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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信: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5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勤勉尽职义务。现将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0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回顾

2020 年是特殊的一年,新冠疫情冲击全球,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发生剧变,大变局给人类命运共同体带来深刻影响和严峻挑战。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我国经济凸显出了强大的韧性与活力,总量指标不断恢复、结构优化持续深入,在以打造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公司紧扣“能源+金融”双轮驱动的定位,积极开拓市场,严格控制成本,引导公司金融资源服务能源板块,积极开展资本运作、提质增效。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16.91亿元,同比增长

2.85%;利润总额37.5亿元,同比下降4.37%;扣非归母净利润22.45亿元,同比增长22.14%;基本每股收益0.60元,归母每股净资产7.78元,同比增长8.7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745.69亿元,同比增长6.23%;净资产393.61亿元,同比增长7.04%。2020年,

公司完成发电量551.32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8.13%,完成供热量572.62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2.36%;信托业务主动调整业务结构,公司存续主动管理类信托规模1904.24亿元,较年初增加1192.43亿元,增长113.17%。

2020年,公司主要工作回顾:

(一)主营业务稳步迈开“两条腿”

1、能源业务

(1)顺势而为上项目,推动能源主业持续做强做优。克服新冠疫情困难,加快朔州、保德两个项目的施工进度:

朔州电厂两台机组分别于9月15日、9月30日投产,保德电厂#1机组于12月24日投产;射阳港电厂10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扩建工程获得核准;江苏省煤炭物流靖江基地二期工程取得江苏省发改委核准并顺利开工。

(2)毫不松懈强基础,狠抓安全生产管理。坚决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公司安委会领导作用,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演练、季节性安全检查等工作,坚决防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围绕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两手抓、两不误”的目标,细化防控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保障正常生产秩序。重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安全培训活动,提高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素质和能力水平。督促各子公司坚决落实“保发电、保供热”政治责任,实现了疫情常态化

防控,保持了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3)积极做好各项经营工作。一是不断加强电力市场营销,在巩固现有客户资源的基础上,抓住市场用户准入范围扩大的机遇,利用行业协会、园区、大型集团或企业等渠道积极拓展新用户,扩大省内市场份额;开展线下用户培训和推广工作,贯宣电力交易相关政策及市场形势预测分析,与用户建立信任;开展售电增值服务,积极为用户提供技术咨询、电气检测、设备检修等增值服务。二是加强“三废”(灰渣、粉煤灰、石膏)业务开拓,2020年共实现“三废”收入3.2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4.17%,既增加了经济效益又履行了环保责任,变传统意义上的“三废”为“三宝”。三是在保证机组稳定运行的前提下,积极参与调峰、调频,全年增加辅助服务收入8137万元。四是加大供热市场开拓,尽力弥补疫情期间供热收入损失,全年供热收入与上年基本持平。五是加强燃料成本控制,巩固和拓宽煤炭采购供应渠道,充分发挥北方港基地作用,优化调整电厂煤炭库存;全力争取进口煤额度,持续做好经济煤种掺烧工作,有效降低发电成本;加强煤炭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减少煤炭损耗和滞期费用;稳妥有序实施船舶集中调运,发挥船舶速遣效应,节约煤炭物流成本近600万元。六是深化全面预算管理,充分利用ERP系统,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偏差分析,严控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加强公司资金成本管控,优化长短贷结构,

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2、金融业务

(1)顺利完成对江苏信托的增资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江苏银保监局批复同意,公司按81.49%持股比例对江苏信托增资40.745亿元,会同其他股东合计增资50亿元,为江苏信托业务发展、结构优化和效能提升提供了必要的净资本支撑,为资金信托新规出台后信托业展业提供了更多空间。

(2)持续优化信托业务结构。公司坚持信托本源,支持实体经济,调整压缩传统信托业务,加快发展新型信托业务,在标准化信托业务、家族信托、资产证券化等业务上取得突破和进展。

(3)不断提升产品发行能力。一方面,加强产品直销能力,财富管理中心、客户服务中心直销规模取得显著进步;另一方面,深入推进金融同业合作,在同业结构化、专户理财、银行信贷资产以及资产流转等多个业务领域取得新突破。

(4)持续打造人才高地。进一步完善市场化人才机制,继续加强“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薪酬能高能低”的“三能”机制建设,完善人才梯队建设,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的人力资源支持。

(二)内控管理高效集成“一把尺”

公司持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规范内控制度执行,优化

内控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积极开展覆盖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的内控评价工作,推进公司内控机制的逐步完善,防范企业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信息化管理逐步形成“一条链”

通过优化信息系统方案,将“合规”“内控”理念嵌入公司治理体系和日常管理,保证上市公司公文、流程等工作满足监管要求。借力公司信息披露、生产经营报表、财务可视化分析系统等信息化手段,推动业务管理与信息化紧密衔接。

二、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序号会议届次议案内容召开日期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4.23
2、《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9、《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等相关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10、《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20.4.27
3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议案》2020.5.19
《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案》
4第五届董事会第1、《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8.26
五次会议决议2、《关于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关于对子公司江苏信托增资的议案》2020.9.29
6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20.10.27
7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0.12.14
2、《关于江苏信托2021年1月至5月证券投资计划的议案》
3、《关于江苏信托2021年1月至5月投资信托计划的议案》
4、《关于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5、《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审议了一系列重要事项。董事参加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任职情况2020年度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浦宝英董事长75200
张顺福董事75200
徐国群董事73400
成希董事51400
张铁楹董事22000
陈良独立董事75200
蒋建华独立董事75200
魏青松独立董事70700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1、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浦宝英女士、蒋建华女士和魏青松先生组成,其中浦宝英女士为主任委员,蒋建华女士和魏青松先生为独立董事。2020年,公司战略委员会履行了以下工作职责:参与公司的发展规划、发展方针、经营战略的讨论。

2、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董事陈良先生、张顺福先生和蒋建华女士组成,其中陈良先生为主任委员,陈良先生和蒋建华女士为独立董事且是会计专业人员。2020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行了以下工作职责:对公司更换外部审计机构事项给予了合理的建议,

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建议等。

3、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董事蒋建华女士、徐国群先生和陈良先生组成,其中蒋建华女士为主任委员,陈良先生和蒋建华女士为独立董事。2020年,公司提名委员会履行了以下工作职责:在日常工作中对公司拟聘用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并提出建议。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核薪酬计划或方案,对薪酬计划或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魏青松先生、陈良先生和成希女士组成,其中魏青松先生为主任委员,魏青松先生和陈良先生为独立董事。2020年,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了以下工作职责:

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其薪酬标准和年度薪酬总额的确定符合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2021,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要求,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勤勉尽职,强化董事的义务和责任,全面提

高董事会的战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能力,为公司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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