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搜于特股票代码:002503
信息披露义务人:马鸿通讯地址:东莞市道滘镇新鸿昌路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广东兴原投资有限公司通讯地址:东莞市道滘镇昌平村商业路 8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5月12日
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6
第一节 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搜于特、公司 | 指 |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鸿先生 |
兴原投资 | 指 | 广东兴原投资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马鸿将其持有的搜于特75,000,000股股份转让给王浩的行为 |
本报告书 | 指 |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马鸿性别:男国籍:中国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通讯地址:东莞市道滘镇新鸿昌路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广东兴原投资有限公司住所:东莞市道滘镇昌平村商业路8号法定代表人:马鸿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75212159D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销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散装熟食)、食品添加剂、饲料、饲料添加剂、有色金属、黄金、白银、稀土材料、矿产品、橡胶、小包装润滑油、翡翠玉石、工艺配件、消防器材、教学仪器、实验室设备、汽车零配件、汽车轮胎、磁性材料(除危险化学品)、磁钢、儿童车、仪表仪器、冶金炉料、包装材料、木材、花卉、塑料、玻璃制品、玻璃纤维、接插件、电子元器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实业投资、企业投资及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8年5月30日营业期限:长期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股东 | 持股比例(%) |
马鸿 | 90% |
黄晓旋 | 10% |
兴原投资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兴原投资执行董事为马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长期居住地为广东,通讯地址为东莞市道滘镇新鸿昌路1号。
马鸿先生2006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07年5月至2017年10月任公司总经理,2008年6月至2009年5月任兴原投资总经理,2009年5月至今任兴原投资执行董事。马鸿先生为搜于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兴原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关系。马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原投资不存在未清偿对公司的负债,不存在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马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原投资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马鸿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马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兴原投资为马鸿先生与妻子黄晓旋女士共同设立,马鸿先生与兴原投资为一致行动人。
黄晓旋 |
广东兴原投资有限公司 |
90% | 1 | 0% |
其他普通股股东 |
马鸿 |
2.95%
18.50% | 2.95% | 78.55% |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取得交易对价后主要用于偿还股权质押借款,以此优化其持股结构和财务状况。
二、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会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一)前次权益变动情况
1、马鸿先生与邓建华先生于2020年5月12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并于2020年5月28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马鸿先生向邓建华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54,62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公司已于2020年5月13日、2020年5月30日分别披露了《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061: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2、马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原投资于2020年11月3日至2021年1月1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9,300,1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6%。
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2月9日、2021年1月21日分别披露了《2020-096: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0-105: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暨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2021-006: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马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原投资于2020年12月24日、2021年1月7日与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邱晓华先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并于2021年1月12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马鸿先生及兴原投资向邱晓华先生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7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6%。
公司已于2020年12月26日、2021年1月8日、2021年1月15日分别披露了《2020-108: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21-002: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补充公告》《2021-004: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马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原投资于2021年2月18日至2021年2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被动减持、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5,74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公司已于2021年2月23日披露了《2021-015: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暨减持股份达到 1%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5、马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原投资于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5月2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被动减持、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72338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
公司已于2021年4月15日、2021年5月21日分别披露了《2021-026: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存在平仓风险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2021-047: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暨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鸿先生于2021年5月12日与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浩先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由马鸿先生将其持有的7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3%)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以1.29元/股的价格转让给王浩先生;马鸿先生以股份转让价款偿还股权质押借款,以此优化其持股结构和财务状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协议转让引起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变动前持股情况 | 变动后持股情况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马鸿及其一致行动人 | 738,457,204 | 23.87% | 663,457,204 | 21.45% |
其中:马鸿 | 647,168,465 | 20.93% | 572,168,465 | 18.50% |
兴原投资 | 91,288,739 | 2.95% | 91,288,739 | 2.95% |
王浩 | 0 | 0.00% | 75,000,000 | 2.43% |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转让方(甲方):马鸿受让方(乙方):王浩质权人(丙方):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本次转让的标的、方式、时间及价格
2.1 标的股份:甲方持有的并已质押于丙方的7,500万股搜于特股票,股票代码:002503.SZ。
2.2 本次股份转让:本次股份转让已经质权人同意。甲方将所持有的7,500万股搜于特股票在本协议约定的交易时间内,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乙方。乙方须按本协议的约定条款,以指定的帐户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上述甲方的股份。
2.3 时间:转让时间安排具体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2.4 转让价格:甲、乙双方应于约定时间完成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格为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搜于特股票收盘价的75%。
3、股份过户及交割安排
3.1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日起2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披露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的相关公告,否则本协议终止履行,各方就交易事项重新协商;
3.2 在甲方信息披露义务正常履行的前提下,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4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提交完备的关于标的股份转让的申请材料,乙丙双方对申请材料予以配合。
3.3 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本次股份转让的确认意见书日起3个交易日内,甲方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提交股份过户登记所需全部申请文件,乙方对申请材料予以配合并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向丙方支付转让价款,丙方在收到前述转让价款后对申请材料予以配合,甲方应确保在取得确认意见书日起5个交易日内完成标的股份过户手续。
3.4乙方根据第三条约定向丙方足额支付了转让价款后,甲方和丙方有义务及时(即在丙方收到转让价款起的2个交易日内)到登记结算公司配合提交完备的解除质押/过户申请材料和办理完将标的股份过户(含解除质押)至乙方名下的全部手续,最迟不得晚于丙方指定银行账户收到乙方支付的转让价款的下一个交易日。
4、转让价款支付安排
乙方对转让价款(转让价款=转让价格*转让数量)一次性支付,在本协议生效且取得深交所确认意见书后2个交易日内,乙方应向丙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与甲方协商偿还的部分质押融资本金及利息的转让价款,金额为96,750,000元;在丙方收到转让价款起两个交易日内甲方及丙方需向中登提交办理过户手续。
如本协议生效且相关方取得深交所确认意见书后2个交易日内乙方未及时支付转让价款,甲乙丙三方均有权自该情形出现之日起2日内书面通知其余两方解除本协议而不必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解除本协议自书面通知送达其他两方之日起生效。
5、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或加盖公章之后生效。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马鸿先生持有公司572,168,46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50%。其中累计质押股份503,520,949股,累计质押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28%,占马鸿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的88.00%;被冻结的股份总数为51,848,936股,被冻结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8%,占马鸿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的9.06%。
马鸿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兴原投资持有公司股份91,288,7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其中累计质押股份23,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4%,占兴原投资所持公司股份的25.19%;
除此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
五、股份锁定承诺履行情况
1、马鸿先生曾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2、马鸿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曾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承诺尚在严格履行中,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3、马鸿先生曾于2015年8月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股份,承诺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4、马鸿先生及广东兴原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2019年3月5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六、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后,马鸿先生持有公司572,168,465股股份,其一致行动人兴原投资持有公司91,288,739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663,457,20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45%。马鸿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交易均价(元/股) | 变动数量(股) | 变动比例 |
马鸿 | 大宗交易 | 2020年12月7日 | 2.23 | -1,901,000 | -0.06% |
2021年1月6日 | 1.99 | -21,500,000 | -0.70% | ||
2021年1月19日 | 2.09 | -9,800,000 | -0.32% | ||
2021年2月19日 | 1.48 | -6,500,000 | -0.21% | ||
2021年2月22日 | 1.62 | -1,250,000 | -0.04% | ||
2021年2月23日 | 1.66 | -1,050,000 | -0.03% | ||
2021年3月3日 | 1.76 | -511,000 | -0.02% | ||
2021年3月8日 | 1.82 | -4,350,000 | -0.14% | ||
2021年3月15日 | 1.55 | -1,290,000 | -0.04% | ||
2021年3月25日 | 1.60 | -300,000 | -0.01% | ||
2021年3月26日 | 1.76 | -800,000 | -0.03% | ||
集中竞价 | 2021年5月11日 | 1.71 | -3,547,316 | -0.11% | |
2021年5月19日 | 1.67 | -8,006,731 | -0.26% | ||
2021年5月20日 | 1.67 | -2,065,904 | -0.07% | ||
兴原投资 | 大宗交易 | 2020年12月7日 | 2.23 | -11,499,000 | -0.37% |
2021年1月6日 | 1.99 | -1,500,000 | -0.05% | ||
集中竞价 | 2020年12月8日 | 2.29 | -2,200,000 | -0.07% | |
2021年2月18日 | 1.64 | -21,603,500 | -0.70% | ||
2021年2月19日 | 1.72 | -3,331,100 | -0.11% | ||
2021年2月22日 | 1.82 | -3,060,900 | -0.10% | ||
2021年2月23日 | 1.81 | -586,300 | -0.02% | ||
2021年2月24日 | 1.82 | -115,800 | -0.00% | ||
2021年2月25日 | 1.77 | -23,000 | -0.00% | ||
2021年2月26日 | 1.78 | -4,600 | -0.00% | ||
2021年3月1日 | 1.76 | -900 | -0.00% | ||
2021年3月2日 | 1.79 | -200 | -0.00% | ||
2021年3月8日 | 1.85 | -1,762,200 | -0.06% | ||
2021年3月9日 | 1.74 | -349,400 | -0.01% | ||
2021年3月10日 | 1.73 | -70,600 | -0.00% | ||
2021年3月11日 | 1.72 | -14,300 | -0.00% | ||
2021年3月12日 | 1.71 | -2,900 | -0.00% |
2021年4月19日 | 1.85 | -600 | -0.00% | |
2021年5月19日 | 1.68 | -17,220,500 | -0.56% | |
2021年5月20日 | 1.64 | -5,161,600 | -0.17% | |
合计 | -131,379,351 | -4.25%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马鸿
日期:2021年6月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广东兴原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马鸿日期:2021年6月2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股份转让协议》;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地址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东莞市道滘镇新鸿昌路1号电话:0769-81333505传真:0769-81333508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东省东莞市 |
股票简称 | 搜于特 | 股票代码 | 00250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马鸿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东莞市道滘镇昌平村商业路8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 持股数量647,168,465股 持股比例:20.93%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 变动数量:-75,000,000股 变动比例:-2.43% |
本次协议转让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期为2021年5月12日,本次权益变动时间为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2021年6月1日。 方式:协议转让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会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
马鸿
日期:2021年6月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广东兴原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马鸿日期: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