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告[2022]26号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2年上半年(“报告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仔细的了解和查验,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就相关情况作出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所有对外担保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未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未发生与中国证监会上述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涉及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蔡洪平
张 敏
蒋岩波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