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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0

作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0年度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工作职责,及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委员会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0年度的履职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和投票情况

1、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现场或通讯表决)5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2次列席股东大会。

2020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本人就公司2020年度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序号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类型
12020.3.11 四届八次董事会1)关于改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2)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22020.3.301)关于聘任公司高管的独立意见同意
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同意
四届九次董事会3)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杭州联舟船舶机械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独立意见同意
32020.4.14 四届十次董事会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3)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4)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5)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7)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同意
42020.8.20 四届十二次董事会1)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2)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杭州宝鼎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独立意见同意
3)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在公司现场办公及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机会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调查,并不定期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证券投资部等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的运行状态。

四、作为董事会各委员会委员所做的工作

1、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在2020年积极履行职责,认真考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及工作表现,同时筛选管理型、综合型人员,为公司转型升级做好人才储备。

2、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委员职责,结合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和行业发展趋势,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经营目标和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公司相关日常工作,同时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发表建议,起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有的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为了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更好的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持续注重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关注相关政策法规的动向、特别是涉及公司法人

治理,中小股东权益的社会相关违规案例,督促公司深化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公正,督导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公正、公平、完整,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2020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已于2020年召开的公司四届十二次董事会辞去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职务,并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辞任后本人将继续关注和支持公司的发展,衷心感谢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对本人的信任和支持!

独立董事:金志江2021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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