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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关于向参股公司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30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1-119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参股公司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德瑞”)采购锂电设备,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

2、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持有东莞德瑞32.5%的股权。公司董事吕向阳先生间接控制东莞德瑞。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东莞德瑞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吕向阳先生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东城科技工业园同辉路

4、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5、设立时间:2011年1月28日

6、经营范围:精密设备仪器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安装、维修及技术咨询;机械设备零配件加工和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1,10055%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65032.5%
广州德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012.5%
合计2,000100%

8、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东莞德瑞总资产为人民币153,354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6,855千元,2020年1-12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117,964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964千元(经审计)。截止2021年6月30日,东莞德瑞总资产为人民币235,661千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07,751千元,2021年1-6月主营收入为人民币120,748千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0,896千元(未经审计)。

9、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吕向阳先生间接控制东莞德瑞,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东莞德瑞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0、失信被执行情况说明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东莞德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内容:公司及子公司向东莞德瑞设备采购锂电设备;

2、交易金额: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

3、付款方式:根据设备采购合同的约定,通过电汇等方式分期付款。

4、其他: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东莞德瑞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东莞德瑞采购锂电设备,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新能源汽车销量持续攀升导致对动力电池需求增加,同时动力电池外供持续推进,外供需求增加。东莞德瑞的锂电设备业务在技术研发、生产经营和客户服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动力电池产线建设的实际需要,属于正常业务往来。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进一步提升动力电池产能,支持公司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长,促进公司新能源汽车市场份额提升,符合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持续积极的发展战略。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东莞德瑞(含与其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07,206千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向参股公司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东莞德瑞采购锂电设备系出于日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我们已对《关于向参股公司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做出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

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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