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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4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兴集团”)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情况

1、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涉及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起始日到期日冻结执行人原因
大兴 集团95,130,00099.9971%8.2896%2021年06月01日2024年05月31日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再冻结
大兴 集团2,7420.0029%0.0002%2021年06月01日2024年05月31日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证券 冻结
合计-95,132,742100%8.2899%----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兴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累计冻结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张海林139,920,00012.19%16,260,00011.62%1.42%
冯活灵129,510,00011.29%00%0%
张艺林53,249,9004.64%00%0%
大兴集团95,132,7428.29%95,132,742100.00%8.29%
三亚厚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1,061,9480.96%00%0%
合计428,874,59037.37%111,392,74225.97%9.71%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大兴集团本次股份被冻结系属于其日常经营活动中与非金融机构产生的法律纠纷,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云民终56号民事判决,大兴集团被认定存在出资瑕疵而追加为被执行人,并仅在1,580万元人民币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大兴集团认为上述判决仍存在争议,目前正在进行申诉的准备工作。同时,大兴集团正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和解,以尽快解决上述纠纷。本次股份被冻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大兴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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