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恒基达鑫: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信威国际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恒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润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恒旭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等共十八个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组织架构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对公司的权利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层进行了规范。

(1)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内部按照功能分别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安全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规范了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流程,并在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中得以遵照执行,以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作为董事会下设事务工作机构,负责协调相关事务并从事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

(2)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及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3)公司经理层负责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现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定公司内部管理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机构设置方案;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拟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以外的管理人员;制定具体的各项工作计划,并及时取得经营、财务信息,以及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计划做出适当修订。

公司明确了各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并建立了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比较科学地划分了每个机构的责任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2、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和资本运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人力资源

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较为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并聘用适当的人员,使其能完成所分配的任务。在对员工的绩效评价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各项措施,明确了岗位责任,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公司制订了《员工手册》、《劳动合同管理程序》,从招聘、入职、试用、变更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等方面规范了对劳动合同的依法管理,在各个环节对可能的劳动风险进行了梳理和防范,做到了法律适用与企业有效人力资源管理的有效整合和统一。

4、社会责任

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和完善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资源节约、服务质量管理、员工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相关制度,结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操作规范和应急预案,建立了废料回收和循环利用制度,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与员工薪酬的正常增长机制,有效地履行了各项社会责任,切实做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效益与长远利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的相互协调,实现了企业与员工、企业与社会、企业与环境的健康和谐发展。

5、企业文化

公司确立了“以人为本、安全健康;仓储服务、顾客满意;保护环境、绿色港口;诚信守法、持续发展。”的核心理念,注重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和培养具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建设,通过合理的奖惩机制和有创意的文体活动积极引导员工树立开拓创新的企业精神,形成整体团队的向心力,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目标的实现。

6、资金管理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结合信息管理系统,形成了严格的资金审批授权程序,规范了公司投资、筹资和资金运营活动,有效地防范了资金活动风险,确保了资金的安全性及效益性。

7、采购业务

公司制定了《采购控制程序》、《仓库管理程序》等制度,对物料申购、供应商选择评定、采购计划、采购定单、实施采购、物料验收入库、领用、退货处理、仓储等环节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所建立的采购制度确保了公司库存保持在一个合适及安全的水平,相关制度的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执行保证了所订购的物料符合订购单所定规格以及减少供应商欺诈和其他不正当行为的发生,同时确保所有收到的物料及相关信息均经处理并且及时供生产、仓储及其他相关部门使用;保证物料采购有序进行。本报告期内,采购与付款所涉及的部门及人员均能按照以上制度规定进行业务处理,控制措施能被有效地执行。

8、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存货管理制度》、《仓库管理规范》,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库房、原料储存、存货盘点清查等各业务领域和环节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各项资产管理制度和授权审核程序执行运作。

9、商务服务业务

公司制订了一系列与顾客要求相关的程序,对客户的要求进行评审与沟通,以确保经营服务活动满足客户需求,促进公司的业务活动规范、有序、顺畅的运作,持续进行市场客户信息的搜集反馈、市场的开发和拓展、服务和沟通工作。

公司制订了《商务部管理制度》、《仓储合同管理规范》、《客户资信评估程序》等制度,对合同签订、履行的全过程进行控制。建立了“以事前防范为基础,以过程控制为关键,以事后救济为辅助”的公司合同风险管理体系,实行分口管理与统一管理相结合,科学规划、统一授权、分工负责、归口把关的合同管理体制。

为规范日常储运作业,为客户提供一流的储运服务,公司制定了《船舶靠、离驳作业规范》、《船舶装、卸货作业规范》、《进出仓作业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规范》等制度,保证了公司主营业务的落实。

10、工程项目为规范公司的募集项目招标活动,降低成本、保障效益、明确责任、提高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工程招标管理程序》,实行“推荐、评标、定标、监督四职分离”原则,使公司招标活动接受国家法律法规的制约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其指定、聘任的相关部门、人员的监督。

公司制定了《维修、改造工程管理程序》,对公司日常维修、改造工程进行科学管理,有效地控制了工程的成本、工程的进度和工程的质量,管理监督承包商的安全、健康、环保等措施,确保维修、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和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11、担保业务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了担保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程序、权限、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确保有效地控制担保带来的财务风险,迄今为止,公司没有发生过任何违规担保行为。

12、财务报告

为规范公司财务报告,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提高会计核算、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对财务报告编制与审核、会计账务处理等主要业务流程进行了规范,严格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落实责任制,按《公司法》、《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制定了适合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并明确制订了货币资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和有效利用。

13、全面预算

公司建立了全面预算管理体系,从“业务预算”“费用预算”“资金预算”三方面进行全面预算管理。在“业务预算”方面,重点对“维修改造工程”、“安全环保项目”和“采购项目”进行逐项管理;在“费用预算”方面对公司所有费用和支出按部门进行年度管理;在“资金预算”方面实现逐月预算管理。建立了完善的预算指标的确定、审批、落实和考核机制,确保预算编制依据合理、方法得当,通过实施预算控制来实现年度各项预算目标的完成。

14、合同管理

公司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结合公司经营特点,对合同的谈判、订立、执行、变更、纠纷解决、风险预防等环节作了明确规定。通过网上协同办公系统实现了合同动态管理及预警功能,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实行合同全过程封闭式管理,有效减少了合同管理风险。

15、内部信息传递

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保密及知情人管理制度》,通过建立完善内部报告制度,明确了内部信息传递的内容、保密要求及密级分类、传递范围及形式、职责和权限等,做到了信息传递的及时有效和安全。

16、信息系统

公司制定了信息系统建设整体规划,聘请专业机构实施企业信息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系统开发,建立了《W8石化仓储管理系统》、《致远互联OA管理系统》,涵盖了商务与生产管理、设备维修与管理、财务审计控制、采购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协同办公、公共资源等方面,通过计算机和现代通信技术实现了企业信息系统的现代化与规范化。

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安全生产风险、环境保护风险、投资管理风险、商务业务风险和重大决策法律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大缺陷:

项目

项目缺陷影响
利润总额存在错报错报金额≥利润总额5%
资产总额存在错报错报金额≥资产总额1%
营业收入存在错报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1%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要缺陷:

项目

项目缺陷影响
利润总额存在错报利润总额3%≤错报金额<利润总额5%
资产总额存在错报资产总额0.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1%
营业收入存在错报营业收入总额0.5%≤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1%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缺陷:

项目缺陷影响
利润总额存在错报错报金额<利润总额3%
资产总额存在错报错报金额<资产总额0.5%
营业收入存在错报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应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①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舞弊;

②公司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

③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⑤重大偏离预算;

⑥控制环境无效;

⑦一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⑧因会计差错导致的监管机构处罚;

⑨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被认定为“重要缺陷”,以及存在“重大缺陷”的强烈迹象:

①关键岗位人员舞弊;

②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

③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重要缺陷进行纠正。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单次事件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重要缺陷:单次事件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至1000万元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单次事件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下或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②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③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④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⑤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⑥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它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