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其他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二)截止2021年7月29日,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141,734.20万元,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129,773.30万元;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14,134.20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9.52%,实际担保余额为104,223.30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2.62%。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其他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蒋锋 朱勇刚 范志军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