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普天科技: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科技”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超过500人。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于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续聘请大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一年,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具体详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大信所审计小组于2023年12月10日开始进行年度预审,2024年1月5日进入公司开始进行年度正式审计。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大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重点领域及应对措施、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

2024年1月10日,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一次2023年度审计沟通交流会,与公司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以及公司年审会计师就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进行沟通汇报,汇报了年报审计方案、时间安排计划、人员安排等内容,包括审计范围、确定的重点审计单位及审计方式、预审和正审的时间安排和工作内容等,并对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出的疑问进行了解答,承诺按制定的审计方案按时保质完成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结合证券市场监管机构的要求,对会计师、财务部门及内部审计部门就提高风险意识,勤勉履职,保证公司持续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相关要求及建议。

2024年3月20日,审计委员会使用通讯方式召开第二次2023年度审计沟通交流会。该次会议主要针对会计师出具的截止目前审计情况进行审议,内容包括审计过程中关键的审计事项、财务报表的重大变化项目、主要问题、第一次审计沟通会后事项落实以及管理建议等。

审计进行期间,审计委员会采用电子邮件、网络视频等方式持续关注审计进展情况,不断跟进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编制情况。

2024年4月10日,使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次2023年度审计沟通交流会。会议主要内容有: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及专项报告后,公司审计委员会再次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专项沟通,

特别是对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及减值情况、研发费用及开发支出、询证函回函等关键审计情况,并就内部控制实施情况再次进行了充分沟通。会计师事务所再次肯定了公司管理的规范性、会计核算及财务报告稳健性等,可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进行合理保证,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负责人表示全力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委员会的建议改进推动落实,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审计委员会再次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兼顾质量和效率,按时提交审计报告。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准确、及时。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