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教育背景、任职资格、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等方面均能够胜任所聘职务的要求,未发现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曾芳勤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许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雷曼君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邝志云、李东方、余鹏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