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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关于拟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备案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5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备案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备案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申请备案、挂牌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债权融资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相关事宜。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方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通过申请发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以下简称“债权融资计划”)的方式筹集资金,拟发行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具体方案如下:

1、注册额度

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

2、发行期限

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期限不超过3年。

3、发行利率

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债权融资计划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挂牌定价、集中配售的结果最终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申请备案发行的债权融资计划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等)。

5、发行时间

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备案有效期内分期、择机发行。

6、发行方式

采用持续发行的方式,即一次性申请融资总额度,在备案有效期限及注册额度内,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状况及相关规定择机分期发行;由主承销商担任簿记管理人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向投资人定向发行。

7、担保条件

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债权融资计划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发行对象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9、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债权融资计划的挂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债权融资计划顺利发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制定本次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担保条件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申请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申报事宜。

3、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利于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本次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备案发行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债权融资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批程序

公司申请挂牌债权融资计划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挂牌需在获得北金所备案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债权融资计划的发行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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