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章:
孔祥云 | 陈 智 | |
Ying Kong(孔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