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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以《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为依据,通过列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项目例会以及查阅公司财务报表、座谈等形式,对公司的治理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在建工程进展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控管理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解和有效监督,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对2020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情况的评价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进行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保障监事会依法依规行使职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了《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合法经营、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未发现经营中存在违规行为。

二、2020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3次监事会会议,共计审议32个议案,主要涉及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及控股股东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监事会换届选举、为子公司授信及其他融资计划提供担保、会计政策变更、并购贷款展期、境外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全体监事均出席了所有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选举产生主持人,其余会议均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14次、股东大会会议5次,监事会成员多次列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了解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参与会议议题的讨论,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和检查职能。

此外,公司监事通过实地走访、座谈等形式了解公司及子公司诉讼及仲裁事项、在建工程调试进度、安全环保、关联交易、产能产量等信息,对公司的合规运作、风险防范及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了相关的意见与建议。报告期内,按照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全体监事共计领取报酬75.22万元(税前,含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薪酬);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年度费用合计为32万元。

三、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运作之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并参照《股票上市规则》和《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规范化运作,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立足并围绕“去杠杆、降负债”的全年工作目标开展工作,以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原则,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公司整体流动性紧张的状况下努力维持各生产基地平稳正常运营,程序规范合法,信息披露及时、准确,执行了公司的内控制度,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在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时,未发现违法违规的行为,亦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高度关注,充分利用公司审计部职能,持续进行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方面的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同时,公司在全力以赴保障日常经营运作尤其是生产主要原材料供应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积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控制费用开支,并持续按照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和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风险控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并接受审计部的审查。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配股募集资金偿还了部分并购贷款,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资金存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除日常房屋租赁、物管餐饮服务外,控股股东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收取合理资金成本、为上市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并收取合理担保费的关联交易,均有助于公司缓解资金压力,保障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具有商业实质,符合公司业务和资产管理的需要,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关联交易的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关联交易的执行也严格按照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和相关制度进行,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五)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核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是公司重要的持续性的工作,建议公司视发展需要不断完善、提高内控制度建设,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测,进一步加强执行效果和效率的监督检查。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已认真贯彻执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经核查,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定,建立内幕知情人档案,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报备内幕知情人员相关信息。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管理而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八)监督对公司执行股东回报规划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执行股东回报规划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的前提下,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比例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持续、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促进公司及时、公平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2020年度,公司共发布146项公告,累计披露232份文件,除2019年度业绩预告修正事宜外,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由于公司基于不同时间点的客观状况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判断差异,造成公司披露的《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2019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预计的2019年度净利润数据和《2019年年度报告》中的净利润数据存在差异,因此2020年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通报批评处分决定。经监事会核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故意虚假披露、违规共谋的情形,监事会多次、反复提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相关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提升业务技能,提高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计的准确性,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第一要务,以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使命,坚持独立、忠实、勤勉、尽责履职,不断探索履职的新方法、新途径,以自身建设为基础,立足公司发展大局,为公司走出债务困境,实现持续规范运营和不断创造长期股东价值努力。

(一)积极支持公司各项经营和融资工作,坚持以持续健康发展为核心,加强与董事会和高管团队的沟通,围绕公司的经营发展、融资计划、在建项目进度等重点活动开展监督,促进公司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实施。监事会除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

会会议,以确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并对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督核查外,将一如既往地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加强对企业重大经营活动和重大决策的监管力度,切实履行好《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监督职责,确保公司的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二)在依法依规履行监事会职责同时,采用组团或单独专题调研,以及与高管团队、财务部门、审计部、子公司管理层、外部审计等中介机构进行专题沟通的形式,充分发挥审计部作为监事会的参谋和助手的职能,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内控运营状况,提出相应监督建议及意见。

(三)持续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和公司组织的线上线下培训和交流活动,根据公司机构、人员实际及调整情况,继续加强监事会与内部审计互动沟通、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关注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风险管理,进一步依法行使监事会监督职能。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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