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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塔食品: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宝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宝国)各位股东:

作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3年度新任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在上任后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中的职责。现将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宝国,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执行主任,执业于山东智宇律师事务所。张宝国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张宝国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任期内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4次,实际出席4次。其中,现场出席4次,以通讯方式参加0次,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缺席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1次,实际出席1次。本人勤勉尽责,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对各项议案的表决均严格遵循独立性、专业性原则,并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立场进行投票。本年度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本人任期内2次,出席2次。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及时掌握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和公司管理层一起与中小股东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听取投资者的建议,认真积极地回复投资者问题,切实维护公司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5、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以及公司内部重要经营管理会议的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了解。我们通过听取报告、微信、电话、视频会议和邮件等多种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动态。

6、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及相关人员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向我们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使我们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事宜。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公开、透明地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制度均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任期内未发生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

(六)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的方案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人对该方案进行了认真地审阅,方案合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董事的提名与任免、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与解聘事项

本人任期内未发生对董事的提名与任免、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与解聘事项。

(九)员工持股计划

2023年9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10月20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从而充分调动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我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内部控制、优化管理等方面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并加强与董事、监事以及管理 层的沟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独立董事:张宝国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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