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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晓云)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何晓云)

本人自2020年2月4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作为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公司的发展,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年,公司依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任职期间公司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因新冠疫情影响,本人均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现场参加次数通讯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何晓云0600

2、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两次股东大会会议,分别为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了上述股东大会,且对会议审议的事项无异议。

参会期间,本人均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本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发表时间独立意见
2020年4月27日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之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6、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2020年6月10日1、关于调整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2020年8月27日1、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1-6月)的独立意见;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4、关于2020年度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一)2020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股东大会等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调研,本着为全体股东利益负责的态度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充分沟通,了解了公司的运作情况及内部控制情况。

(二)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

公司发展规划、投资策略,听取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及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沟通公司发展战略、投资方向,并积极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审核工作,确保定期报告及时披露。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信息披露工作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并持续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相关信息的及时、完整、准确披露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同时,也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导,必要时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维护全体股东的同等知情权。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

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会议资料进行充分研究审核,并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0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委员会开展的相关会议。报告期内,共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利用参会的机会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并定期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六、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是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获取公司经营信息的主要来源,对保障中小股东利益尤为重要。本人在2020年度任期内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尤其是定期报告相关内容,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工作情况

2020年度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未发生如下情况: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2021年,我将继续秉承谨慎、认真、忠实勤勉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 经营情况,加强学习,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最后,对公司经营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2020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1351395@163.com

独立董事(签名):何晓云___________

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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