专利美国719244020/03/2007
128支架部署系统和方法发明专利美国724130810/07/2007
129输送螺旋假体的装置和方法发明专利美国727066818/09/2007
130用于可调节长度支架的输送装置和方法发明专利美国729414613/11/2007
131带有支架缓冲器的可调节长度支架输送系统发明专利美国730045627/11/2007
132血管假体展开装置与方法发明专利美国730935018/12/2007
133快速交换介入器械和方法发明专利美国732300629/01/2008
134用于控制和指示介入元件长度的装置和方法发明专利美国732623605/02/2008
135支架输送装置和方法发明专利美国735125501/04/2008
136编制假体的输送装置和方法发明专利美国735781215/04/2008
137具有可独立操作的膨胀元件的可调节长度支架输送系统发明专利美国740216822/07/2008
138扩张支架发明专利欧洲专利局142735306/05/2009
139固定支架输送装置和方法发明专利美国755332430/06/2009
140支架部署系统和方法发明专利澳大利亚200424705226/08/2010
141血管假体展开装置与方法发明专利日本467196028/01/2011
142用于输送多个分段式支架的装置和方法发明专利日本468050310/02/2011
143可调节长度支架装置发明专利美国789227322/02/2011
144血管假体展开装置与方法发明专利美国789227422/02/2011
145用于输送多个分段式支架的装置和方法发明专利美国790591315/03/2011
146支架部署系统和方法发明专利美国791888105/04/2011
147用于输送多个分段式支架的装置和方法发明专利美国792275512/04/2011
148编制假体的输送装置和方法发明专利美国793885210/05/2011
149快速交换介入器械和方法发明专利日本476222817/06/2011
150用于输送多个分段式支架的装置和方法发明专利美国801687113/09/2011

-34-

序号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别国家专利号授权日期
151用于可调节长度支架的输送装置和方法发明专利美国801687013/09/2011
152血管假体展开装置与方法发明专利美国807078906/12/2011
153分叉血管植入物发明专利美国808004820/12/2011
154在展开过程中控制可扩展假体的装置和方法发明专利日本489190122/12/2011
155自膨胀分段支架及其部署方法发明专利日本489248522/12/2011
156用于从导管上展开假体的定位装置和方法发明专利美国808378827/12/2011
157用于从导管上展开假体的定位装置和方法发明专利日本490313813/01/2012
158用于输送多个分段式支架的装置和方法发明专利日本490733920/01/2012
159分叉血管植入物发明专利日本492135510/02/2012
160支架输送装置和方法发明专利美国817783115/05/2012
161用于控制和指示介入元件长度的装置和方法发明专利欧洲专利局169682730/05/2012
162支架发明专利日本501732015/06/2012
163扩张支架发明专利美国825742704/09/2012
164多种独立的嵌套式支架结构及其制备和部署方法发明专利美国828268009/10/2012
165在展开过程中控制可扩展假体的装置和方法发明专利美国831785927/11/2012
166快速交换介入器械和方法发明专利美国846035811/06/2013
167在展开过程中控制可扩展假体的装置和方法发明专利美国848613216/07/2013
168编制假体的输送装置和方法发明专利美国857428205/11/2013
169用于控制和指示介入元件长度的装置和方法发明专利美国858574719/11/2013
170血管假体展开装置与方法发明专利欧洲专利局214560911/12/2013
171连接的分段假体展开的装置和方法发明专利美国865219818/02/2014
172用于输送多个分段式支架的装置和方法发明专利美国870278122/04/2014
173多种独立的嵌套式支架结构及其制备和部署方法发明专利美国874096803/06/2014
174可调节长度支架装置发明专利美国895639817/02/2015
175热机械控制的植入物和使用方法发明专利美国898029717/03/2015
176扩张支架发明专利欧洲专利局208505118/03/2015
177在展开过程中控制可扩展假体的装置和方法发明专利美国898636224/03/2015
178具有可变支架长度的装置和使用方法发明专利美国910150311/08/2015
179可调节长度假体的展开装置和方法发明专利日本591817515/04/2016
180用于输送多个分段式支架的装置和方法发明专利美国932687603/05/2016
181在展开过程中控制可扩展假体的装置和方法发明专利美国933940417/05/2016
182热机械控制的植入物和使用方法发明专利美国945713304/10/2016
183用于控制和指示介入元件长度的装置和方法发明专利美国956617914/02/2017
184在展开过程中控制可扩展假体的装置发明专利欧洲专利局214863531/05/2017
185在展开过程中控制可扩展假体的装置和方法发明专利美国970044811/07/2017
186连接的分段假体展开的装置和方法发明专利美国988395706/02/2018
187支架输送装置发明专利欧洲专利局177112623/01/2019
188热机械控制的植入物发明专利欧洲专利局211430102/10/2019

9、开发支出

开发支出账面值为48,421,064.72美元,为内部研发支出的US IDE上市前临床试验项目、Excrossal上市后临床试验项目、DCB上市前临床试验项目等。

10、商誉

商誉账面金额433,635,888.40美元,为收购心脏支架业务形成的商誉。

11、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值2,246,509.99美元,主要为资产减值准备、可抵扣亏损等引起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2、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值1,052,731.69美元,主要为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付款。

四、价值类型

本估值结论的价值类型为公允价值。

执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公允价值计量)的估值业务,根据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会计核算与披露的具体要求、估值对象等相关条件明确价值类型。会计准则规定的计量属性可以理解为相对应的价值类型。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五、估值基准日

估值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选取上述日期为估值基准日的理由是:

(一)根据估值目的由委托人确定估值基准日。主要考虑使估值基准日尽可能与估值目的实现日接近,使估值结论较合理地为估值目的服务。

(二)选择会计结算日作为估值基准日,能够较全面地反映被估值资产及负债的总体情况,便于资产清查核实等工作的开展。

本次估值中所采用的取价标准是估值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估值依据

估值人员参照了中国资产评估准则及相关的指南、指导意见和专家提示的相关规定。

(一) 权属依据

1、委托人、标的企业营业执照;

2、以前历年审计报告;

3、估值基准日财务报表;

4、房屋租赁合同及主要设备制造订货合同或购置发票;

5、专利证书等无形资产产权证明;

6、与标的企业资产的取得有关的各项合同、会计凭证、账册及其他有关资料;

7、其他权属证明资料。

(二) 取价依据

1、 《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第二版)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

2、Wind资讯金融终端;

3、标的企业提供的基准日财务报表、生产经营的相关数据;

4、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

5、估值基准日市场有关价格信息资料;

6、与标的企业资产的取得、使用等有关的各项合同、会计凭证、账册及其他会计资料;

7、标的企业提供的成立起收入、成本、期间费用、税收等资料;

8、委托估值的各类资产估值明细表;

9、经实地盘点核实后填写的委估资产清单;

10、委托人与标的企业提供的其他与估值有关的资料;

11、估值人员收集的各类与估值相关的佐证资料;

12、委托人与标的企业共同撰写的《企业关于进行估值有关事项说明》。

(三) 其他依据

委托人与本公司签订的《估值业务委托合同》。

七、估值方法

结合本次估值目的和估值对象的特点,本次估值采用收益法及市场法进行估值。

(一)收益法模型及参数的选择

1、估值模型

收益途径采用合并口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形式,即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得出经营性资产价值,扣除付息债务价值,然后再加上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付息债务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经营性资产价值=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明确的预测期期间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现值+明确的预测期之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终值)现值

-38-

ntnt

tt

rgrgFr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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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nt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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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grgFr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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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资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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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F

未来第t个收益期的预期收益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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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F?r

收益折现率

?r?n

明确的预测期间

?n

g

-永续增长率

2、明确的预测期

标的企业2015年成立,主营业务方向稳定,运营状况比较平稳,且该行业处于成熟稳定的运营周期内,故明确的预测期确定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收益期

标的企业的运行比较稳定,经营依托的主要资产和人员稳定,有稳定的供货商和客户,未发现企业经营方面存在不可逾越的经营期障碍,故收益期按永续确定。

4、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收益法中的预期收益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收益口径来估算企业的价值。计算公式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付息债务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预测期内每年)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息税前利润-所得税+折旧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

=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所得税+折旧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

5、折现率

折现率r采用(所得)税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确定,公式如下:

-39-

)1(TEDDREDERWACC

de

?????

式中:Re:权益资本成本;Rd:付息负债资本成本;T:所得税率;D/E:根据市场价值估计的企业的目标债务与股权比率。权益资本成本Re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公式:Re=R

f+β×ERP+Rs

式中:Re为股权回报率;Rf

为无风险回报率;β为风险系数;ERP为市场风险超额回报率;Rs为公司特有风险超额回报率。

6、溢余资产及非经营性资产(负债)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不产生效益的资产(负债),对该类资产(负债)单独估值。

(二)市场法模型及参数的选择

本次估值选择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

(1)上市公司比较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在与标的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估值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上市公司比较法中的可比企业应当是公开市场上正常交易的上市公司,估值结论应当考虑流动性对估值对象价值的影响。对于上市公司比较法,由于所选可比公司的指标数据的公开性,使得该方法具有较好的操作性。使用该方法估值的基本条件是:需要有一个较为活跃的资本、证券市场;可比公司及其与估值目标可比较的指标、参数等资料是可以充分获取。标的企业主要经营业务为心脑血管医疗器械生产行业,目前全球股市中有多

家同行业上市公司,可以相对充分可靠地获取可比公司的价值比率、经营和财务数据,故本次估值选择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标的企业股权公允价值估值=委估企业相关指标×参考企业相应的价值比率×修正系数+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具体步骤如下:

1. 选择可比企业

选择与标的企业属于同一行业,从事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交易类型一致、时间跨度接近、受相同经济因素影响的交易实例。同时关注可比企业业务结构、经营模式、企业规模、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所处经营阶段、成长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因素,恰当选择与标的企业进行比较分析的可比企业。

2. 分析调整财务报表

从公开渠道获得的所选择的可比企业的经营业务和财务各项信息,与标的企业的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并做必要的调整。

3. 选择、调整、计算价值比率

在选择、计算、应用价值比率时,应当考虑:

选择的价值比率有利于合理确定估值对象的价值;

计算价值比率的数据口径及计算方式一致;

应用价值比率时尽可能对可比企业和标的企业间的差异进行合理调整。

价值比率通常包括盈利比率、资产比率、收入比率和其他特定比率。如市盈率(P/E比率)、市净率(P/B比率)、市销率(P/S比率)等

权益比率,或企业价值比率(EV/EBITDA)等。通过比较分析各价值比率与市场价值的相关性,选择恰当的价值比率。

4. 运用价值比率

在调整并计算可比企业的价值比率后,与估值对象相应的财务数据或指标相乘,计算得到需要的权益价值或企业价值。并对标的企业的非经营性资产价值进行调整,从而得到委估对象的公允价值。

八、估值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一)接受委托

本公司首先了解项目的委托人、标的企业和委托人以外的其他估值报告使用人、估值目的、估值对象和估值范围、价值类型、估值基准日、估值报告使用范围、估值报告提交期限及方式、估值服务费及支付方式以及委托人、其他相关当事人与估值机构及其估值专业人员工作配合和协助等需要明确的重要事项,在明确业务基本事项以及对专业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后与委托人签订估值业务委托合同。在听取标的企业有关人员对企业情况及委估资产历史和现状的介绍后,根据估值业务具体情况编制估值计划,组建估值项目组。

(二)现场调查、收集资料

估值项目组于2021年1月7日起对估值对象涉及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对标的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1、资产核实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估值项目组未能在估值报告日之前对标的企业填报的境外资产进行现场清查。

(1)线上远程指导标的企业填表和准备向估值机构提供的资料

估值专业人员通过微信、邮件等方式远程指导标的企业的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在自行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按照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明细表”及其填写要求、资料清单等,对纳入估值范围的资产进行细致准确地填报,同时收集准备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和反映性能、状态、经济技术指标等情况的文件资料等。

(2)初步审查和完善标的企业填报的估值明细表

估值专业人员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了解纳入估值范围的具体资产的详细状况,然后仔细审查各类“估值明细表”,检查有无填项不全、错填、资产项目不明确等情况,并根据经验及掌握的有关资料,检查“估值明细表”有无漏项等,同时反馈给标的企业对“估值明细表”进行完善。

(3)现场实地勘查

估值项目组于2021年3月23日进驻资产组涉及的境内资产现场, 结合产权持有人填报的资产清查估值明细表,通过询问、核对、监盘、勘察、检查等方式对估值对象及其所涉及的资产及负债进行现场调查。根据估值业务具体情况收集估值业务需要的资料,并对所收集利用的估值资料通过观察、询问、书面审查、实地调查、查询、复核等方式进行核查验证。通过对估值对象现场调查及收集的

评估资料了解估值对象现状,关注估值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

受新冠病毒疫情的影响,估值人员无法对标的企业填报的境外资产进行现场勘察。根据纳入估值范围的资产类型、数量和分布状况,估值专业人员采用替代程序,指导标的企业相关人员按照估值专业人员的要求进行核实。对于设备类资产,指点标的企业进行现场拍照、估值人员根据照片与设备类资产进行比对核实。

(4)补充、修改和完善估值明细表

估值专业人员根据现场勘查替代程序的结果,并和标的企业相关人员充分沟通,进一步完善“估值明细表”,以做到:账、表、实相符。

(5)查验产权证明文件资料

估值专业人员对纳入估值范围的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资料进行查验。

3、尽职调查

估值专业人员为了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并形成了书面的估值调查问卷。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估值的经济行为背景情况,主要为委托人和标的企业对本次估值事项的说明;

(2)估值对象存续经营的相关法律情况,主要为估值对象的有关章程、投资出资协议、合同情况等;

(3)估值对象执行的会计制度以及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等;

(4)估值对象执行的税率税费及纳税情况;

(5)标的企业最近几年存贷款规模、存贷款利息率、管理费用、占用设备及场所(折旧摊销)、人员工资福利费用等情况;

(6)标的企业未来几年的经营规划以及经营策略,包括:营销策略、成本费用控制、资金筹措和投资计划等以及未来的收入和费用构成及其变化趋势等;

(7)标的企业主要竞争者的简况,行业发展及地位;

(8)标的企业主要经营优势和风险,包括:国家政策优势和风险、市场(行业)竞争优势和风险、财务(债务)风险、汇率风险等;

(9)近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营业收入明细表和成本费用明细表;

(四)整理资料、评定估算

估值项目组根据估值业务具体情况开展独立的市场调研,收集相关的信息资料,对收集的估值资料进行必要筛选、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估算和编制估值报告的依据。并根据估值目的、估值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估值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估值方法;估值项目组根据所采用的估值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测算结果。

(五)形成结论、提交报告

估值人员对形成的测算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估值结论,在评定、估算形成估值结论后,编制初步估值报告。随后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估值机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对初步估值报告进行内部审核。在不影响对估值结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人或者委托人同意的其他相关当事人就估值报告的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的沟通后,向委托人出具并提交正式估值报告。

九、估值假设

(一)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假设所有委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估值人员根据委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值。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做出理智的判断。

3、继续使用假设:是指处于使用中的标的企业资产在产权发生变动后,将按其现行用途及方式原地继续使用下去。

4、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指标的企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可以按其现状持续经营下去,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不考虑本次估值目的所涉及的经济行为对企业经营情况的影响。

5、外部环境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无重大变化;标的企业所处的地区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6、假定标的企业管理当局对企业经营负责任地履行义务,并称职地对有关资产实行了有效的管理。标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7、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估值结论的影响。

8、估值范围仅以委托人及标的企业提供的申报表为准,未考虑委托人及标的企业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二)特殊假设

1、假设标的企业未来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2、标的企业所属行业的发展态势稳定,与标的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经济政策保持稳定。

3、标的企业能够按照企业管理层规划的经营规模和能力、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经营方针进行正常且持续的生产经营。

4、标的企业具备与未来经营规模匹配的融资能力,确保未来经营可以正常运行。

5、标的企业收益的计算均以一年为一个收益预测期,依次类推,假定收支在收益预测期内均匀发生。

6、标的企业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水平,其严格的内控制度和不断提高的人员素质,能够保证在未来年度内其各项监管指标保持历史年度水平,达到相关部门监管的要求。

7、假设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合同、订单、框架协议在预测期内均能顺利执行,不存在合同变更、终止的情况。

8、假设标的企业经营场所租赁到期后能继续续租。

9、假设标的企业的各项新产品能如期研发成功,并在全球各地区按计划中的注册进程获得认证证书。

10、假设预测期内,标的企业在中国地区销售的新产品不会被纳入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政策的范围内。

11、假设标的企业子公司目前享受的高新技术等所得税优惠政策可以长期执行。

本估值报告的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估值基准日时成立,当上述假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估值人员及本估值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估值结论的责任。

十、估值结论

(一)收益法计算结果

经收益法计算,CBCH II于本次估值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公允价值为大写人民币陆拾玖亿陆仟万元整(RMB 696,000.00万元)。

(二)市场法计算结果

经市场法计算,CBCH II于本次估值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公允价值为大写人民币柒拾陆亿贰仟捌佰肆拾万元整(RMB762,840.00万元)。

(三)估值结论

采用收益法估值后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公允价值为696,000.00万元,采用市场法估值后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公允价值为762,840.00万元,两者之间差异为66,840.00万元。

市场法是通过分析可比公司的各项指标,以可比公司股权或企业整体价值与其某一类收益性指标、资产类指标或其他特性指标的比率,并以此比率倍数推断标的企业相应的比率倍数,进而计算标的企业企业价值或股权价值。市场法的局限是:估值人员对可比公司的财务信息了解有限,可能存在可比公司独有的无形资产、或有负债等不确定因素或难以调整的因素,致使市场法估值结果可能与标的企业价值存在离散度较大的风险。

收益法是以预期未来能够获取利润为基础,其计算过程采用了大量直接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参数,其估值结果综合了企业资产总量、资本结构、行业前景、管理水平、组织效率、人力资源等一系列的衡量要素,相对全面地体现了企业的整体价值。

考虑收益法所使用数据的质量和数量优于市场法,故优选收益法估值结果。

估值结论:采用收益法估值,CBCH II于本次估值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为大写人民币陆拾玖亿陆仟万元整(RMB696,000.00万元)。

上述估值结论自估值基准日起壹年内使用有效,逾期使用无效。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估值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估值结论但非估值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提请报告使用人予以关注:

(一)借款事项

1、公司自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44,000,000.00欧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3月17日至2022年2月25日,借款利率为1.3%;

2、公司自CHINA CITIC BANK INTERNATIONAL LIMITED借款225,000,000.00欧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17日,借款利率EURIBOR(3MTH) + 2.25%。截止估值报告日,上述借款已偿还。

3、公司自UNITED OVERSEAS BANK LIMITED借款35,769,052.26新加坡元,借款期限为2014年1月17日至2029年1月22日,借款利率SOR+1.75%。

(二)租赁事项

1、山东吉威医疗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406号之二2301、2302号的办公经营场所属于租赁资产,出租面积共127.81平方米,出租方为伍奕,租赁期限至2021年12月1日。

2、山东吉威医疗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406号之二2303号的办公经营场所属于租赁资产,出租面积共82.58平方米,出租方为叶伟清,租赁期限至2021年12月1日。

3、山东吉威医疗制品有限公司位于西安市新城区长缨西路万和城2号楼1901室的办公经营场所属于租赁资产,出租面积共112平方米,出租方为周习军,租赁期限至2021年11月30日。

4、山东吉威医疗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威海市北环海路-199-2号-823的办公经营场所属于租赁资产,出租面积共80.69平方米,出租方为威海市本硕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租赁期限至2021年3月11日。

5、Wellgo Medical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位于Suite 1729A,17th Floor的办公经营场所属于租赁资产,出租面积共1,381平方英尺,出租方为Harbour City Estates Limited,租赁期限至2022年2月28日。

6、日本BIOSENSORS株式会社位于Kanda Nishiki-cho Front 3F3-6 Nishiki-cho, Kanda, Chiyoda-ku, Tokyo的办公经营场所属于租赁资产,出租面积共147.59平方米,出租方为Sunflontier Real EstateCompany,租赁期限至2022年4月30日。

7、日本BIOSENSORS株式会社位于7-8 Kokonce-cho Nakagawaward Nagoya city Aichi Prefecture Solid Meieki Minami 101的办公经营场所属于租赁资产,出租面积共29.99平方米,出租方为HoraguchiRoom Select,租赁期限至2021年2月17日。

8、Horaguchi Room Select位于(Samseong-dong, City Air Tower)36, Teheran-ro 87-gil, Gangnam-gu, Seoul的办公经营场所属于租赁资产,出租面积共251.99平方米,出租方为City Airport AssetManagement,租赁期限至2022年4月14日。

9、Biosensors Europe SA位于Office - Rue de Lausanne 29, 1110Morges的办公经营场所属于租赁资产,出租面积共919.5平方米,出租方为Swiss Finance & Property Corporation,租赁期限至2022年3月31日。

10、Biosensors B.V.位于Arnoudstraat 8, 2182 DZ, Hillegom的办公经营场所属于租赁资产,出租面积共105平方米,出租方为DamenBeheer B.V.,租赁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11、Biosensors International UK Ltd位于12 New Fetter Lane,London EC4A 1JP的办公经营场所属于租赁资产,出租方为Bird&Bird LLP.。

12、Biosensors International USA, Inc 位于Suite 228, 1013 CentreRoad Building, New Castle County, Wilmington, DE 19805, USA的办公经营场所属于租赁资产,出租面积共2079平方米,出租方为Parsons Services Company,租赁期限至2021年7月31日。

13、Biosensors France SAS位于126 Av. General Leclerc, 92100Boulogne Billancourt, France的办公经营场所属于租赁资产,出租方为Pont de Sevres Business Centre SARL (part of the Regus Group),租赁期限至2021年10月1日。

14、Biosensors Iberia SL位于Avda. De Alberto Alcocer 46B, 2 A,28016 Madrid, Spain的办公经营场所属于租赁资产,出租方为Estudio Jurídico V2C Abogados, S.L.。

15、Biosensors Interventional Technologies (Malaysia) Sdn. Bhd.位于J2.025, 2ND Floor, Block J, Jaya One 72A, Jalan Universiti,Section 13, 46200,Petaling Jaya, Malaysia的办公经营场所属于租赁资产,租赁面积为210.4平方米,出租方为Gan Boon Hooi, Gan KoyHua, and Gan Boon Suam.,租赁期限至2021年12月1日。

16、Biosensors Interventional Technologies Pte. Ltd.位于台北信义区松仁路101号12层803及805房间的办公经营场所属于租赁资产,租赁面积为33平方米,出租方为Mani Business Center Ltd.,租赁期限至2021年8月31日。

17、Diethelm Keller Logistics Limited位于Rental bill from ourdistributor Diethelm Keller Logistics Limited的办公经营场所属于租赁资产,租赁面积为98.40平方米,出租方为Pure SammakornDevelopment Co., Ltd.,租赁期限至2021年8月31日。

18、PT. Biosensors Intervensional Teknologi位于Wisma 67, LT 1,Jalan Tanah Abang II No. 67, RT/RW. 001/004 Kel. Petojo Selatan, Kec.Gambir Kota Adm. Jakarta Pusat的办公经营场所属于租赁资产,租赁面积为102.47平方米,租赁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三)产权瑕疵

1、估值基准日,山东吉威医疗制品有限公司加建厂房共3,485.00平方米尚未取得房产证。

2、新加坡房屋面积为11,938平方米的6层独栋工业建筑在其向Jurong Town Corporation租赁的位于新加坡惹兰都康路36号土地上建造,土地租赁面积为12,0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2年4月1日至2042年3月31日。根据新加坡相关法律,房屋的权属依附于土地,房屋无单独的权属,故Biosensors Interventional Technologies Pte.Ltd.不享有对该建筑的所有权,仅享有该建筑30年租赁权限。

3、截止估值基准日,公司部分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因银行借款质押、股权回购款等原因受限,具体受限资产如下:

-54-

项目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人民币)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660,883,159.81银行借款质押
货币资金16,262,223.04股权回购款
货币资金6,551,964.05受限资金应计利息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277,447,470.30银行借款抵押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7,710,089.13银行借款抵押
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及其他96,805.31银行借款抵押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21,737,223.07银行借款抵押
合计990,688,934.71

(四)2020年,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并于2020年11月5日公布中标结果。标的企业子公司吉威医疗中标,并于2021年1月开始以中标价格销售EXCROSSAL心跃支架。根据吉威医疗与经销商签订的销售协议,对于已售支架吉威医疗不负有价格补偿及回购的义务。但其经销商提出对于集中带量采购导致的EXCROSSAL心跃支架进销差价进行适当价格补偿及中标支架之外的EXCEL爱克塞尔支

架的库存进行处理。截止报告日,此事项正在商讨当中。本次估值,未考虑该事项对标的企业的影响。

(五)本估值报告的估值结论是反映委托估值对象在持续经营、外部宏观经济环境不发生变化等假设前提下,于估值基准日所表现的本报告所列明的估值目的下的价值。

(六)本估值报告是在委托人及标的企业及相关当事方提供与估值相关资料基础上做出的。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委托人及相关当事方的责任;估值人员的责任是对估值对象在估值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估值人员对该资料及其来源进行必要的核查验证和披露,不代表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对该资料及其来源确认或者发表意见超出估值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

(七)本次估值中,我们参考和采用了标的企业历史及估值基准日的财务报表,以及我们在Wind资讯中寻找的有关对比公司的财务报告和交易数据。我们的估算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上述财务报表数据和交易数据,我们假定上述财务报表数据和有关交易数据均真实可靠。我们估算依赖该等财务报表中数据的事实并不代表我们表达任何我们对该财务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的任何保证,也不表达我们保证该等资料没有其他要求与我们使用该数据有冲突。

(八)本次估值中所涉及的标的企业的未来盈利预测是建立在标的企业管理层制定的盈利预测基础上的。标的企业管理层对其提

供的企业未来盈利预测所涉及的相关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完整性,以及企业未来盈利预测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负责。我们对上述盈利预测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并根据估值过程中了解的信息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估值人员的责任是对估值对象在估值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九)本次收益法估值中所采用的估值假设是在目前条件下对委估对象未来经营的一个合理预测,如果未来出现可能影响假设前提实现的各种不可预测和不可避免的因素,则会影响盈利预测的实现程度。我们愿意在此提醒委托人和其他有关方面,我们并不保证上述假设可以实现,也不承担实现或帮助实现上述假设的义务。

(十)我们对估值基准日后发生的市场情况变化不承担任何责任,亦没有义务就报告日后发生的事项或情况去修正我们的报告。

(十一)对于提供给审计师的信息仅作为参考使用,不得构成或替代任何审计程序。

估值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对估值结论产生的影响。

十二、估值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估值报告使用范围:

1、本估值报告只能由估值报告载明的委托人或其他估值报告使用人使用。

2、本估值报告只能用于估值报告载明的估值目的和用途。

3、本估值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的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委托人与本估值机构或与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本估值报告估值结论自估值基准日起壹年内使用有效,本估值报告的使用有效期自估值基准日至2021年12月30日止。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估值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估值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估值报告的,估值机构及其估值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除委托人、估值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估值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估值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估值报告的使用人。

(四)估值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估值结论。估值结论不等同于估值对象可实现价格,估值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估值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十三、估值报告日

本估值报告日:2021年4月22日。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估值人员:

估值人员:

地址:中国·上海迎勋路168号16楼邮编:200011传真:021-63767768电话:021-63788398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除特别注明原件的外,其余均为复印件

1、委托人、标的企业营业执照;

2、基准日审计报告;

3、委托人、标的企业承诺函;

4、估值人员承诺函(原件);

5、估值机构营业执照;

6、收益法结果汇总表;

7、市场法结果汇总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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