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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2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246号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9日,你公司公告称拟以现金方式收购监事陆亚军持有的江苏长峰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峰电缆”)10%股权,交易金额为3,780万元,上述交易完成后,你公司将持有长峰电缆100%股权。同日,你公司公告称江苏中超企业发展集团(以下简称“中超发展”)拟增加对你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至不超过2亿元。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做出书面说明:

1、2015年12月,你公司收购长峰电缆65%股权并取得控制权;2019年10月,你公司收购长峰电缆25%股权,合计持有长峰电缆90%股权;本次股权收购采取收益法进行评估,增值率为41.08%。公告显示,长峰电缆2020年净利润为594.44万元,2021年一季度净利润为-1,515.37万元。请你公司结合长峰电缆历次评估及历史财务数据情况,本次评估的评估方法和主要参数取值、各类资产评估增值情况及其依据、是否与长峰电缆历史数据匹配等方面,分析说明本次收益法评估与前两次收购评估的差异及其合理性、本次评估增值的公允性。

2、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在已经对长峰电缆构成控制的情况下,仍继续溢价收购微利/亏损的长峰电缆少数股权的原因和必要性,并结合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在手可用资金、中超发展增加对你

公司的财务资助额度、前期披露的与关联方共同投资长峰电缆的目的以及长峰电缆近三年业绩波动情况等方面,说明本次收购对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的影响。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 6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2021年6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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