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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电工: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9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734,135,9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5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194深圳市能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8*****527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08*****578湖南闽能投资有限公司
401*****158吴学愚
501*****252周祖勤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5月17日至登记日:2021年5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南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红中路580号证券投资部;咨询联系人:朱理;咨询电话:0731-82786127;传真电话:0731-82786127。

特此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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