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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
大华核字[2021]001722号 |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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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 1-2 | |
二、 |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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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1]001722号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基达鑫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1年4月27日签发了大华审字[2021]00097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的规定,我们就恒基达鑫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恒基达鑫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