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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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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众思壮: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26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 年 10 月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郭信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红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袁学林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7,187,855,526.87                4,903,335,520.21                        46.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526,290,647.19                3,507,425,730.28                         0.54%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39,874,844.35                   43.32%           976,238,052.32               71.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918,050.20                 163.28%           71,207,240.03              525.86%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4,217,678.27                 253.77%           61,553,004.20            1,666.45%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4,464,073.74                  -13.40%         -893,821,953.40              692.24%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85                  -29.28%                  0.1748              202.9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85                  -29.28%                  0.1748              202.9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9%                 95.42%                   2.02%               368.9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7,991.8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4,925,545.62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165,323.8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093,220.8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25,420.94
合计                                                                           9,654,235.8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8,036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郭信平              境内自然人         39.46%        289,264,422       289,264,422 质押                 240,600,000
王世忱              境内自然人          3.36%         24,638,592
李亚楠              境内自然人          3.08%         22,556,751
靳荣伟              境内自然人          2.46%         18,060,774        18,060,774 质押                  15,770,000
郭四清              境内自然人          1.20%          8,764,995         8,764,995 质押                   6,000,000
中铁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中铁信
托合众思壮高        其他                1.12%          8,200,000
管增持 1 号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
博时第三产业成
                    其他                1.09%          8,001,726
长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高春雷              境内自然人          1.02%          7,493,616
华宝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辉
                    其他                0.95%          6,994,695
煌”60 号单一资
金信托
华宝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辉
                    其他                0.94%          6,889,664
煌”86 号单一资
金信托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股份种类        数量
王世忱                                                                24,638,592 人民币普通股       24,638,592
李亚楠                                                                22,556,751 人民币普通股       22,556,751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铁信
托合众思壮高管增持 1 号集合资                                          8,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200,000
金信托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第三产业成
                                                                       8,001,726 人民币普通股        8,001,726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高春雷                                                                 7,493,616 人民币普通股        7,493,616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辉
                                                                       6,994,695 人民币普通股        6,994,695
煌”60 号单一资金信托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辉
                                                                       6,889,664 人民币普通股        6,889,664
煌”86 号单一资金信托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改
                                                                       5,000,8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0,800
革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查根楼                                                                 4,076,511 人民币普通股        4,076,511
王采勇                                                                 3,613,392 人民币普通股        3,613,39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前十名无限售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
说明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王世忱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1,737,078 股。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增加35,991.06万元,增加比例为37.35%,增加的原因系公司收到银行贷款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549.21万元,减少比例为32.24%,减少的原因系公司以承兑汇票形式支付的货款增加所致;
(3)预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55,064.69万元,增长比例为2265.37%,增加的原因系自组网业务的预付款模式所致;
(4)应收利息期末较期初减少69.16万元,减少比例为32.72%,减少的原因系定期存款减少对应的利息减少所致;
(5)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加7,387.31万元,增加比例为117.36%,增加的原因主要系项目备用金、履约保证金及重要合
同的投标保证金等增加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1,817.77万元,增加比例为106.78%,增加的原因主要系由于待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7)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3,950.00万元,增加比例为73.71%,增加的原因主要系由于本期对天津立石润合
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将其由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额资产核算所致;
(8)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减少8,347.59万元,减少比例为53.56%,减少的原因主要系根据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将未开票
的工程款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所致;
(9)开发支出期末较期初增加4,775.51万元,增加比例为147.41%,增加的原因系开发项目的后续投入所致;
(10)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815.66万元,增加比例为39.92%,增加的原因系公司高新资质到期暂按25%企业所得
税率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11)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5,022.99万元,增加比例为98.90%,增加的原因主要系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将未开
票的工程款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所致;
(12)短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加93,096.54万元,增加比例为131.83%,增加的原因系公司因自组网业务模式短期运营资金需
求增加所致;
(13)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增加107,422.53万元,增加比例为1609.53%,增加的原因系公司因自组网业务模式短期运营资金
需求增加所致;
(14)应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5,873.94万元,增加比例为30.44%,增加的原因系采购项目和供应商增加所致;
(15)预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4,378.45万元,增加比例为485.76%,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规模扩大、按照
合同执行的预收款项增加所致;
(1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增加596.13万元,增加比例为36.73%,增加的原因系计提了工资尚未支付所致;
(17)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2,799.16万元,减少比例为60.65%,减少的原因系公司缴纳上年企业所得税所致;
(18)应付利息期末较期初增加63.24万元,增加的比例为36.34%,增加的原因系公司贷款及债券融资计提利息所致;
(19)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加7,360.13万元,增加比例为61.52%,增加的原因系收到股权激励缴款所致;
(2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减少63.73万元,减少比例为100.00%,减少的原因主要系收益性政府补助重分类
至递延收益所致;
(21)其他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减少1,857.09万元,减少比例为94.37%,减少的原因主要系收益性政府补助重分类至递延收
益所致;
(22)长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173.77万元,增加比例为32.39%,增加的原因系公司增加基建项目借款所致;
(23)股本期末较期初增加48,876.54万元,增加比例为200.00%,增加的原因系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24)其他综合收益期末较期初减少566.69万元,减少比例为96.23%,减少的原因系外币汇率变动所致;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5)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0,576.25万元,增加比例为71.13%,增加的原因主要系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及随着公司
业务的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销售增长所致;
(26)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2,975.74万元,增加比例为77.46%,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及随着经营
规模的扩大,收入增长的同时对应成本相应增长所致;
(27)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21.49万元,增加比例为406.13%,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根据会计政策将原在管理费用
中核算的税金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所致;
(28)销售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764.06万元,增加比例为61.14%,增加的原因主要系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及销售业务增
长所致;
(29)管理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7,038.40万元,增加比例为37.15%,增加的原因主要系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及增加研发投
入所致;
(30)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79.64万元,增加比例为38.21%,增加的原因主要系借款增加对应的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31)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52.63万元,减少比例为75.9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期确认对联营公司的投资损失增
加所致;
(32)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979.74万元,增加比例为61.03%,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本期收到的软件退税款增加所致;
(33)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82.66万元,增加比例为254.95%,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本期支付的捐赠款及政府补助
返还所致;
(34)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11.25万元,增加比例为205.05%,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本年度利润总额增长和部分企
业的税率发生变化所致;
(3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78,099.97 万元,减少比例为692.24%,减少的原因主要系本报
告期内为执行重大合同所预付的采购款增加所致;
(3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1,315.75万元,增加比例为41.83%,增加的原因系支付股权
投资款减少所致;
(3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2,204.55万元,减少比例为108.47%,减少的原因系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概述
2017年3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
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即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
买深圳市天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靖投资”)和深圳市天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
淳投资”)持有的天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派电子”或“目标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同时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金额
不超过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100%。本次交易完成后,天派电子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于2017年3月8日披露了《北京
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公告。
2017年8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公告》。
2017年9月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议案》,并于2017年9月8日披
露了《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后续工作安排说明的公告》等公告。
2017年9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2017年10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2017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并于2017年8月30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2017年9月20日,披露了《关于向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3、2017年7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成立武汉同鑫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的议案》,决定同意公司与武汉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同鑫力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
汉万德智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能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自然人共同出资成立武汉同鑫力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该基金拟募集人民币 5,000 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2,200 万元,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
4、关于产业基金设立进展暨对外投资的事宜,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详见刊登《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公司投资武汉同鑫力诚创业投资中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
                                       2017 年 07 月 26 日
心(有限合伙)的公告                                                        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关于产业基金设立进展暨对外投资的公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
                                       2017 年 08 月 18 日
告                                                                          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公告 2017 年 08 月 23 日
                                                                            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
                                       2017 年 08 月 30 日
(草案修订稿)                                                              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关于产业基金设立进展暨对外投资的公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
                                       2017 年 08 月 30 日
告                                                                          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关于产业基金设立进展暨对外投资的公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
                                       2017 年 09 月 01 日
告                                                                          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后续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
                                       2017 年 09 月 08 日
工作安排说明的公告                                                          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关于产业基金对外投资暨投资进展的公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
                                       2017 年 09 月 14 日
告                                                                          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关于向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
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2017 年 09 月 20 日
                                                                            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股票的公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2017 年 09 月 23 日
                                                                            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关于产业基金增加优先级合伙人及签署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
                                       2017 年 09 月 26 日
《合伙企业份额转让协议》的公告                                              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2017 年 09 月 30 日
                                                                            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承诺    承诺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事由                                            承诺内容
              方     类型                                                                  时间    期限        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1、长春天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相关承诺。交易对方李彤、李燕菊
                            承诺自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日起,在长春天成任职满 4 年(不足一年
                            的应任职满一年)后方可离职,且离职后在长春天成及相关业务存
                            续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长春天成相同
                            或类似的业务。为保证长春天成持续发展和竞争优势,李彤、李燕
                            菊应促使长春天成的核心管理技术人员自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日起
                            48 个月内在长春天成持续任职,李彤、李燕菊应促使长春天成的核           2015 年
                            心管理人员签署该等持续任职的承诺。2、北京招通致晟科技有限             5月8日
             1、收          公司相关承诺。交易对方吴倩、黄晓微、李炳鑫、周碧如承诺在本            至 2019
             购交           次交易完成后不以任何方式开展与上市公司、北京招通致晟存在竞            年5月7
             易对           争关系的业务。同时,吴倩、黄晓微、李炳鑫、周碧如将促使核心            日;2015
                     持续                                                                 年 10              正在履行
             方及           管理和技术人员林伯瀚签署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自本次交易            年5月8
                     任职                                                                 月 15              中
             核心           实施完成日起,林伯瀚至少在北京招通致晟任职满 3 年(不足一年           日至
                                                                                          日
             管理           的应任职满一年),且离职后在北京招通致晟及相关业务存续期间            2018 年
             人员           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北京招通致晟存在竞            5月7
                            争关系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在与上市公司、北京招通致晟存在竞            日;长期
                            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该等单位提供服务,也不得自            有效
资产重组时                  己生产、经营与上市公司、北京招通致晟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业务。
所作承诺                    为保证北京招通致晟持续发展和竞争优势,吴倩、黄晓微、李炳鑫、
                            周碧如应促使北京招通致晟的核心管理技术人员自本次交易实施
                            完毕日起 36 个月内在北京招通致晟持续任职,吴倩、黄晓微、李
                            炳鑫、周碧如应促使北京招通致晟的核心管理人员签署该等持续任
                            职的承诺。
                            1、交易对方的承诺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就规范与减少与合众思壮
                            关联交易事宜作出以下不可撤销的承诺:(1)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
                            后,交易对方以及交易对方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或经济组
             2、收          织(以下统称\"交易对方的关联企业\")原则上不与标的公司及其下
             购交    规范   属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能够通过市场与
             易对    与减   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独立第
                                                                                          年 10 长期有
             方及    少关   三方进行。(2)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如果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                      正在履行
                                                                                          月 15 效
             核心    联交   司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与交易对方或交易对方的关联企业发生不可
                                                                                          日
             管理    易     避免的关联交易,交易对方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人员           法规、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章程、合众思壮章程及有关规定履行
                            有关程序,并与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依法签订书面协议;保证按
                            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交易对方及交易对方的关联企业将不会
                            要求或接受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标的公司及其
               下属公司的合法权益。交易对方及交易对方的关联企业将严格履行
               其与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不会向标的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3)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交易对方及交易对方的关联企业将
               严格避免向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拆借、占用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
               司资金或采取由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
               占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资金。(4)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标的公司及
               其下属公司或合众思壮造成损失,交易对方将向标的公司及其下属
               公司或合众思壮作出赔偿。2、林伯瀚的承诺林伯瀚作为北京招通
               致晟的核心管理人员,就规范与减少与合众思壮关联交易事宜作出
               以下不可撤销的承诺:(1)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本人以及本人
               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本人的关联
               企业\")原则上不与北京招通致晟发生关联交易。(2)在本次交易
               实施完毕后,如果北京招通致晟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或本人的
               关联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北京招通致晟章程、合众思壮章程及有关规定
               履行有关程序,并与北京招通致晟依法签订协议;保证按照正常的
               商业条件进行,且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北京招
               通致晟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
               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北京招通致晟的合法权益。本人及本人的关
               联企业将严格履行其与北京招通致晟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不
               会向北京招通致晟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3)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将严格避免
               向北京招通致晟及其下属公司拆借、占用北京招通致晟及其下属公
               司资金或采取由北京招通致晟及其下属公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
               式侵占北京招通致晟及其下属公司资金。(4)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北
               京招通致晟或合众思壮造成损失,本人将向北京招通致晟或合众思
               壮作出赔偿。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3、向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国投瑞银基金管
特定                                                                                          履行完
               理有限公司申请并承诺:本公司作为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北京合众
投资                                                                                 2015 年 毕。该部
               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83,以下简称\"合众思壮\")2014
者募                                                                                 5 月 8 日 分限售股
    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非公开发行的股      年 10
集配                                                                                 至 2016 已于
    锁定   票。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本公司 月 15
套资                                                                                 年 5 月 7 2016 年 5
               特申请将本公司认购的合众思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锁定处      日
金的                                                                                 日       月 9 日上
               理,锁定期自该等股票完成股权登记并上市之日起满 12 个月,在
认购                                                                                          市流通。
               此之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方
               执行。
4、收          1、交易对方的承诺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就避免与合众思壮同业竞
购交    避免   争事宜作出以下不可撤销的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除
                                                                             年 10 长期有
易对    同业   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外,交易对方未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标                     正在履行
                                                                             月 15 效
方及    竞争   的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2)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交易对方
                                                                             日
核心           将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标的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包括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管理           在与标的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该等单
人员           位提供服务,以避免与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的或间
               接的业务竞争;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交易对方拥有
               控制权的企业不从事或参与与标的公司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业
               务。(3)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如交易对方或交易对方拥有控制
               权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与标的公司的生
               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书面通知标的公
               司,如在书面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标的公司书面作出愿意
               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应将该商业机会提供给标的公司。
               (4)如违反以上承诺,交易对方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标的公司或合众思壮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
               接损失。2、林伯瀚的承诺林伯瀚作为北京招通致晟的核心管理人
               员,就避免同业竞争事项作出了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1)自本次
               交易实施完毕之日起,本人至少在北京招通致晟任职满叁年(不足
               一年的应任职满一年)。(2)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未以直
               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北京招通致晟相同或相似的业务。(3)在本
               次交易实施完毕后,本人将在北京招通致晟及相关业务存续期间不
               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北京招通致晟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包括
               在与北京招通致晟存在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该
               等单位提供服务,以避免与北京招通致晟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
               接的或间接的业务竞争;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
               拥有控制权的企业不从事或参与与北京招通致晟生产经营相竞争
               的任何业务。(4)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如本人或本人拥有控制
               权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与北京招通致晟
               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书面通知北京
               招通致晟,如在书面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北京招通致晟书
               面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应将该商业机会提供给
               招通致晟。(5)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
               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北京招通致晟或合众思壮造成的所有直
               接或间接损失。
               因长春天成取得位于长春市西安大路 58 号吉发广场 C 座 14 层 1403
               和 1404 房屋时未及时办理房产证,且目前无法与拍卖前房产所有
5、被
               人取得联系,该房产的权属证书暂时无法办理。对此,长春天成控
收购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彤承诺:1.对于上述房屋,本人将积极协调、
公司
               配合长春天成办理房产证书。因本次交易的评估未考虑上述房屋办
控股                                                                       年 10 长期有
    其他   理房产证书过程中缴纳的相关费用对评估值的影响,为保证上市公               正在履行
股东                                                                       月 15 效
               司利益,本人将承担长春天成为上述房屋办理房产证书所缴纳的全
实际                                                                       日
               部相关费用。2.如长春天成在经营过程中因未办理房产证书原因无
控制
               法继续使用上述房屋进而遭受损失的,本人将给与足额补偿,前述
人
               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搬迁费用、相关设施的拆除费用、因
               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损失等。
6、收                                                                           2014   2015 年
    业绩
购交           业绩承诺【注 1】                                                 年 10 5 月 8 日 正在履行
    承诺
易对                                                                            月 15 至 2018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方                                                                          日     年5月7
                                                                                   日
                                                                                   李彤李
                                                                                   燕菊曹
                                                                                   立国张
                                                                                   象天李
                                                                                   国东吴
                                                                                   倩6人
                                                                                   2015 年
                                                                                   5月8日
                                                                                   至 2018
                                                                                   年 5 月 7 正在履
                                                                                   日;黄晓 行,其中
                                                                                   微周碧 部分限售
7、收                                                                       2014   如李炳 股已于
购交    股份                                                                年 10 鑫 2015 2016 年 5
               股份锁定【注 2】
易对    锁定                                                                月 15 年 5 月 8 月 9 日、
方                                                                          日     日至      月 23 日;
                                                                                   2017 年 2017 年 6
                                                                                   5月7      月 9 日上
                                                                                   日;深圳 市流通。
                                                                                   市招商
                                                                                   局科技
                                                                                   投资有
                                                                                   限公司
                                                                                   2015 年
                                                                                   5月8日
                                                                                   至 2016
                                                                                   年5月7
                                                                                   日
               1.承诺人在标的公司任职期间将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合众
               思壮(包括合众思壮控制的企业,下同)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以避
               免与合众思壮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的或间接的业务竞争;保
8、交          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承诺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企业
易对           (不包括合众思壮控制的企业)不从事或参与与合众思壮生产经营 2016
    避免
方及           相竞争的任何业务。2.如承诺人或承诺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企业有 年 03 长期有
    同业                                                                                 正在履行
配套           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与合众思壮的生产经营构成     月 03 效
    竞争
融资           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书面通知合众思壮,如在书面 日
对象           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合众思壮书面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
               会的肯定答复,则应将该商业机会提供给合众思壮。3.如违反上述
               承诺,承诺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
               给合众思壮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9、交 竞业     郭四清、王克杰、徐杨俊、赵翔、李仁德、黄坤、姚泽琨、林文华、2016    长期有 正在履行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易对     禁止   梁浩将在本协议签署之同时签署书面的持续任职承诺函,承诺自其 年 03 效
方       的承   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对价股份全部解锁完毕之日起在目标公司持     月 03
         诺及   续任职不得少于 5 年(不足一年的应任职满一年),且在目标公司 日
         持续   及相关业务存续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合众思壮、
         任职   目标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若违反该等承诺,则应按其在本次交
                易中取得的总对价的 25%向合众思壮支付违约金。3、上海泰坦相
                关承诺郭信平本次重组后为保证目标公司持续发展和竞争优势,郭
                信平应尽力促使目标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自交割日起三年内,在目
                标公司持续任职。
                1、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交易对方以及交易对方控股或实际控
                制的公司、企业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交易对方的关联企业\")原
                则上不与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标的公司及其
                下属公司能够通过市场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标的公
                司及其下属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2、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
                如果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与交易对方或交易
                对方的关联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交易对方将促使此等交
                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章程、合众
         减少
                思壮章程及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并与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依
         和规
10、交          法签订书面协议;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交易对方及交
         范关                                                                年 03 长期有
易对            易对方的关联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给予                       正在履行
         联交                                                                月 03 效
方              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
         易的                                                                日
                联交易损害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合法权益。交易对方及交易对
         承诺
                方的关联企业将严格履行其与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签订的各种
                关联交易协议,不会向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
                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3、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交易对方
                及交易对方的关联企业将严格避免向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拆借、
                占用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资金或采取由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资金。4、如
                违反上述承诺给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或合众思壮造成损失,交易
                对方将向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或合众思壮作出赔偿。
11、收
购交
易对
方、本
                                                                                     2019 年
次募     股份                                                                年 03
                股份锁定【注 3】                                                     9 月 27 正在履行
集配     锁定                                                                月 03
                                                                                     日
套资                                                                         日
金的
认购
方
12、收                                                                       2016    2019 年
         业绩
购交            业绩承诺【注 4】                                             年 03 9 月 27 正在履行
         承诺
易对                                                                         月 03 日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方                                                                             日
                                                                                                           2013 年 5
                                                                                                           月 16 日,
                                                                                                           控股股东
                                                                                                           郭信平先
                           \"避免与发行人之间出现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维护发行人的                       生与李亚
                           利益和保证发行人的长期稳定发展,郭信平与李亚楠作为发行人的                      楠女士经
                           共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                      友好协
                           承诺函》。(1)本人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                     商,双方
                           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                      已经就首
                           何对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                        次公开发
                    关于   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                    行股票前
                    同业   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2)本人保证将采                     达成的一
                    竞争、 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                      致行动关
                    关联   业与其他经济组织及本人的关联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 2010                 系签署
             郭信   交易、 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对发行人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 年 03 长期有 《解除协
             平     资金   何业务,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月 16 效             议》。自解
                    占用   的活动。(3)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 日              除协议签
                    方面   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避免和                  署之日
                    的承   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护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将不利用本人                      起,李亚
首次公开发
                    诺     在发行人中的股东地位在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如发行人必                      楠不再是
行或再融资
                           须与本人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则本人承诺,均严格履行相关                      公司的共
时所作承诺
                           法律程序,遵照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将促使交易的价格、相                      同控制
                           关协议条款和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会要求发行人给予与第三人的                      人,郭信
                           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件。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                      平先生为
                           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消。特此承                      公司的唯
                           诺。                                                                            一实际控
                                                                                                           制人履行
                                                                                                           实际控制
                                                                                                           人的责任
                                                                                                           和义务。
             持有
             公司
             股份
                           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郭信平在其任职期间每年
             的公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
             司董   其他                                                                    年 03 长期有
                           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                      正在履行
             事、高 承诺                                                                    月 16 效
                           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公司股票
             级管                                                                           日
                           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理人
             员郭
             信平
股权激励承
诺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信平于 2011 年 6 月起陆续获得了天
                             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派电子\")的部分股权,成
                             为该公司控股股东。为避免郭信平收购天派电子可能存在的潜在同
                             业竞争给公司日后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在天派电子的运营状况显
             郭信     其他                                                                      年 11 长期有
                             著改善后,公司有权要求控股股东郭信平视本公司的业务需要,将                          正在履行
             平       承诺                                                                      月 27 效
                             天派电子的资产和业务以公允价值置入本公司。同时控股股东、实
                                                                                                日
                             际控制人郭信平承诺,在天派电子的运营状况显著改善以后,将视
                             本公司的业务需要,将天派电子的相关资产和业务以公允价值置入
                             本公司。
             董事、
             副总
             经理
             侯红
             梅、董
             事欧
             阳玲、
             副总
                                                                                                                 (1)履行
             经理
                                                                                                                 完毕,公
             兼董
                                                                                                                 司管理人
             事会
                                                                                                                 员已完成
其他对公司   秘书            (1)自 2015 年 7 月 2 日起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根据中国证券监
                                                                                                                 增持公司
中小股东所   左玉            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2015
                                                                                                       2016 年 股份
作承诺       立、业 其他     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累计增持公 年 07
                                                                                                       9 月 30 2,441,213
             务负     承诺   司股份不少于 8,400 万元人民币。(2)参与本次增持的董事和高级 月 02
                                                                                                       日        股,完成
             责人            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 日
                                                                                                                 增持金额
             吴林、          增持公司股份。
                                                                                                                 84,092,61
             黄海
                                                                                                                 0.94 元。
             晖、王
                                                                                                                 (2)履行
             尔迅、
                                                                                                                 完毕
             财务
             总监
             袁学
             林等
             七名
             公司
             管理
             人员
                             公司对外财务时所做的承诺:公司承诺在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 2016
                                                                                                       2017 年
                      其他   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 年 07
             公司                                                                                      7 月 17 履行完毕
                      承诺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 月 18
                                                                                                       日
                             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日
                      其他   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2,000 万元与北京立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 2016          2017 年
             公司                                                                                                正在履行
                      承诺   同发起设立\"天津立石润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 年 06 6 月 6 日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承诺,本次投资由合众思壮以自筹资金出资,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月 07
                               在本次投资事项发生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日
                               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
                               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对外投资成立武汉同鑫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对外
                               投资丝路云和投资基金、公司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深圳合众共创 2017
                                                                                                   2018 年
                        其他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承诺:公司在参与投资本基金后的十 年 01
               公司                                                                                1 月 20 正在履行
                        承诺   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 月 21
                                                                                                   日
                               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结余募集资金)、将超募资金 日
                               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承诺是否按
               是
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
未履行完毕
的,应当详细
说明未完成
               不适用
履行的具体
原因及下一
步的工作计
划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
项。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李彤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相关承诺具体情况详见于2015年2月
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以及2015年5月7日刊登的《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关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方承诺情况的公告》。
【注 1】
     1、业绩承诺
     长春天成全体 5 名股东(李彤、李燕菊、曹立国、张象天、李国东)就长春天成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合并报表
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进行承诺,承诺的净利润数额如下:长
春天成 2015 年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 1,500 万元、2016 年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 2,000 万元、2017 年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 2,000
万元;
     北京招通致晟 4 名股东(吴倩、黄晓微、李炳鑫、周碧如)就北京招通致晟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合并报表口径
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进行承诺,承诺的净利润数额如下:北京招
通致晟 2015 年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 1,600 万元、2016 年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 1,900 万元、2017 年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 2,160
万元。
     2、业绩补偿安排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合众思壮应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当年及其后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标的资产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
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并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标的资产实际实现的净利润
与承诺净利润的差额应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确定。
    若经审计,标的公司在补偿期限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能达到当年承诺净利润,合众思壮将在其年度报告披露后的 5
个交易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业绩承诺承担股东。
    业绩承诺承担股东应在接到上市公司通知后的 90 日内以下方式补足上述承诺净利润与实际净利润的差额(即利润差
额)。
    长春天成全体业绩承诺承担股东承担补偿义务的比例为其所持长春天成股权比例。
    北京招通致晟全体业绩承诺承担股东承担补偿义务的比例如下:
               序号                                承担方                                 承担比例
                  1                                  吴倩                                  33.60%
                  2                                黄晓微                                  34.44%
                  3                                李炳鑫                                  15.96%
                  4                                周碧如                                  16.00%
                                 合计                                                       100%
    合众思壮将以总价人民币 1 元的价格按照业绩承诺承担股东承担补偿义务的比例,定向回购全体业绩承诺承担股东持有
的一定数量合众思壮股份并予以注销。合众思壮每年回购股份总数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当年补偿的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补偿期限内承诺净利润总和]*
本次交易总价/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
    若业绩承诺承担股东按照上述约定以股份回购方式不足以补偿全部利润差额的,业绩承诺承担股东应在接到上市公司通
知后的 90 日内按照业绩承诺承担股东承担补偿义务的比例,以现金方式补足差额部分。计算公式如下:
    当年补偿的现金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补偿期限内承诺净利润总和]*
本次交易总价-(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已补偿现金数
    在运用上述公式时,补偿股份数量不超过业绩承诺承担股东在本次交易中各自认购的合众思壮股份的总量。在逐年补偿
的情况下,在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如上市公司在补偿期限内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则在计算“当年补偿的股份数量”时,应将送股、公积金转增
股本实施行权时业绩承诺承担股东获得的股份数包括在内。
    3、减值测试及补偿
    (1)减值测试:
    业绩承诺补偿届满后的 3 个月内,合众思壮应聘请经各方认可的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
行资产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结果的专项审核报告。标的资产减值情况应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确定。
    若经审计,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交易股份发行价格+补偿期内已经补偿的现金总额
(以下简称“资产减值差额”),则合众思壮将在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的 5 个交易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业绩承诺承担股东。
    (2)补偿: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长春天成全体业绩承诺承担股东承担补偿义务的比例为其所持长春天成股权股权比例。
    北京招通致胜全体业绩承诺承担股东承担补偿义务的比例如下:
                   序号                            承担方                                 承担比例
                    1                               吴倩                                   33.60%
                    2                              黄晓微                                  34.44%
                    3                              李炳鑫                                  15.96%
                    4                              周碧如                                  16.00%
                                        合计                                                100%
    业绩承诺承担股东应在接到合众思壮通知后的 90 日内以下述方式补足资产减值差额:
    合众思壮将以总价人民币 1 元的价格按照业绩承诺承担股东应承担补偿业务的比例,向业绩承诺承担股东定向回购其持
有的一定数量合众思壮股份并予以注销。回购股份总数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业绩承诺承担股东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期末减值额-补偿期内已经补偿的现金总额)÷本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已
补偿股份总数
    若业绩承诺承担股东届时所持股份不足以按照上述约定实施股份回购的,业绩承诺承担股东应在接到上市公司通知后的
90 日内价格按照业绩承诺承担股东应承担补偿业务的比例,以现金方式补足差额部分。计算公式如下:
业绩承诺承担股东另需补偿的现金数量=(期末减值额-本次发行价格×补偿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量)-补偿期内已补偿现
金总数-(因减值测试实际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
【注 2】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长春天成全体股东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股份,自对价股份登记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之后的可申请解锁时间及
对应的可申请解锁的股份数安排如下:
            期数                               可申请解锁时间                             累计可申请解锁股份
                          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1.   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补偿期限      可申请解锁股份=本次发行
                               第一年度期末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
           第一期                                                                      取得的股份的 40%—当年已
                               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后的第五日;
                                                                                       补偿的股份(如需)
                          2.   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如需)之后的第五日;
                          3.   自对价股份登记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后的第五日。
                          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可申请解锁股份=本次发行
                          1.   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补偿期限
           第二期              第二年度期末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      取得的股份的 70%—累计已
                               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后的第五日                            补偿的股份(如需)
                          2.   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如需)之后的第五日;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期数                          可申请解锁时间                             累计可申请解锁股份
                  3.   自对价股份登记日起已满二十四个月后的第五日。
                  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可申请解锁股份=本次发行
                  1.   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补偿期限
                       第三年度期末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      取得的股份的 100%—累计
    第三期
                       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后的第五日                            已补偿的股份(如需)—进
                  2.   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如需)之后的第五日;                  行减值补偿的股份(如需)
                  3.   自对价股份登记日起已满三十六个月后的第五日。
    (2)交易对方吴倩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股份,自对价股份登记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之后的可申请解锁时间及对应
的可申请解锁的股份数安排如下:
         期数                          可申请解锁时间                            累计申请可解锁股份
                  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1. 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补偿期限
                                                                              可申请解锁股份=本次发行取
                       第一年度期末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
    第一期                                                                得的股份的 30%—当年已补
                       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后的第五日;
                                                                              偿的股份(如需)
                  2. 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如需)之后的第五日;
                  3. 自对价股份登记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后的第五日。
                  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1. 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补偿期限
                                                                              累计可申请解锁股份=本次发
                       第二年度期末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
    第二期                                                                行取得的股份的 60%—累计
                       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后的第五日
                                                                              已补偿的股份(如需)
                  2. 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如需)之后的第五日;
                  3. 自对价股份登记日起已满二十四个月后的第五日。
                  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1. 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补偿期限       累计可申请解锁股份=本次发
                       第三年度期末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     行取得的股份的 100%—累计
    第三期
                       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后的第五日                           已补偿的股份(如需)—进行
                  2. 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如需)之后的第五日;                   减值补偿的股份(如需)
                  3. 自对价股份登记日起已满三十六个月后的第五日。
    (3)交易对方黄晓微、李炳鑫、周碧如本次发行中取得的股份自对价股份登记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之后上述各方
股份的可申请解锁时间及对应的可申请解锁的股份数安排如下:
         期数                          可申请解锁时间                            累计可申请解锁股份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期数                           可申请解锁时间                              累计可申请解锁股份
                      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1. 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补偿期限       可申请解锁股份=本条款相关
                          第一年度期末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      方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的
          第一期
                          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后的第五日;                          50%—相关方当年已补偿的股
                      2. 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如需)之后的第五日;                   份(如需)
                      3. 自对价股份登记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后的第五日。
                      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1. 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补偿期限       累计可申请解锁股份=本条款
                          第二年度期末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      相关方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
          第二期
                          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后的第五日                            的 100%—相关方累计已补偿
                      2. 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如需)之后的第五日;                   的股份(如需)
                      3. 自对价股份登记日起已满二十四个月后的第五日。
    (4)交易对方招商局科投本次发行中取得的股份自对价股份登记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自对价股份登记日起十二个
月后解禁全部取得股份。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靳荣伟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相关承诺具体情况详见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及其摘要、关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方承诺情况的公告》。
    股份锁定【注 3】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中科雅图股东锁定期安排
    中科雅图股东靳荣伟、白素杰、张晓飞、孙丽丽、罗丽华、雷勇超、罗辉建、赖世仟、朱芳彤、孙诗情、朱莹、冯晓勇、
谭琳琰、丛镜哲、黄朝武、黄铭祥对于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对价股份(包括锁定期内因合众思壮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
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份),对价股份上市日早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
    对于靳荣伟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 1,519,414 股对价股份和张晓飞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 168,823 股对价股份,自对价股份
上市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锁定期满后,靳荣伟和张晓飞可申请解锁时间及对应的可申请解锁股份数安排如下:
   期数                             可申请解锁时间                             累计可申请解锁股份
                  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靳荣伟可申请解锁股份
                  1、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由具有证券业务资     =1,519,41430%— 当 年 已 补 偿
  第一期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补偿期限第一年度期末实际      的股份(如需)
                  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之后的第五日;                                          张晓飞可申请解锁股份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期数                           可申请解锁时间                            累计可申请解锁股份
              2、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补偿义务      =168,82330%—当年已补偿的
              (如需)之后的第五日;                                   股份(如需)
              3、自对价股份上市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后的第五日。
              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靳荣伟可申请解锁股份
              1、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由具有证券业务资
                                                                       =1,519,41460%— 累 计 已 补 偿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补偿期限第二年度期末实际
                                                                       的股份(如需)
              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第二期
              之后的第五日;
                                                                       张晓飞可申请解锁股份
              2、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补偿义务
                                                                       =168,82360%—累计已补偿的
              (如需)之后的第五日;
                                                                       股份(如需)
              3、自对价股份上市日起已满二十四个月后的第五日。
                                                                       靳荣伟可申请解锁股份
              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1,519,414100%—累计已补偿
              1、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由具有证券业务资
                                                                       的股份(如需)—进行减值补偿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补偿期限第三年度期末实际
                                                                       的股份(如需)
              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第三期
              之后的第五日;
                                                                       张晓飞可申请解锁股份
              2、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补偿义务
                                                                       =168,823100%— 累 计 已 补 偿
              (如需)之后的第五日;
                                                                       的股份(如需)—进行减值补偿
              3、自对价股份上市日起已满三十六个月后的第五日。
                                                                       的股份(如需)
    对于靳荣伟和张晓飞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剩余对价股份,及白素杰、孙丽丽、罗丽华、雷勇超、罗辉建、赖世仟、朱芳
彤、孙诗情、朱莹、冯晓勇、谭琳琰、丛镜哲、黄朝武、黄铭祥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对价股份,自对价股份上市日起 36 个
月内不进行转让,但按照其签署的《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进行回购的股份除外。前述期限届满后,在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公司 2018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后的第五日(如需履行
补偿义务的,应在履行完毕补偿义务之后的第五日)后,方可申请办理其所持有的对价股份的解锁手续。
    (2)广州思拓力股东锁定期安排
    郭四清对于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对价股份(包括锁定期内因合众思壮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
份),如对价股份上市日不早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的,则自对价股份上市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锁定期满后,其可申请
解锁时间及对应的可申请解锁股份数安排如下:
   期数                           可申请解锁时间                            累计可申请解锁股份
              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1、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由具有证券业务资      可申请解锁股份=本次发行所得
  第一期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补偿期限第一年度期末实际       对价股份的 30%—当年已补偿
              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的股份(如需)
              之后的第五日;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期数                          可申请解锁时间                           累计可申请解锁股份
              2、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补偿义务
              (如需)之后的第五日;
              3、自对价股份上市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后的第五日。
              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1、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由具有证券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补偿期限第二年度期末实际
                                                                     可申请解锁股份=本次发行所得
              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第二期                                                             对价股份的 60%—累计已补偿
              之后的第五日;
                                                                     的股份(如需)
              2、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补偿义务
              (如需)之后的第五日;
              3、自对价股份上市日起已满二十四个月后的第五日。
              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1、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由具有证券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补偿期限第三年度期末实际     可申请解锁股份=本次发行所得
              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对价股份的 100%—累计已补偿
  第三期
              之后的第五日;                                         的股份(如需)—进行减值补偿
              2、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补偿义务    的股份(如需)
              (如需)之后的第五日;
              3、自对价股份上市日起已满三十六个月后的第五日。
    王克杰承诺:对于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对价股份(包括锁定期内因合众思壮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
的股份),自对价股份上市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锁定期满后,王克杰的可申请解锁时间及对应的可申请解锁股份数安
排如下:
   期数                         可申请解锁时间                          累计可申请解锁股份
             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1、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由具有证券业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补偿期限第一年度期末
                                                                    可申请解锁股份=本次发行取
             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
  第一期                                                            得的股份的 30%—当年已补偿
             核报告之后的第五日;
                                                                    的股份(如需)
             2、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补偿义
             务(如需)之后的第五日;
             3、自对价股份上市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后的第五日。
             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1、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由具有证券业务
                                                                    可申请解锁股份=本次发行取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补偿期限第二年度期末
  第二期                                                            得的股份的 60%—累计已补偿
             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
                                                                    的股份(如需)
             核报告之后的第五日;
             2、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补偿义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期数                           可申请解锁时间                        累计可申请解锁股份
              务(如需)之后的第五日;
              3、自对价股份上市日起已满二十四个月后的第五日。
              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1、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由具有证券业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补偿期限第三年度期末      可申请解锁股份=本次发行取
              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      得的股份的 100%—累计已补
  第三期
              核报告之后的第五日;                                  偿的股份(如需)—进行减值
              2、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补偿义     补偿的股份(如需)
              务(如需)之后的第五日;
              3、自对价股份上市日起已满三十六个月后的第五日。
    (3)吉欧电子股东锁定期安排
    郭四清、徐杨俊、黄坤、姚泽琨、林文华、梁浩对于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对价股份(包括锁定期内因合众思壮分配股
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合众思壮股份),如对价股份上市日不早于 2016 年 7 月 23 日的,则自对价股份上市日
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锁定期满后,其可申请解锁时间及对应的可申请解锁股份数安排如下:
   期数                           可申请解锁时间                          累计可申请解锁股份
              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1、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由具有证券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补偿期限第一年度期末实际
                                                                     可申请解锁股份=本次发行所得
              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第一期                                                             对价股份的 30%—当年已补偿
              之后的第五日;
                                                                     的股份(如需)
              2、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补偿义务
              (如需)之后的第五日;
              3、自对价股份上市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后的第五日。
              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1、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由具有证券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补偿期限第二年度期末实际
                                                                     可申请解锁股份=本次发行所得
              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第二期                                                             对价股份的 60%—累计已补偿
              之后的第五日
                                                                     的股份(如需)
              2、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补偿义务
              (如需)之后的第五日;
              3、自对价股份上市日起已满二十四个月后的第五日。
              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1、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由具有证券业务资    可申请解锁股份=本次发行所得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补偿期限第三年度期末实际     对价股份的 100%—累计已补偿
  第三期
              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的股份(如需)—进行减值补偿
              之后的第五日                                           的股份(如需)
              2、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补偿义务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期数                           可申请解锁时间                          累计可申请解锁股份
              (如需)之后的第五日;
              3、自对价股份上市日起已满三十六个月后的第五日。
    ②赵翔、李仁德承诺:对于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对价股份(包括锁定期内因合众思壮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
衍生取得的股份),自对价股份上市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锁定期满后,赵翔、李仁德的可申请解锁时间及对应的可申
请解锁股份数安排如下:
   期数                           可申请解锁时间                          累计可申请解锁股份
              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1、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由具有证券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补偿期限第一年度期末实际
                                                                     可申请解锁股份=本次发行所得
              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第一期                                                             对价股份的 30%—当年已补偿
              之后的第五日;
                                                                     的股份(如需)
              2、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补偿义务
              (如需)之后的第五日;
              3、自对价股份上市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后的第五日。
              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1、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由具有证券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补偿期限第二年度期末实际
                                                                     可申请解锁股份=本次发行所得
              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第二期                                                             对价股份的 60%—累计已补偿
              之后的第五日;
                                                                     的股份(如需)
              2、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补偿义务
              (如需)之后的第五日;
              3、自对价股份上市日起已满二十四个月后的第五日。
              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1、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由具有证券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补偿期限第三年度期末实际     可申请解锁股份=本次发行所得
              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对价股份的 100%—累计已补偿
  第三期
              之后的第五日;                                         的股份(如需)—进行减值补偿
              2、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补偿义务    的股份(如需)
              (如需)之后的第五日;
              3、自对价股份上市日起已满三十六个月后的第五日。
    (4)吉欧光学股东锁定期安排
    郭四清对于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对价股份(包括锁定期内因众思壮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份),
如对价股份上市日不早于 2016 年 7 月 22 日的,则自对价股份上市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锁定期满后,其可申请解锁
时间及对应的可申请解锁股份数安排如下:
   期数                           可申请解锁时间                          累计可申请解锁股份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期数                            可申请解锁时间                          累计可申请解锁股份
              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1 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补偿期限第一年度期末实际实
                                                                       可申请解锁股份=本次发行所得
              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
  第一期                                                               对价股份的 30%—当年已补偿
              后的第五日;
                                                                       的股份(如需)
              2 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如
              需)之后的第五日;
              3 自对价股份上市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后的第五日。
              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1 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补偿期限第二年度期末实际实
                                                                       可申请解锁股份=本次发行所得
              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
  第二期                                                               对价股份的 60%—累计已补偿
              后的第五日;
                                                                       的股份(如需)
              2 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如
              需)之后的第五日;
              3 自对价股份上市日起已满二十四个月后的第五日。
              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1 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补偿期限第三年度期末实际实       可申请解锁股份=本次发行所得
              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       对价股份的 100%—累计已补偿
  第三期
              后的第五日;                                             的股份(如需)—进行减值补偿
              2 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如   的股份(如需)
              需)之后的第五日;
              3 自对价股份上市日起已满三十六个月后的第五日。
    (5)上海泰坦股东锁定期安排
    郭信平承诺:自对价股份上市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其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合众思壮股份(包括锁定期内因合众思壮分
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份),前述期限届满后,在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公司 2018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之后的第五日(如郭信平需履行补偿义务的,应在履行完
毕补偿义务之后的第五日)后,郭信平方可申请办理其所持有的对价股份的解锁手续。
    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的,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2、募集配套资金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郭信平承诺,因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新股在发行完成时全部锁定,锁定期为 36 个月。此后按照
中国证监会与深交所现行规定执行。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郭信平承诺:
       (1)本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股份上市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上市交易;
       (2)如本次交易因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本公司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
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本公司
未能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
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
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的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3)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合众思壮股份自本人认购的合众思壮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进行
转让。
       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解锁后减持时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业绩承诺【注 4】
       1、中科雅图全体 16 名股东就中科雅图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进行承诺,承诺的净利润数额如下:中科雅图 2016 年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 5,000
万元、2017 年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 5,600 万元、2018 年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 6,200 万元;16 名股东按其本次发行前持有中
科雅图出资比例承担补偿责任,如下表:
                 序号                                    股东                                  出资比例
   1                                                    靳荣伟                                 59.43%
   2                                                    白素杰                                 19.00%
   3                                                    张晓飞                                  7.00%
   4                                                    孙丽丽                                  4.83%
   5                                                    罗丽华                                  3.00%
   6                                                    雷勇超                                  2.00%
   7                                                    罗辉建                                  2.00%
   8                                                    赖世仟                                  0.50%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9                                                    朱芳彤                                  0.50%
   10                                                   孙诗情                                  0.33%
   11                                                    朱莹                                   0.23%
   12                                                   冯晓勇                                  0.23%
   13                                                   谭琳琰                                  0.23%
   14                                                   丛镜哲                                  0.23%
   15                                                   黄朝武                                  0.23%
   16                                                   黄铭祥                                  0.23%
                                           合计                                                 100%
       2、广州思拓力股东郭四清、王克杰就广州思拓力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进行承诺,承诺的净利润数额如下:广州思拓力 2016 年净利润不少于人
民币 400 万元、2017 年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 520 万元、2018 年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 676 万元。
       郭四清、王克杰承担补偿责任的相互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承担方                                 承担比例
                   1                                  郭四清                                  85.00%
                   2                                  王克杰                                  15.00%
                                    合计                                                       100%
       3、吉欧电子 8 名股东(郭四清、徐杨俊、赵翔、李仁德、黄坤、姚泽琨、林文华、梁浩)就吉欧电子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进行承诺,承诺的
净利润数额如下:吉欧电子 2016 年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 1,900 万元、2017 年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 2,470 万元、2018 年净利
润不少于人民币 3,211 万元。
       郭四清、徐杨俊、赵翔、李仁德、黄坤、姚泽琨、林文华、梁浩 8 名股东承担补偿责任的相互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承担方                                 承担比例
                   1                                  郭四清                                  47.63%
                   2                                  徐杨俊                                  41.25%
                   3                                    赵翔                                   2.75%
                   4                                  李仁德                                   2.75%
                   5                                    黄坤                                   2.50%
                   6                                  姚泽琨                                   1.50%
                   7                                  林文华                                   0.88%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8                                   梁浩                                  0.75%
                                   合计                                                    100%
    4、吉欧光学股东郭四清就吉欧光学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进行承诺,承诺的净利润数额如下:吉欧光学 2016 年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 0 万元、2017
年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 300 万元、2018 年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 450 万元。
    5、上海泰坦股东郭信平就上海泰坦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进行承诺,承诺的净利润数额如下:上海泰坦 2016 年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 630 万元、
2017 年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 710 万元、2018 年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 1080 万元。
    以上净利润承诺数额均不低于标的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中对应年度的盈利预测数额。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标的公司的业绩承诺不包括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投入产生的收益。
    净利润承诺数额均高于标的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中对应年度的盈利预测数额,承诺净利润不作调整。
    交易对方业绩承诺承担的具体补偿责任如下:
    经审计,标的公司在补偿期限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能达到当年承诺净利润,合众思壮将在其年度报告披露后的 5 个交
易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业绩承诺方。
    《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约定的利润承诺期限届满后的 3 个月内,合众思壮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结果的专项审核报告。标的资产减值情况应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专项审核报告确定。若经审计,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交易中认购股份的发行价格+补偿
期内已经补偿的现金总额(以下简称“资产减值差额”),则合众思壮将在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的 5 个交易日内以书面方式通
知业绩承诺方。前述减值额应扣除在利润承诺期限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利润补偿方应在接到合众思壮通知后的 90 日内以下述方式补足上述承诺净利润与实际净利润的差额:
    合众思壮将以总价人民币 1 元的价格按照利润补偿方各自的补偿责任承担比例定向回购利润补偿方持有的一定数量合
众思壮股份并予以注销。利润补偿方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当补偿金额/本次交易中认购股份的发行价格
    当期应当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
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若利润补偿方按照上述约定以股份回购方式不足以补偿当期应当补偿金额的,利润补偿方应按各自的补偿责任承担比例
以现金方式补足差额部分。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当补偿现金金额=(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交易中认购股份的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金额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四、对 2017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159.20%     至                          200.67%
度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25,000    至                           29,000
间(万元)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9,644.97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1、因合并范围的增加,带来一定的收入和利润增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长。2、项目订单的实施带来整体收入的增长。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7 年 8 月 1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2017 年 08 月 15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http://www.cninfo.com.cn/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09 月 30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23,585,010.76                  963,674,410.0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1,544,313.70                      17,036,379.50
    应收账款                                                677,058,219.81                   600,455,513.89
    预付款项                                               1,619,096,949.69                     68,450,055.74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1,422,000.01                    2,113,559.13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36,816,249.55                      62,943,198.4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532,043,915.66                   444,633,147.1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5,899,272.76                    5,870,924.14
    其他流动资产                                             35,201,090.66                      17,023,396.07
流动资产合计                                               4,342,667,022.60                2,182,200,584.11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3,088,964.14                     53,588,964.14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462,936,902.33                    400,193,619.05
    投资性房地产                           3,500,496.71                      3,566,490.49
    固定资产                             546,269,569.74                    555,328,837.75
    在建工程                              72,375,574.82                    155,851,498.91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01,036,522.45                    292,087,949.93
    开发支出                              80,151,941.90                     32,396,854.80
    商誉                                1,151,946,641.93                 1,151,298,621.52
    长期待摊费用                           4,275,151.08                      5,601,828.5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8,587,939.53                     20,431,322.61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1,018,799.64                     50,788,948.4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845,188,504.27                 2,721,134,936.10
资产总计                                7,187,855,526.87                 4,903,335,520.2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637,163,443.37                   706,198,035.32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140,966,690.91                    66,741,371.81
    应付账款                             251,716,233.39                    192,976,807.10
    预收款项                             173,384,232.33                     29,599,764.2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2,191,309.32                     16,230,037.60
    应交税费                              18,163,455.17                     46,155,017.10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应付利息                       2,372,686.50                      1,740,281.24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93,240,125.28                    119,638,848.63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37,321.75
    其他流动负债                   1,108,894.14                     19,679,805.43
流动负债合计                    3,440,307,070.41                 1,199,597,290.1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7,975,674.12                     36,237,989.01
    应付债券                      49,106,910.58                     49,302,205.88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1,177,038.52                      1,162,244.82
    递延收益                      40,813,800.40                     31,528,497.70
    递延所得税负债                 6,421,502.32                      7,882,860.8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5,494,925.94                    126,113,798.21
负债合计                        3,585,801,996.35                 1,325,711,088.3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733,148,100.00                    244,382,7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358,143,062.56                 2,857,098,349.5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222,291.35                      5,889,206.46
    专项储备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盈余公积                                                     50,452,810.43                    50,452,810.4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384,324,382.85                 349,602,663.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526,290,647.19                 3,507,425,730.28
    少数股东权益                                                 75,762,883.33                    70,198,701.54
所有者权益合计                                              3,602,053,530.52                 3,577,624,431.8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187,855,526.87                 4,903,335,520.21
法定代表人:郭信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红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学林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66,788,768.47                553,786,579.8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950,000.00                     4,314,602.50
    应收账款                                                    164,492,112.30                 184,757,479.01
    预付款项                                                   1,860,938,632.86                    5,378,382.11
    应收利息                                                      6,736,401.91                     9,961,479.21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75,931,126.17                 320,371,958.44
    存货                                                        149,534,580.36                 152,414,586.4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500,664.66
流动资产合计                                                   3,528,872,286.73              1,230,985,067.6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3,088,964.14                    53,588,964.14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032,680,046.03              2,927,285,784.19
    投资性房地产                                                  3,500,496.71                     3,566,490.49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固定资产                                 8,563,670.85                      9,579,296.78
    在建工程                                24,316,072.44                      2,557,479.29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73,945,918.84                     73,250,261.51
    开发支出                                14,459,103.81                      1,477,356.08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067,983.82                       143,567.96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502,686.72                      8,622,401.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266,124,943.36                 3,080,071,601.75
资产总计                                  6,794,997,230.09                 4,311,056,669.3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419,094,900.00                   589,294,9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110,450,960.00                    53,913,391.47
    应付账款                               102,507,583.14                     57,857,976.13
    预收款项                               433,443,428.55                      3,097,158.84
    应付职工薪酬                               135,478.21                         85,736.24
    应交税费                                   277,382.05                      6,551,685.10
    应付利息                                  1,718,887.11                     1,740,281.24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365,176,982.17                    203,641,587.9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432,805,601.23                   916,182,717.0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8,326,190.70
    应付债券                                49,106,910.58                     49,302,205.88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780,194.61                    1,124,043.21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68,213,295.89                   50,426,249.09
负债合计                                     3,501,018,897.12                  966,608,966.1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733,148,100.00                  244,382,7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352,212,118.93              2,860,365,911.0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6,124,770.64                   36,124,770.64
    未分配利润                                 172,493,343.40                  203,574,321.58
所有者权益合计                               3,293,978,332.97              3,344,447,703.2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794,997,230.09              4,311,056,669.38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339,874,844.35                      237,135,775.92
    其中:营业收入                         339,874,844.35                      237,135,775.92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314,088,427.02                      229,903,672.66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其中:营业成本                    191,971,195.66                        128,886,835.5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2,366,772.72                           713,963.50
           销售费用                    40,202,656.49                         21,167,182.70
           管理费用                    68,900,269.90                         72,867,677.86
           财务费用                    11,171,654.92                          7,077,312.20
           资产减值损失                  -524,122.67                           -809,299.1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7,381,438.30                        -2,184,986.31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1,883,754.88
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他收益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8,404,979.03                          5,047,116.95
    加:营业外收入                     10,548,659.12                          6,325,822.0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00,800.50                           581,724.9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28,852,837.65                         10,791,214.05
列)
    减:所得税费用                      9,050,431.94                          1,027,712.7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9,802,405.71                          9,763,501.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918,050.20                          7,945,145.67
    少数股东损益                        -1,115,644.49                         1,818,355.6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863,782.41                         -6,603,478.2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3,034,851.17                         -5,759,142.40
的税后净额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3,034,851.17                        -5,759,142.40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3,034,851.17                        -5,759,142.40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171,068.76                          -844,335.82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2,666,188.12                         3,160,023.0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23,952,901.37                         2,186,003.27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286,713.25                          974,019.79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285                               0.040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285                               0.0403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郭信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红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学林
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71,253,493.21                        58,435,128.34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减:营业成本                       59,082,350.20                         48,107,602.47
         税金及附加                       315,087.87                               994.42
         销售费用                       2,512,205.07                          4,638,674.80
         管理费用                      13,213,735.52                         11,488,948.33
         财务费用                       8,038,695.54                          5,756,111.41
         资产减值损失                   1,481,686.40                         -1,074,994.5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91,577.46                         -2,000,432.90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其他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3,298,689.93                       -12,482,641.40
    加:营业外收入                        452,015.64                           255,066.2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66,387.62                           493,3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2,913,061.91                       -12,720,875.14
列)
    减:所得税费用                                                              53,071.3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913,061.91                       -12,773,946.5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2,913,061.91                      -12,773,946.5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976,238,052.32                      570,475,549.60
    其中:营业收入                               976,238,052.32                      570,475,549.6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918,885,508.78                      568,533,412.10
    其中:营业成本                               526,385,444.37                      296,628,006.56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7,745,104.13                        1,530,250.61
           销售费用                               99,202,508.91                       61,561,887.19
           管理费用                              259,833,543.51                      189,449,513.59
           财务费用                               24,583,375.03                       17,787,007.86
           资产减值损失                            1,135,532.83                        1,576,746.2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8,172,112.09                        -4,645,851.86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1,897,724.93
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他收益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9,180,431.45                         -2,703,714.36
    加:营业外收入                    25,850,356.36                         16,052,918.7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894.00
    减:营业外支出                     2,543,066.30                           716,452.7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724.5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72,487,721.51                         12,632,751.67
列)
    减:所得税费用                     3,142,706.10                          1,030,241.4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9,345,015.41                         11,602,510.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1,207,240.03                         11,377,507.13
    少数股东损益                       -1,862,224.62                          225,003.0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592,829.55                        51,998,855.43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2,421,760.79                        52,244,687.61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2,421,760.79                        52,244,687.61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2,421,760.79                        52,244,687.61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171,068.76                          -245,832.18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66,752,185.86                        63,601,365.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68,785,479.24                        63,622,194.74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033,293.38                           -20,829.12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748                               0.0577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748                               0.0577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6、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255,373,240.78                       199,195,032.85
    减:营业成本                                           204,863,129.78                       160,688,280.34
         税金及附加                                           792,272.23                              3,755.02
         销售费用                                           11,107,289.92                        10,376,785.08
         管理费用                                           33,807,285.01                        26,730,327.68
         财务费用                                           16,969,780.69                        13,026,508.69
         资产减值损失                                         556,094.51                          3,954,251.0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217,223.08                         -2,967,202.76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1,876,769.86
业的投资收益
         其他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2,505,388.28                       -18,552,077.76
    加:营业外收入                                            683,898.34                          1,397,612.2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减:营业外支出                                   701,503.65                          493,659.4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59.4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2,522,993.59                      -17,648,124.89
列)
    减:所得税费用                                 -5,880,285.41                        -636,901.2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642,708.18                      -17,011,223.62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6,642,708.18                      -17,011,223.62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594,823,483.71                      519,209,614.95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23,543,856.74                        10,297,604.5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1,838,303.15                        35,594,120.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60,205,643.60                      565,101,339.7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907,246,578.11                      369,264,900.56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251,369,911.39                       145,737,780.17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87,674,542.46                        28,903,135.6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07,736,565.04                       134,017,800.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54,027,597.00                      677,923,616.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3,821,953.40                      -112,822,276.8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98,400,000.00                        30,51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41,598.55                          932,168.7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50,532.31                              894.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1,959,912.87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1,052,043.73                        31,443,062.7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65,672,063.91                        89,385,651.02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02,585,347.20                         6,8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205,771,977.33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90,151,745.1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58,409,156.25                       301,957,628.3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7,357,112.52                     -270,514,565.5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948,475,405.5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16,262,850.67                      466,555,293.01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5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1,635,9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27,898,750.67                    1,465,030,698.5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65,593,178.76                       235,883,712.5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63,560,759.38                        15,748,809.53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432,080.21                         1,9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8,586,018.35                       253,582,522.0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79,312,732.32                     1,211,448,176.4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164,154.84                        21,903,682.02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2,030,488.44                      850,015,016.0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08,793,850.76                       266,912,791.0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36,763,362.32                     1,116,927,807.06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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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87,413,142.73                       83,122,945.95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01,921,859.55                      518,662,087.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89,335,002.28                        601,785,033.7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80,522,651.88                         50,907,022.4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25,934,804.46                       16,116,997.16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9,903,221.32                        1,661,572.9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04,069,685.83                      663,903,997.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20,430,363.49                        732,589,590.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1,095,361.21                      -130,804,556.6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00,000,000.00                       2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22,500.00                          91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4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229,062.5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8,451,902.54                       20,91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3,484,215.70                       12,141,675.88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70,502,956.13                      143,432,8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311,120,643.16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7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3,987,171.83                      466,695,119.0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5,535,269.29                      -445,785,119.0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948,475,405.5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318,126,190.70                        44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1,585,900.00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99,712,090.70                     1,388,475,405.5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70,000,000.00                        212,75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57,913,843.10                         12,039,019.96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4,432,080.21                          1,9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52,345,923.31                        226,739,019.9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7,366,167.39                      1,161,736,385.5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66.31                               16.57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0,735,470.58                        585,146,726.3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3,363,229.39                         85,958,277.6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4,098,699.97                        671,105,003.99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郭信平
                                          2017 年 10 月 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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