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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独立董事2020述职报告(魏向辉)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魏向辉)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齐锂业”)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与治理委员会委员,2020年我所在任期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将2020年我所在任期内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我所在任期内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年我所在任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召开1次会议,我作为独立董事亲自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会议届次表决方式表决意见
2020年1月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现场同意

参会前,我认真阅读了会议的相关资料,对需要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的会议事项,均发表了相关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或提出了完善建议。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相关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必要的询问。

(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我所在任期内,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

二、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我所在任期内,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对1个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2个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独立意见。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的时间、事项以及意见类型如下:

时间事项意见类型
时间事项意见类型
2020年1月8日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020年1月9日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我所在任期内,除参加公司临时董事会外,同其他独立董事一起通过董事会办公室组织的专题会议,对公司面临的财务压力、澳洲奎纳纳氢氧化锂工厂迟迟未能投产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了合理意见与建议。报告期内,我到公司现场办公时间累计达3天。

四、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我所在任期较短,我所在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与治理委员会没有召开现场会议,但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曾就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换届进行过相关讨论,未形成决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我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进行考察,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后,对公司重大在建工程项目、财务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了主动查询,多次通过邮件和会议高度关注、反复询问澳洲奎纳纳氢氧化锂项目建设过程,提议对项目进行复盘总结,就澳洲项目潜在风险发表个人建议,向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就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任免提出个人意见,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四)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五)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职、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魏向辉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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