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长高集团: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3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浩)

本人作为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独立公正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各项会议,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特别关注了公司经营发展和重大事项地推进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本人2020年度任职期间工作履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其中1次年度股东大会,3次临时股东大会,7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应出席4次,本人实际出席4次;董事会应出席7次,本人实际出席7次。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会议议案和有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投出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我们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后,就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本人对2020年度公司审议的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时间会议事项意见
2020.2.24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2020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赞成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赞成
2020.3.23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赞成
2020.3.23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赞成
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赞成
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赞成
关于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赞成
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赞成
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赞成
关于调整2018年股权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授予的行权价格和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期权的独立意见赞成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赞成
关于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赞成
2020.5.20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非公开发行方案修订)赞成
2020. 5.20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和可行权事项的独立意见赞成
对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事项调整事项的独立意见赞成
2020.8.25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2020上半年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赞成
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赞成
2020.9.23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 独立意见赞成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成员,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行权名单,并对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股权激励可行权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履行了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在公司2020年度报告外部审计机构进场前,本人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并查阅了公司的相关财务资料,在外部审计机构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本人再次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并与外部审计机构进

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主审会计师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报了2020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情况。本人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0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的背景资料进行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在听取公司有关人员汇报的同时,进行现场调查。在日常的董事会会议事务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提出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的其他工作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了解掌握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另外,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同时,也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导,必要时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维护全体股东的同等知情权。

六、其它工作

在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发生。

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2021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陈 浩2021年4 月13日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红渠)

本人作为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人担任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其中1次年度股东大会,3次临时股东大会,7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应出席4次,本人实际出席4次;董事会应出席7次,本人实际出席7次。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会议议案和有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投出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我们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后,就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本人对2020年度公司审议的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时间会议事项意见
2020.2.24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2020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赞成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赞成
2020.3.23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赞成
2020.3.23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赞成
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赞成
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赞成
关于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赞成
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赞成
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赞成
关于调整2018年股权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授予的行权价格和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期权的独立意见赞成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赞成
关于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赞成
2020.5.20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非公开发行方案修订)赞成
2020. 5.20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和可行权事项的独立意见赞成
对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事项调整事项的独立意见赞成
2020.8.25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2020上半年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赞成
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赞成
2020.9.23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 独立意见赞成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0年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任职期间能够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能以自己专业知识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加科学性。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的其他工作

1、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

建议,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网络媒体关于公司的报道,督促公司严格、规范地进行信息管理和信息披露。

3、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0年,本人积极主动的参加了深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它工作

2020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帮助工作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何红渠2021年4月13日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张传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作为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现将2020年度的履职情况作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度,公司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其中1次年度股东大会,3次临时股东大会,7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应出席4次,本人实际出席4次;董事会应出席7次,本人实际出席7次。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会议议案和有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投出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我们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后,就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本人对2020年度公司审议的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时间会议事项意见
2020.2.24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2020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赞成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赞成
2020.3.23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赞成
2020.3.23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赞成
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赞成
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赞成
关于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赞成
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赞成
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赞成
关于调整2018年股权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授予的行权价格和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期权的独立意见赞成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赞成
关于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赞成
2020.5.20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非公开发行方案修订)赞成
2020. 5.20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和可行权事项的独立意见赞成
对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事项调整事项的独立意见赞成
2020.8.25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2020上半年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赞成
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赞成
2020.9.23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 独立意见赞成

(二)2020年度,本人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内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进行现场调查,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它事项

1.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2021年,本人将继续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积极参加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张传富2021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