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祁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祁涛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补选监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
非职工监事代表简历
祁涛,男,中国国籍,1966年10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学士、武汉理工大学工程硕士,1988年8月至2013年4月就职于深圳东鹏实业有限公司(后改名为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4月至2018年7月任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17年9月至2019年12月任深圳市特区建发智慧停车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2月至今,先后任深圳市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截止目前,祁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股东深圳市特区建发智慧交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