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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中信证券”或合称“保荐机构”)作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医疗”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联席保荐机构暨联席主承销商,对公司负有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以下简称“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1)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是PVC手套、丁腈手套等的生产和销售,丁腈手套、乳胶手套、一类、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等的批发业务。

(2)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新材料”),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PVC手套等生产和销售。

(3)蓝帆(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塑胶制品等销售。

(4)蓝帆(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医疗防护用品贸易。

(5)蓝帆(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资产管理。

(6)BLUE SAIL (USA) CORPORATION,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投资管理。

(7)Omni International Corp.,为BLUE SAIL (USA) CORPORATION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贸易。

(8)杭州蓝帆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贸易。

(9)淄博蓝帆防护用品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PVC手套等的生产。

(10)山东柏盛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11)柏盛医疗设备(深圳)有限公司,为山东柏盛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等。

(12)北京百康晖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技术推广和医疗器械的销售。

(13)青岛蓝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及销售,该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纳入合并范围。

(14)淄博蓝帆博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医疗器械的销售和技术服务,该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纳入合并范围。

(15)上海蓝帆博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淄博蓝帆博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开发、生产及销售医疗器械,该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纳入合并范围。

(16)山东蓝帆护理用品有限公司,为蓝帆(香港)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主要业务是水刺非织造布卷材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该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纳入合并范围。

(17)山东蓝帆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为蓝帆(香港)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医疗器械和塑胶制品的销售,该公司为2020年9月21日纳入合并范围。

(18)CB Cardio Holdings V Limited,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控股投资。

(19)CB Cardio Holdings IV Limited,为CB Cardio Holdings V Limited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控股投资。

(20)CB Cardio Holdings III Limited,为CB Cardio Holdings IV Limited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控股投资。

(21)CB Cardio Holdings II Limited(以下简称“CBCH II”),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是控股投资。

(22)CB Cardio Holdings I Limited,为CB Cardio Holdings II Limited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控股投资。

(23)Biosensors International Group, Ltd.(以下简称“柏盛国际”),为CB CardioHoldings I Limited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控股投资。

(24)Biosensors Interventional Technologies Pte. Ltd(以下简称“BIT”),为柏盛国际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开发、生产、组装及销售医疗器械。

(25)Biosensors Investment Limited,为柏盛国际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控股投资。

(26)Biosensors Europe SA(以下简称“BESA”),为BIT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转让医疗技术专利使用权。

(27)Biosensors Interventional Technologies(Malaysia) Sdn. Bhd.,为BIT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28)Biosensors Korea Limited,为BIT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29)Wellgo Medical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 (HK),为BiosensorsInvestment Limited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控股投资。

(30)山东吉威医疗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威医疗”),为柏盛国际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开发、生产、分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31)Biosensors BV,为BESA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32)Biosensors Iberia, SL,为BESA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33)Biosensors Japan Co.,Ltd.,为BESA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34)Biosensors France S.A.S,为BESA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35)Biosensors Deutschland GmbH,为BESA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36)Biosensors International USA, Inc,为Biosensors Europe SA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销售和分销医疗器械,该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纳入合并范围。

(37)柏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吉威医疗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38)PT Biosensors Intervensional Teknologi,为BIT控制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

(39)Biosensors Medical India Private Limited,为BESA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研发生产和销售医疗器械。

(40)Biosensors International UK Ltd,为BESA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销

售医疗器械。

(41)Biosensors Interventional Technologies HK Limited,为BiosensorsInterventional Technologies Pte. Ltd.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贸易、医疗器械、生物科技,该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纳入合并范围。

(42)Bluesail New Valve Technology HK Limited,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投资控股、商务咨询、国际贸易,该公司于2020年1月9日纳入合并范围。

(43)Bluesail New Valve Technology Asia Limited,为Bluesail New ValveTechnology HK Limited的全资子公司,业务不限,除特许或另行批准行业外,该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纳入合并范围。

(44)Biosensors Interventional Innovation Center Limited,为BLUE SAIL (USA)CORPORATION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医疗产品和技术研发。

(45)Bluesail New Valve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为Bluesail New ValveTechnology Asia Limited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销售医疗器械,该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纳入合并范围。

(46)淄博蓝帆博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Bluesail New Valve Technology AsiaLimited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医疗器械的批发和技术服务,该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纳入合并范围。

(47)上海蓝帆博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淄博蓝帆博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医疗器械的开发、生产及销售,该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纳入合并范围。

(48)NVT AG,为Bluesail New Valve Technology HK Limited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结构性心脏病介入瓣膜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该公司于2020年6月8日纳入合并范围。

(49)NVT GmbH,为NVT AG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结构性心脏病介入瓣膜产品的生产,该公司于2020年6月8日纳入合并范围。

(50)NVT Productos Cardiovasculares, S.L.,为NVT AG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

务是结构性心脏病介入瓣膜产品的销售,该公司于2020年6月8日纳入合并范围。

(51)NVT Sales GmbH,为NVT AG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结构性心脏病介入瓣膜产品的销售。该公司于2020年6月8日纳入合并范围。

(52)NVT Italia S.r.l.,为NVT AG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结构性心脏病介入瓣膜产品的销售,该公司于2020年6月8日纳入合并范围。

(53)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该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纳入合并范围。

(54)湖北高德急救防护用品有限公司,为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防护用品的制造和销售,该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纳入合并范围。

(55)上海成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与服务,该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纳入合并范围。

(56)宝科特医疗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为上海成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医疗器械的批发及零售,该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纳入合并范围。

(57)上海颀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原为山东吉威医疗制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该公司2020年8月19日注销,本年度1-8月纳入合并范围。

(58)Biosensors Research USA, Inc.,原为Biosensors Europe SA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市场营销及销售、医疗器械、转让医疗技术专利使用权,该公司于2020年12月19日注销,本年度1-12月纳入合并范围。。

上述公司的收入100%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

(1)治理结构与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三会一层”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各机构的议事规则及工作细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方面,同样建立了清晰的组织架构和明确的职责分工。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按照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的原则行使职权。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的地位并能充分行使相应的权利。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制定其薪酬方案、绩效评价标准、奖励和惩罚方案,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实施,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此外,公司还设有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向审计委员会负责。提名委员会负责对董事、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各有三名成员,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各有两名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中两名委员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战略委员会有一名独立董事。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公司财务以及行使其他由《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合规性、全面性、有效性等进行监督。

管理层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公司明确了各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建立了与经营模式相适应的组织机构,科学地划分了各职能部门的权责,形成相互制衡机制。总裁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督导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评估各部门工作成效。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履行部门职责。

(2)人力资源

公司充分认识到人力资源对公司发展的重要性,因此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建立了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包括员工招聘录用、培训、薪酬、福利、绩效考核、晋级与奖惩等一系列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使公司在人才引进、员工培养、绩效考核、职务晋升、职业发展规划、信息保密以及员工关系管理等方面有序运行。公司将道德修养、专业能力、个人态度等分别作为聘用、选拔员工和提拨干部的必要和重要标准。

公司通过内部常设培训机构——蓝帆学院,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公司积极创造适合于人才竞争和发展的企业文化氛围,坚持“先有司、赦小过、举贤人”的人才理念,定期组织各事业部的优秀干部员工互访参观学习,坚持优势互补,推进实务合作,互相借鉴管理模式与管理经验,秉承“心知共学·融合共生”的主旨,彼此坦诚沟通,开放心灵,共生协作变革进步,实现共赢协同发展。同时,蓝帆学院为员工创建发挥才智、实现价值的公平竞争平台,促进优秀人才快速脱颖而出,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热情,助推公司经营目标和员工个人发展的实现,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和技术研发团队均长期从事相关行业,在对公司业务发展至关重要的生产管理、技术研发、财务管理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对行业的发展现状和动态有着准确的把握,专业优势明显。以“开放、包容、规范”的企业文化,建立了一支具有高效率的决策和执行能力、卓越的团队精神和踏实的管理风格的运营管理团队。在公司全面跨越升级、深度夯实发展地基的三到五年,公司将结合新时代下商业环境,围绕打造“去中心化”组织,全面设计“多层次事业合伙人机制”,打造创新型、赋能型、共享型组织新模式,汇集五

湖四海的精英人才,共同打造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2020年,公司探索设立事业合伙人机制和“1+N”上市公司体制,平台跟着人才走,机制跟着平台走,全力招聘吸纳全球优秀人才。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内部“企业大学”蓝帆学院和公司科学系统的人才培养机制,持续开展新员工培训和在职培训,适时启动导师制人才培养计划,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储备后备人才,以培训学习和业务发展为两个主要抓手,引导促进员工提升和组织发展。公司通过“M50(管理精英班)二期”、“后备人才五期”、“企业核心文化宣贯”、“专业技术应知应会培训”、“管培生100”等专题活动和培训教育项目,赋能个人成长和组织发展,构建共同的战略思维模式,探索系统性提升管理水平,批量化培养管理专才的精益之路,催化交流融合,实现赋能共生。

(3)社会责任

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安全生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拒腐防变等方面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及标准体系,在严格质量控制和检验的同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公司及子公司积极参加社会帮扶及捐赠活动,不忘初心,回馈社会。子公司百康晖健、吉威医疗向北京心联智成心血管健康公益基金会、天津胸科医院、天津市赵以成医学科学基金会捐款合计人民币815万元,用于社会和医学公益事业。蓝帆医疗、蓝帆新材料、湖北高德在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地方组织的“精准扶贫,就业帮扶”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累计提供就业岗位近1000个,帮助当地剩余农业人员及无法外出务工人员解决就业问题。同时,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80余人。2020年度,公司作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自我国及全球范围内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满负荷运转,并加速布局新业务,始终奋战在抗击疫情第一线。1月23日开始,公司及子公司陆续直接捐赠500多万支、支持各爱心机构捐赠医用手套3.2亿支医用手套。同时,公司启动全球供应链,从海外采购组织上百万支医用口罩、防护服,支持中国疫情攻坚战;还在第一时间发出了《致行业行动倡议书》,发起设立了中国第一个实物慈善信托基金。

全球疫情爆发后,蓝帆紧急采取行动,公司于2月29日、3月14日向日本、韩国、意大利发起援助,共捐赠了60万支医用手套。3月28日,支持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捐赠300万支医用手套到全球疫情严重地区;公司支持阿塞拜疆、摩洛哥、罗马尼亚等11个国家8个客户,共750多万支医用手套,援助海外抗击疫情一线。截至12月31日,公司已支持海外疫情口罩1.3亿只,覆盖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希腊、捷克等15个国家和地区;已支持海外疫情169.49亿支医疗防护手套,覆盖美国、俄罗斯、德国、意大利、英国等全球几十个国家和地区。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公司及子公司勇担社会责任,多次向社会各界进行捐赠,将医疗防护手套不断送到抗疫前线,并号召更多的医疗企业、社会团体一起行动起来,为疫情阻击战做出更大的贡献。2月9日,央视《朝闻天下》报道蓝帆医疗开足马力满负荷生产保障供应,特殊时期用有力行动诠释了公司担当与社会责任。2020年中国公益年会在北京举行,蓝帆医疗在2020年积极践行公益,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获得“2020年度公益企业”奖。

(4)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和底蕴。公司始终重视企业文化的建设。通过多年的文化积淀,形成了“开放、包容、规范”的企业文化体系,这是公司战略不断升级、经营规模持续扩张、核心竞争力得以不断强化的重要支柱。同时公司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企业文化学习、宣贯活动,通过配套政策、制度的落实实施,把企业文化理念根置于全员之中,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公司通过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开拓创新和团队合作的精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文化的建设中发挥了主导和表率作用。全体员工能够做到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极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5)内部审计

公司设内部审计部门,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内审部由4名以上具备岗位能力的专职审计人员组成,部门负责人由董事会选聘。内审部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任何部门或个人的干涉。

内审部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和董事会要求,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

内部审计工作。每年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及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进行检查和评估,审计事项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每季度对公司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每半年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重大资产购置、重大资金往来等重大事项的合规性进行审核;其他专项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内部审计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时,可直接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对促进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升管理者经营管理水平,以及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6)货币资金控制

公司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对资金办理业务不相容岗位进行职权分离,在相应机构和人员之间形成制约关系。公司已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货币资金会计控制规范等,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已按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了银行存款的结算程序并有效执行。

(7)销售与收款业务

公司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建立了销售与收款控制制度,对销售与收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了相关的控制措施,包括信用管理、合同管理、发货管理、对账管理、应收账款管理、结算管理等,同时明确了各部门、各岗位的权责,确保销售、发货、收款等相关责任人员既相互配合、各不相容岗位又能有效制约和监督。

公司建立了销售订单及合同管理机制,对其可行性、合规性、价格和交付期等关键要素进行评审,以确保及时、准确地向客户交付产品及回收货款;同时建

立了完善的售后服务平台,有效地提高了客户满意度、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公司建立了销售、发货、收款业务的信息系统控制,全面详实地记录客户的应收款项信息;建立了应收账款台账,定期监控大额应收账款,分析应收账款账龄、逾期情况;建立了业务员应收账款清欠和考核机制。

(8)采购与付款业务

为保证进货品质,降低进货成本,公司制定了一系列控制措施,包括招标比价管理、合同管理、验收管理、对账管理、结算管理等,规范了相关部门、相关岗位的权责,使询价、采购、验收、付款等相关责任人员既相互配合、各不相容岗位又能有效制约和监督。公司对采购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对市场竞争充分的产品或服务进行采购时,通过招标或比价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和货物价格;对非充分竞争类物品的采购,则通过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共赢的互惠关系,以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公司建立了规范的采购合同签订程序,以规避法律和商业风险。采购付款按权限规定经审批后方可执行;建立了严格的预付款审批与跟踪控制,通过绩效考核将预付款项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公司建立了系统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完善了供应商开发、评价与退出机制,确保了供应链的稳定、高效与规范。公司每年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动态确定新的供应商名录。

(9)生产管理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环保督查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了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治理、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职业健康管理、劳保用品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管理等方面的操作细节,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习,注重日常培训,结合绩效考核管理,切实做到安全生产。

(10)资产管理

①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企业组织生产的重要设备,为了加强对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取得、移动、处置制定了相关的内控措施。固定资产的采购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或根据公司决议通过的投资计划请购,并按照制度逐级审批。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技术改造,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实施。固定资产的报废或毁损需经有关主管核准,对于未到年限即行报废的固定资产,要查核并分析原因。

②存货

公司重视存货管理,运用现代物流管理理念,明确存货取得、验收入库、仓储保管、领用发出、定期盘点、残次品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要求。设立仓储部门对存货进行管理,落实权责分离,确保岗位间互相制约、监督。制订制度要求公司内部除存货管理部门及仓储人员外,其余部门和人员接触存货时,需由相关部门特别授权。

企业重视存货入库的验收管理。对于外购存货,仓储部门根据系统中的采购订单验收并入库采购的大宗原材料,货物由市场综合部、仓储部经办人员做销售订单签收,严格检查合同、发票等原始单据确保与货物一致。对于自产存货,严格检查和存货的质量,及时发现不合格产品并采取补救措施。

仓库具备良好的储存条件,并配置了防火设备,同时对仓库及存货进行了投保,仓库管理员负责日常维护存货的收、发、存记录,并确保实际库存数量与存货记录相一致,每天对自己分管的库房作详细检查,采取措施防止物资因环境的变化或虫害、鼠害而损坏、受潮、变质、锈蚀、老化。公司对自有仓库及租用仓库进行严格区分,并对不同类别的货物进行分类保存。

仓库和生产部门于每月末,对存货进行盘点,财务、仓库、生产部门于年末进行共同盘点,形成存货盘点报告,如存在差异则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在盘点时,如果出现毁损、陈旧、过时存货及残次存货,存货盘盈、盘亏,相关部门及时解决。

(11)研发管理

公司制定了产品、装备、技术开发管理流程,包括立项、研发、评审、试制、

改进等,确保产品与市场目标的一致性,并力争保持产品品种、制造装备性能的先进性;建立了严格的技术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严防科研成果的泄密,有效保护了公司的知识产权。公司鼓励自主创新,重视新产品开发,设立了专门的技术研发中心,在研发过程中严格遵循相关流程,并贯彻执行保密制度,确保整个研发过程有章可循、规范、安全、有效,有力地保障了研发成果的质量,提高了产品竞争力,实现了效益最大化。

(12)工程项目

公司建立了工程项目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规范了工程立项、立项审批、招标比价、合同订立、工程项目预算、工程进度监督、质量控制监督、工程项目验收、工程的结算等各环节,防范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差错与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公司的工程项目内部控制。工程项目管理适用于控股子公司,并得到了较好地执行。

(13)合同管理

为规范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建立了合同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对合同的订立、审批、执行、管理等环节进行控制,同时采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将其审批流程固化,确保了控制的有效实施。

(14)财务系统

公司设置了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机构,严格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财经法规,建立了具体的财务制度,从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票据管理、内部稽核、会计人员职责等各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规定,涵盖了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明确了财务部门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以保证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统一使用财务软件进行财务核算,按照会计准则要求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薄,编制有关财务报表。对计算机系统采取了相应的保护措施,如财务人员专机专用,并设置专用密码以区分岗位责任,保证了财务制度的有效执行及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可靠性、安全性。公司制定了完善的会计档案管理和财务交接制度,会计档案工作由专人负责。

财务报告根据财务报告编制方案进行编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按照规定的权限进行审核。财务报表经财务部长、分管经理、财务总监审核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格式符合规定,最终汇报至总裁和董事长。公司按照法律法规与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有关财务报告提供期限的规定,及时对外提供财务报告。公司建立了财务报告分析制度,对公司资产负债情况、经营情况等进行分析,确保财务报告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在每年的三季度末进行下年度的预算制定。集团下达提交预算的指令,由财务部门主导,按照不同的流程和科目向各成本中心下发预算的模板并进行填报指导。各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对预算进行分级编制审核,逐级汇总,最终交由董事会审议。全面预算一经下达,公司各部门均认真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15)关联交易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应遵循的原则、审批权限以及关联交易认定、关联人认定、审查和决策程序、回避表决等事项作了明确规定。以规范与关联人的交易行为,力求遵循诚实信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根据《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需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会将相关材料提交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公司关联交易系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行为,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山东朗晖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晖石化”)、上海纽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纽赛”)、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化工”)及其子公司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增塑剂”)、上海蓝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蓝帆”)、淄博恒晖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晖商贸”)、淄博汇恒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恒化工”)、淄博宏达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热电”)、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必凯尔”)、湖北高德急救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淄博诚迅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诚迅”)、Bioptimal International Pte. Ltd.、Spectrum Dynamics Medical

HK Limited、Spectrum Dynamics Medical Japan K.K.、Spectrum Dynamics MedicalSA、Bioptimal International Pte. Ltd.、山东柏新医疗制品有限公司(原“JWICUMedical Limited”)、上海博脉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博脉安”)、上海博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博畅”)和青岛海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63,628.07万元。前述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如下:

①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9年12月30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开展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0年度从关联方朗晖石化、上海纽赛、蓝帆化工及其子公司齐鲁增塑剂、上海蓝帆合计采购增塑剂产品不超过38,000吨,采购金额不超过28,761万元;向关联方朗晖石化采购糊树脂不超过18,000吨,采购金额不超过12,743万元。上述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1,504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0年度向恒晖商贸销售健康防护手套不超过30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0年度向武汉必凯尔及其子公司采购及销售部分产品,具体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从武汉必凯尔及其子公司采购急救包和医用敷料等产品,采购金额不超过92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向武汉必凯尔及其子公司销售健康防护手套,销售金额不超过85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与武汉必凯尔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77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1,800万元。公司拟在2020年度向关联方宏达热电及其销售代理机构采购电力能源,预计采购数量不超过8,000万度,采购金额不超过4,240万元;向关联方宏达热电及其销售代理机构采购蒸汽能源,预计采购数量不超过40万吨,采购金额不超过6,64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880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0年度向淄博诚迅采购自动化设备及配套服务,采购金额不超过1,300万元。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CBCH II及子公司拟在2020年度与Spectrum Dynamics

Medical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SD 集团”)和CCP International Group, Ltd.(以下简称“CCP集团”)下属的Spectrum Dynamics Medical HK Limited、Spectrum Dynamics Medical Japan K.K.、Spectrum Dynamics Medical SA、Bioptimal International Pte. Ltd.和 JWICU Medical Limited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024.80万元,主要是向SD集团和CCP集团下属企业购销产品、商品1,872.00万元,提供劳务以及接受劳务2,152.8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不超过59,508.80万元。

②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关联方武汉必凯尔及其子公司销售健康防护手套,新增销售金额不超过1,600万元;拟向关联方武汉必凯尔及其子公司销售口罩,新增销售金额不超过5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1,650万元。

基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第三期年产20亿支健康防护(新型手套)项目”的投资建设,公司拟新增向关联方宏达热电及其销售代理机构新增采购电力能源,预计采购电量总计不超过1,800万度,金额不超过1,080万元。

基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年产40亿支PVC健康防护手套项目”的投资建设,公司及子公司拟新增向关联方淄博诚迅采购自动化设备,采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上述所有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不超过3,730万元。

③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增加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向关联方朗晖石化采购糊树脂金额调增至不超过34,080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向关联方恒晖商贸销售健康防护手套金额调增至不超过100万元。

公司的子公司Biosensors Interventional Technologies Pte. Ltd.拟新增向上海博脉安销售产品,预计主要销售BA9药物,销售金额不超过14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拟新增向淄博腾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腾越”)及全资子公司Tengyue(Singapore)Medical Technology Pte. Ltd采购健康防护手套产品,同时拟向淄博腾越出售原材料,合计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增加金额总计不超过27,547万元。

④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12月21日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增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的子公司山东吉威医疗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威医疗”)拟新增向关联方上海博脉安提供劳务不超过4,020万元。

吉威医疗拟新增向关联方上海博畅提供劳务金额不超过2,05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新增金额总计金额不超过6,070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除向上海纽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青岛海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为偶发性关联交易,交易额未达到披露和审议标准)和湖北高德急救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导致售价上涨,超出部分未达到披露和审议标准)销售健康防护手套超出预计额度外,公司与其他关联交易实际发生的金额及交易对方均在预计范围内。

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内幕交易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16)对外投资

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了总裁、董事长、董事会、股东大会对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的审批权限,对对外投资行为的控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能够有效执行,确保了公司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的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组织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形成一致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的对外投资活动如下:

①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蓝帆博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2,000万元设立蓝帆中国创新中心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至本期末公司实际出资1,990万元设立上海蓝帆博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加大公司研发力度,进一步丰富产品结构及业务层次,培养高水平研发人才,预期能够对公司业务开展产生正向助推、为公司经营业绩创造新增长点、为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②投资设立青岛蓝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6日,公司董事长审批通过了《关于“2亿只/年医用口罩项目”的调整事项》。同意公司出资1,160万元和青岛海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诺生物”)共同成立青岛蓝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投资建设控股子公司有利于疫情防控物资的补给及满足后续市场对于医疗及防护用品的需求。通过借助海诺生物的丰富经验和市场能力,有利于公司迅速布局和助推口罩项目进程,缩减产品的生产和推广时间。

③收购NVT AG100%股权

2019年9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NVT AG100%股权并签署<股权购买协议>的议案》。同意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后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收购NVT AG的全部51,000股股份。2020年6月8日,公司及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BluesailNew Valve Technology HK Limited与NVT AG卖方股东共同签署了《交割确认书》。NVT AG已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经导管主动脉瓣置换术处于医疗器械前沿领域,空间巨大,本次交易使公司获得全球介入心脏瓣膜领域的稀缺标的,将助力公司获取国内领先的高端产品及

核心技术,同时将进一步深化公司向高值耗材领域的转型升级和业务布局,提高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④收购武汉必凯尔100%股权、CBCH II 6.63%的少数股权

根据2019年8月2日和2019年9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9年10月10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情况,可转债募投项目包括收购武汉必凯尔100%股权项目、收购CBCHII 6.63%的少数股权项目。2020年7月2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收购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CB Cardio Holdings II Limited 6.63%股权交割完成》的公告。武汉必凯尔已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已直接及间接持有CBCH II 100%股权的股东,依法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股东义务,CBCH II已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投资落实了公司发展战略,强化“中低值耗材+高值耗材”业务布局,提升了产品组合竞争力,打造心脑血管器械的综合性全球平台,丰富了产品矩阵,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全球健康防护手套领域的行业地位,提升了公司资金实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⑤收购山东蓝帆护理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权

2020年8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收购山东蓝帆护理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子公司蓝帆(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香港)”)收购山东朗晖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蓝帆护理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护理”)100%股权,收购价格为77,842,962.80元。2020年9月,蓝帆护理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蓝帆(香港)持有蓝帆护理100%股权,蓝帆护理成为蓝帆(香港)的全资子公司。

蓝帆护理将从事研发、生产及销售水刺非织造布卷材及下游消毒杀菌类医用防护产品,进一步丰富产品结构及业务层次,预计能够对公司业务开展产生正向助推、为公司经营业绩创造新增长点、为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17)公开发行可转债事项

报告期内,蓝帆医疗已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事项

进程如下:

2020年3月19日,公司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关于请做好蓝帆医疗可转债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一落实,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回复。2020年4月3日,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45次会议对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进行了审核,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2020年5月20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核准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10号)。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已获得中共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710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蓝帆转债”,债券代码为“128108”。

2020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明确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7.79元/股。

2020年5月28日,公司公开发行31,440,4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144,040,000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07,810,580.84元。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3-00009号)。公司及子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存放金额为242,667,121.52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收到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汇总损益净额的金额为6,823,144.92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2,673,774,619.11元,募集资金专户中实际支付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的金额为13,321,404.29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为199,000,000.00元,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242,667,121.52元。

(18)对外担保

①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详细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权限是:

a.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b.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c.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d.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e.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f.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除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外的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②对外担保情况

a.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b.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94,562.50万元(外币担保余额均按照2020年12月31日央行公布的汇率折算),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9.82%。

c.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73,502.96万元(外币担保余额均按照2020年12月31日央行公布的汇率折算),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49%。

(19)信息披露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明确规定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以及重大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规定了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措施,明确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保密责任;明确规定了公司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投资者关系活动的行为规范等,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报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共计147份,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出现重大信息的提前泄露,有效保障了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

(20)信息与沟通

公司使用ERP系统,建立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系统,包括交易的生成、记录、处理,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对外信息披露等;公司对信息处理与使用部门的权责进行了科学合理地划分,资料的存取、数据处理、系统开发及程序修改得到较好地控制,档案、设备、信息的安全得到较好地控制。

公司已经系统地建立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明确了内部控制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传递范围,做好对信息的合理筛选、核对、分析、整合,确保了信息处理及时、有效。

公司通过不同层级的会议、内部局域网、办公系统等现代化信息平台,使得各管理层级、各部门、各业务单元之间信息传递、交换更迅速顺畅,沟通更便捷有效。并且通过合理有效的审批层级划分,根据不同事项设置了不同的审批权限,确保了事项审批的有效性、安全性。此外,公司加强与行业组织、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反馈,及时获取外部信息。

公司设有专门的信息部,建立了完善的网络运行规范和安全防范措施。内部服务器、PC端、网络结构清晰规范,能确保公司各类应用系统、办公自动化平台等正常运行,保证公司的日常运作规范和高效。

(21)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子公司的数量及业务规模明显增加,对子公司的管理已成为公司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的要求,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主要通过三个层面来

实现:一是治理结构层面,要求子公司建立健全三会制度,明确职责权限;二是管控层面,公司建立了包括子公司在内的统一管控体系;三是业务管理层面,依据公司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子公司相关业务和管理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目前公司已将预算、资金管理、产品销售、采购、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招投标、合同审批、人力资源管理等纳入统一审批控制。公司审计部定期取得并审阅子公司的月度、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对会计政策、资金监管、收支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以便及时取得子公司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全部合法经营,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情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以经常性业务税前利润作为衡量指标。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低于经常性业务税前利润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在经常性业务税前利润的1%以上但低于5%,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在经常性业务税前利润的5%以上,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应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舞弊;

(3)会计师事务所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控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发现该错报;

(4)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5)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出现以下情形,应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1)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财务报告过程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未达到重大缺陷标准,但影响财务报告信息质量。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缺陷等级直接或者间接财产损失潜在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人民币1,000万(含)元以上受到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处罚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被媒体频频曝光负面新闻。
重要缺陷人民币500万(含)-1,000万元受到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人民币500万元以下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者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者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者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3、一般缺陷的认定及整改情况

在日常运行中,内部控制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

二、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三、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联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蓝帆医疗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徐逸敏
只璟轩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丁 元
褚晓佳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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