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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健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的核查意见(1)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 “独立财务顾问”)作为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健康”、“公司”或“上市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 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对长江健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长江润发张家港保税区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医药投资”)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16年10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批复,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长江医药投资100%股权,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2,859,741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非公开发行共计66,788,097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发行价为

16.47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1,099,999,957.59元,扣除保荐、承销费、财务顾问费等费用人民币19,000,000.00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80,999,957.59元。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11月9日对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6)第000118号《验资报告》。

二、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范围

1、低风险、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

2、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资期限

本次投资期限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有效。

三、风险控制

(一)审批程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日常风险控制

1、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理财业务的具体实施。

2、公司经营层将跟踪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以及正常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已针对该事项发表一致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多投资回报,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廖逸星 徐妍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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