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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施德: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6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二〇二〇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们作为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20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0年,我们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积极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公司在2020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2020年,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2020年,我们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吕廷杰917106
邓鹏927006
张蕊918006

二、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我们在董事会下设的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4个专门委员会中分别担任委员,各委员会分工明确,权责分明,有效运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专业的意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指导内审

工作,进入审计程序后,勤勉尽责地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审阅意见,向董事会提出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战略委员会认真研究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趋势,有效地保障了公司的战略方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积极督促公司建立和优化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薪酬与考评机制,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和披露情况进行了审查。2020年度,战略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年02月27日,我们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上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包括:关于公司 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关于2020年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优友互联有限公司、深圳市优友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提供综合融资授信担保,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实丰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提供履约担保额度。

2020年4月3日,我们对公司拟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定期)会议上审议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于2020年04月17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定期)会议上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包括: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2019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关于确认2019年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关于2019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2020年4月23日,我们对公司拟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上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于2020年04月25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上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包括: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预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关于公司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关于公司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

报措施,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2020年05月25日,我们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上对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年8月11日,我们对公司拟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上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于2020年8月21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上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包括: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关于实施新零售项目合伙人模式暨关联交易,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0年9月16日,我们对公司拟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上审议的关于受让参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于2020年9月18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上对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年11月23日,我们对公司拟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上审议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共青城酷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于2020年11月25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上对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我们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利用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时间,或者专门安排时间,到公司现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通过现场查阅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交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在平时工作中,我们通过电话及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管等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方面;积极关注公共传媒和网络中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的履职情况

在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我们仔细阅读了相关材料,参加了独立董事现场工作会议,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经营情况的汇报;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交流,充分知晓2020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履行了独立董事见面的职责。

(二)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0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

(三)培训和学习情况

我们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邮件和现场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事项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在新的一年里,为保证董事会的独立和公正,维护中小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在任期内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最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我们2020年的工作中给予了极大的协助和配合,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吕廷杰、邓鹏、张蕊

2021年04月0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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