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公告编号:2021-051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双塔食品 | 股票代码 | 002481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师恩战 | 张静静 | ||
办公地址 | 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 | 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 | ||
电话 | 0535-8938520 | 0535-8938520 | ||
电子信箱 | shuangtashipin@sohu.com | shuangtashipin@sohu.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011,527,109.43 | 971,570,660.09 | 4.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19,641,338.02 | 168,316,220.89 | 30.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 208,323,831.15 | 172,337,323.66 | 20.88% |
损益的净利润(元)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23,331,382.18 | 8,863,762.78 | 1,291.4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97 | 0.1354 | 32.7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97 | 0.1354 | 32.7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00% | 5.89% | 2.1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193,515,465.81 | 3,749,861,389.49 | 11.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810,587,621.36 | 2,748,805,091.91 | 2.25%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8,06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 | 其他 | 35.01% | 435,250,137 | 0 | 质押 | 267,620,000 | |
杨君敏 | 境内自然人 | 14.08% | 175,060,633 | 131,295,475 | 质押 | 74,430,0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4.34% | 53,927,836 | 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汇智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55% | 31,723,747 | 0 | |||
刘晓娜 | 境内自然人 | 1.88% | 23,360,000 | 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30% | 16,206,432 | 0 | |||
共青城银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1.07% | 13,274,969 | 0 |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8L-CT001深 | 其他 | 0.95% | 11,870,999 | 0 | |||
张凯 | 境内自然人 | 0.92% | 11,424,500 | 0 | |||
于福收 | 境内自然人 | 0.86% | 10,672,10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 杨君敏先生担任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的法人代表,除此之外,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 |
动的说明 | 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通过普通账户持有386250137股,通过信用账户持有49000000股,合计持有435250137股;刘晓娜通过普通账户持有0股,通过信用账户持有23360000股,合计持有23360000股;张凯通过普通账户持有4500股,通过信用账户持有11420000股,合计持有11424500股;于福收通过普通账户持有1538000股,通过信用账户持有9134100股,合计持有10672100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新收入准则。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详见公司于 2021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2)。
2、股份回购
公司于 2020 年11月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0-083),公司于 2020年12月8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86),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2020年12月9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 公司分别于2020 年12月22日、2021年1月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编号:2020-088)、《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编号:2021-003)。公司于2021年1月6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1)。截至
2021 年1月1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6,440,750 股,占公司截止 2020 年12月31日总股本的 2.1265%,最高成交价为16.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8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99,902,615.83元(含交易费用等)。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3、股权激励
2021年1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021年2月5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1年2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君敏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