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1年5月1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有数量 | 持有比例 |
1 | 宁晋县晶泰福科技有限公司 | 801,177,333 | 50.21 |
2 | 深圳市华建盈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41,431,000 | 8.86 |
3 | 宁晋县其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69,329,807 | 4.34 |
4 | 深圳博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51,640,254 | 3.24 |
5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4,377,898 | 0.90 |
6 | 深圳中胤信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3,304,607 | 0.83 |
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盛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638,333 | 0.79 |
8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六组合 | 11,708,183 | 0.73 |
9 | 邢台晶仁宁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10,330,368 | 0.65 |
10 | 上海君和立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君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389,671 | 0.59 |
11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五零二一组合 | 9,389,671 | 0.59 |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有数量 | 持有比例 |
1 | 深圳市华建盈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41,431,000 | 22.35% |
2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4,377,898 | 2.27% |
3 | 深圳中胤信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3,304,607 | 2.10% |
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盛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638,333 | 2.00% |
5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六组合 | 11,708,183 | 1.85% |
6 | 上海君和立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君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389,671 | 1.48% |
7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五零二一组合 | 9,389,671 | 1.48% |
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087,584 | 1.28% |
9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190,724 | 1.14% |
10 | 太平基金-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保险资金-太平基金-太平人寿-盛世锐进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7,042,253 | 1.11% |
11 | 湖北长江招银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三峡招银(湖北)清洁能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042,253 | 1.11% |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