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1009号财富广场1号楼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3年12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3年12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
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2月14日(星期四)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1009号财富广场1号楼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及编码如下表: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1.01 | 选举阮静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茹恒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3 | 选举周杰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4 | 选举阮加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5 | 选举阮光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6 | 选举丁兴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2.01 | 选举赵万一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2 | 选举马东方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3 | 选举沃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3.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 |
人
人 | ||
3.01 | 选举王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3.02 | 选举徐添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 √ |
6.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7.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8.00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刊登在2023年12月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提案中1.00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2.00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3名,3.00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2名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提案中5.00、6.00、7.00、8.00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9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1009号财富广场1号楼闰土大厦2510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永武
联系电话:0575-8251 9278
传真号码:0575-8204 5165
电子邮箱: rtgfzqb@163.com
联系地址: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1009号财富广场1号楼闰土大厦2510室
邮政编码:3123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的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40”
2、投票简称:“闰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 位非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单位) 作为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
1、对于提案1.00、2.00、3.00,实行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的选票数为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6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的选票数为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3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每位股东的选票数为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2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否则该票作废。如果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用“√”表示,视为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平均分配给相应的候选人。
2、对于提案4.00、5.00、6.00、7.00、8.00,授权委托人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同意、反对、弃权),三者选其一用“√”表示,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弃权。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
累计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6) |
1.01
1.01 | 选举阮静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茹恒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周杰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4 | 选举阮加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5 | 选举阮光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6 | 选举丁兴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 | |||
2.01 | 选举赵万一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马东方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3 | 选举沃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3.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 | |||
3.01 | 选举王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3.02 | 选举徐添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非累计投票提案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4.00 |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 |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 |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 |
是否本人参会 | □是 □否 |
受托人姓名 |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联系邮箱 | |
联系地址 | |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 |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