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垒知集团:关于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本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垒知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1债券代码:127062 债券简称:垒知转债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本数)的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基于上述议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本数)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本数)的控股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现将有关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厦门建研购贸易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厦门建研购贸易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62号九楼918;

(3)法定代表人:蔡静;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万元;

(5)经营范围: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离岸贸易经营;货物进出口;互联网数据服务;进出口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贸易经纪与代理(不含拍卖);建

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石棉水泥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不包括航空客货运代理服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酒类经营;烟草制品零售;烟草专卖品进出口;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东构成: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建研家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7)与本公司关系:厦门建研购贸易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建研购贸易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68,190.35万元,负债总额为54,800.23万元,净资产为13,390.12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2,425.82万元,营业利润为562.01万元,净利润为421.4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2、厦门垒智建设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厦门垒智建设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62号;

(3)法定代表人:戴兴华;

(4)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8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屋建筑业;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其他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架线及设备工程建筑;管道工程建筑;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不含爆破);其他未列明土木工程建筑(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事项);电气安装;管道和设备安装;钢结构工程施工;太阳能光伏系统施工;其他未列明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建筑物拆除活动(不含爆破);其他工程准备活动(不含爆破);未列明的其他建筑业;建筑劳务分包;建筑工程技术咨询(不含造价咨询);五金产品

批发;电气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五金零售;灯具零售;家具零售;涂料零售;卫生洁具零售;木质装饰材料零售;陶瓷、石材装饰材料零售;其他室内装饰材料零售;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停车场管理;其他未列明房地产业;办公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设计;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市政设施管理;绿化管理;

(6)股东构成: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与本公司关系:厦门垒智建设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垒智建设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972.49万元,负债总额为3,500.07万元,净资产为472.42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3,123.08万元,营业利润为-53.59万元,净利润为-42.5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3、科之杰新材料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科之杰新材料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纬三路西段218号;

(3)法定代表人:彭晓斌;

(4)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2,880万元;

(5)经营范围: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构成:公司全资子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7)与本公司关系:科之杰新材料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科之杰新材料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的资产总额为22,580.12万元,负债总额为20,669.85万元,净资产为1,910.27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6,992.91万元,营业利润为-635.36万元,净利润为-

623.8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4、重庆建研科之杰建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重庆建研科之杰建材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齐心大道105号附2号;

(3)法定代表人:黄小文;

(4)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2,142万元;

(5)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建筑材料、混凝土添加剂、砂浆添加剂(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科学技术研发、咨询;食品新技术研发、咨询;销售:化学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构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建研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7)与本公司关系:重庆建研科之杰建材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重庆建研科之杰建材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4,624.72万元,负债总额为31,947.21万元,净资产为2,677.51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3,470.91万元,营业利润为372.14万元,净利润为

361.7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5、科之杰新材料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科之杰新材料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里建大道110号综合办公楼;

(3)法定代表人:黄小文;

(4)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

(5)经营范围: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构成:公司全资子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90%股权,广西建津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股权;

(7)与本公司关系:科之杰新材料集团广西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科之杰新材料集团广西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897.19万元,负债总额为2,787.76万元,净资产为1,109.43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4,484.50万元,营业利润为111.18万元,净利润为

107.0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6、海南健研家检测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海南健研家检测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经济开发区南二环路4.69公里处北侧;

(3) 法定代表人:林晓康;

(4)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400万元;

(5)经营范围:承担建筑材料、建设设备、建筑电器、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和门窗、建筑环境、建筑机械、建筑智能化、以及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路桥工程、港口工程的质量检测和鉴定,承担检测的技术培训和技能鉴定,其他质检技术报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环境保护监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测绘服务,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认证服务,水文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构成:公司全资子公司健研检测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7)与本公司关系:海南健研家检测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海南健研家检测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785.69万元,负债总额为568.58万元,净资产为217.1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47.64万元,营业利润为-257.6万元,净利润为-196.1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二、担保情况

公司拟同意为上述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本数)的控股子公司提供共计15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担保,包括承担不可撤销之连带清偿(保证)责任及/或以公司名下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等)提供抵押担保等各银行所认可的方式。同时,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长蔡永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与各家商业银行洽谈、签订担保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办理有关手续。

根据公司相关内控制度,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为:

担保方被担保方贷款金融机构担保事项担保时间担保余额(万元)
本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福建有限公司、重庆建研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浙江有限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厦门建研购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在最高额25,00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2年12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25,000.00
本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福建有限公司、重庆建研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浙江有限公司、科之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为2023年5月10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在最高额15,00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3年5月10日至2027年12月31日11,483.57
新材料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厦门建研购贸易有限公司
本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福建有限公司、重庆建研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浙江有限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厦门建研购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为2023年12月4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在最高额15,00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3年12月4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本公司科之杰化工(金华)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为2021年4月14日至2024年2月22日期间,在最高额1,00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1年4月14日至2024年2月22日-
本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为2021年3月23日至2024年2月22日期间,在最高额4,50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1年3月23日至2024年2月22日97.85
本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贵州)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为2021年4月16日至2024年2月22日期间,在最高额5,00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1年4月16日至2024年2月22日-
本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为2021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3日期间,在最高额3,00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1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3日108.56
本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河南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为2021年4月2日至2024年2月22日期间,在最高额3,000万元的2021年4月2日至2024年2月22日439.96
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为2021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3日期间,在最高额3,00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1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3日116.45
本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为2021年3月22日至2024年2月22日期间,在最高额5,00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1年3月22日至2024年2月22日1,005.71
本公司陕西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为2021年4月2日至2024年2月22日期间,在最高额3,50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1年4月2日至2024年2月22日358.60
本公司重庆建研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为2021年4月2日至2024年2月22日期间,在最高额3,00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1年4月2日至2024年2月22日-
本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为2023年7月26日至2024年7月26日期间,在最高额5,50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3年7月26日至2024年7月26日-
本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为2023年7月26日至2024年7月26日期间,在最高额5,50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3年7月26日至2024年7月26日96.24
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为2023年7月7日至2024年7月7日期间,在最高额60,000万元的2023年7月7日至2024年7月7日56,287.95
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为2023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12日期间,在最高额22,00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3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12日18,533.09
本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为2023年8月24日至2024年8月24日期间,在最高额9,60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3年8月24日至2024年8月24日2,912.23
本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为2023年8月24日至2024年8月24日期间,在最高额12,00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3年8月24日至2024年8月24日962.20
本公司厦门天润锦龙建材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为2023年8月24日至2024年8月24日期间,在最高额4,80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3年8月24日至2024年8月24日1,534.14
本公司重庆建研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为2023年8月24日至2024年8月24日期间,在最高额3,00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3年8月24日至2024年8月24日-
本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为2023年3月23日至2024年2月13日期间,在最高额9,00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3年3月23日至2024年2月13日-
本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2021年3月17日至2024年3月17日期间,在最高额3,00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1年3月17日至2024年3月17日892.61
本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贵州)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2021年3月17日至2024年3月17日期间,在最高额7,00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1年3月17日至2024年3月17日155.66
本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2021年3月17日至2024年3月17日期间,在最高额3,60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1年3月17日至2024年3月17日225.93
本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2021年3月17日至2024年3月17日期间,在最高额1,90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1年3月17日至2024年3月17日1,024.77
本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2021年3月17日至2024年3月17日期间,在最高额2,00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1年3月17日至2024年3月17日702.74
本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2021年3月17日至2024年3月17日期间,在最高额8,00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1年3月17日至2024年3月17日4,568.36
本公司厦门建研购贸易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2021年3月17日至2024年3月17日期间,在最高额3,00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1年3月17日至2024年3月17日-
本公司厦门天润锦龙建材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2021年3月17日至2024年3月17日期间,在最高额2,00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1年3月17日至2024年3月17日78.38
本公司陕西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2021年3月17日至2024年3月17日期间,在最高额2,00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1年3月17日至2024年3月17日1,557.58
本公司重庆建研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2021年3月17日至2024年3月17日期间,在最高额7,50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1年3月17日至2024年3月17日2,321.06
本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为2022年4月27日至2024年4月18日期间,在最高额8,00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2年4月27日至2024年4月18日-
本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为2022年4月27日至2024年4月18日期间,在最高额10,00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2年4月27日至2024年4月18日-
本公司厦门建研购贸易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为2022年4月27日至2024年4月18日期间,在最高额10,00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2年4月27日至2024年4月18日-
本公司厦门天润锦龙建材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为2022年4月27日至2024年4月18日期间,在最高额3,00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2年4月27日至2024年4月18日-
本公司上海垒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为2023年3月27日至2038年3月26日期间,在最高额58,00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3年3月27日至2038年3月26日7,033.15
本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为2023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3日期间,在最高额2,50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3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3日-
本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为2023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3日期间,在最高额5,00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3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3日-
本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为2023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23日期间,在最高额6,00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3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23日-
本公司科之杰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为2023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23日期间,在最高额6,00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3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23日-
本公司厦门建研购贸易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为2023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23日期间,在最高额1,00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3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23日-
本公司厦门天润锦龙建材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为2023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23日期间,在最高额2,000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3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23日-
合计137,496.79

上述对外担保余额为137,496.79万元,占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368,777.63万元的37.28%。

若在《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中的第1至7、9至15项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均转授权给子公司使用,则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和为755,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15亿元。另外,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科研基地项目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垒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联合申请最高不超过

6.5亿元的综合授信,用于上海科研基地暨“垒知上海科创园”项目的建设,由“垒知上海科创园”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垒知集团承担不可撤销之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综上,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和最大为820,000万元。公司及相应子公司向各银行拟申请的融资额度覆盖了之前尚未到期的额度,因此,上年末对外担保金额将包含在上述820,000万元的对外担保额度中。

(二)公司累计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四、担保协议或担保的主要内容

以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各家商业银行申请的融资额度总额为人民币820,000万元,公司向相应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大额度总额为820,000万元。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签订融资合同及担保合同,最终实际融资及担保总额将不超过上述总额度。

五、 董事会意见

本次审议的融资及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担保,公司对各控股子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贷款主要为其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特此公告。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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