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电子”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奥拓电子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产品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在任一时点用于投资稳健型理财产品的自有闲置资金的总额不高于人民币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短期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不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得涉及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所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
(四)审批额度使用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五)资金来源
用于本公告所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未经相关审议,公司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本公告所述投资。
(六)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或其他被委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如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根据制度规范要求及时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内控制度
(一)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
(二)公司已制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并且制定了专门的《理财产品管理制度》,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的投资标的为中短期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公司严格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投资于稳健型理财产品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公司审计部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四、本次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进行该类投资,可以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拓电子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内控程序健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综上,保荐机构对奥拓电子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迪 | 史松祥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