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6月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总数为698万股。其中,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首次授予数量237.1821万股,上市日期为2021年6月29日;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首次授予460.8179万股,上市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因此,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2,040.6688万元修订为人民币62,277.8509万元。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同步进行修订。此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备案的相关事宜。具体修订如下:
原章程条款 | 本次修订后的章程条款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040.6688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277.8509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2040.668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2277.8509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均为普通股。 |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