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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发精机: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监事会对公司长远发展计划、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现将监事会就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六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监事会 会议名称召开 日期会议议案表决结果
1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4月27日1、《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通过
2、《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通过
3、《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通过
4、《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通过
5、《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通过
6、《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通过
7、《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通过
8、《关于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授信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的议案》通过
9、《关于为控股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通过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通过
11、《关于回购并注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通过
1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通过
1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通过
14、《关于选举吴盼盼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通过
15、《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通过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5月19日《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通过
3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7月31日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通过
2、《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通过
3、《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通过
4、《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通过
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通过
6、《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通过
7、《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通过
4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8月20日《2020年半年度报告》通过
5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10月23日1、《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通过
2、《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通过
6第七届监2020年1、《关于调整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通过
事会第九次会议11月19日案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通过
3、《关于修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通过
4、《关于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通过

监事会决议无否决事项发生,每次会议的决议均已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董事会切实履行了各项决议,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一致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行稳健,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核查意见

公司2020年度未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中的正常业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

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5、对2020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一致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符合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日常经营和企业管理均能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执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运营规范,内控程序合理,保证了公司健康良好的发展。《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为完整、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提出了合理、可行的改进意见和完善措施。

7、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并如实、完整记录了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报告期内未发生内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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