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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洲管道: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续聘期限一年。具体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2023年10月,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连续服务超过16年,为进一步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业务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公司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等执业情况,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评价要素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评审,最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总分最高分。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改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的优秀专业素质和胜任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有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收费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审计工作量等情况协商确定。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事务所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A股、B股、H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43亿元。上市公司客户所属行业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7次。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3人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程端世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承办过嘉澳环保、渤海化学、路桥建设等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铭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大信执业,承办过嘉澳环保、山东未名等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郝学花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年开始在大信工作,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复核过安硕信息、钱江摩托、绿地控股、力合科技、洪通燃气等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经验和资质,具有投资者保护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监事会就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过前期调查、综合评估和慎重考虑,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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